“二十年前,我们西月族被夷族侵略,只有一百来人逃了出来,草原之大,却没有了我们的容身之所,逼不得已,只能自愿并入朝廷,可就算咱们在这三阳关住了二十年,对他们而言,我们还是外人,这些年来步步维艰,你不是不懂。”
“难道我进入皇宫,族人的生活就会好了吗?”阿丽莎委屈的说,“皇帝有后宫佳丽三千,一个不得宠的宫妃有什么要紧的。”
“不一样。”族长,也是她的大伯说,“哪怕你不得宠,可只要你在皇帝的后宫里,咱们就有了通天梯,不一定非要用上,但是对外就是一种震慑。”
“咱们族人的日子,就能好过许多。”
“那也不能把族人的日子寄托在我身上,我只是一个小姑娘。”阿丽莎说,“我只想陪着我的阿爸阿妈,平安喜乐的过一辈子。”
“阿丽莎,你不是普通的小姑娘。”
“阿丽莎你是族里最漂亮的姑娘,十四岁起,整个三阳关都传颂着你的美貌,就是关内的男人,都为你神魂颠倒。”大伯苦口婆心的说,“原本我没想过,也不会想,把你送进宫去,咱们没门路,你都走不到京城。”
“可是谁叫皇帝自己到三阳关来了呢,这是大好的机会啊。”
“阿丽莎,这就是你的姻缘。”大伯说。
阿丽莎反身坐着,还是不肯点头,“京城离这里千里万里,大伯好狠的心,把我一个人送到那里去,从此天涯路远,我再也看不到鹰的影子,听不到马的蹄声,远在他乡,我就是一个孤魂野鬼。”
“如果你得陛下喜欢的话,你完全可以把你阿爸阿妈都带到京城去。”大伯说,“我打听过,这个皇帝是个多情人,宠爱喜欢的女人,从来不讲规矩。”
大伯好说不见阿丽莎点头,只能歹说了,“阿丽莎,你知道吗?女子的美貌是优点也是致命的缺点,你家里,族里,都没办法保护你的美貌,太守的儿子你知道,他早就对你垂涎三尺,言明要纳你为妾。”
“如果你不抓紧这次机会,那么等陛下走后,你就要嫁入太守府。”
“不。”阿丽莎瞪圆了眼睛。“太守的儿子根本不是个好人,他是个色鬼,他是个恶魔,他手里死的小妾不知道有多少,我怎么能嫁给他?”
“可是如果他硬要你,我们有什么办法?”大伯说,“你雪丽姑姑当初为了不被强要去,划伤了自己的脸,一辈子老姑自处,你做的到吗?”
阿丽莎怔愣。雪丽姑姑当年也是族里的一枝花,被原先的将军看上,姑姑不从,划伤了自己的脸,那人很生气,虽然不再强求她,但也言明,她若是嫁给别人,他定不会放过那个男人,雪丽姑姑为了不连累他人,一辈子都没有嫁。
不,她不要过这样的人生。
“我已经给看守马球场的人送了很多的钱,两天后皇帝会亲自下场打马球,你偷偷溜进去,只要能让陛下看到你,就成了。”大伯对阿丽莎的脸很放心,就是皇帝又如何,还不是一个男人。
“哎,你好好想想吧。”大伯出去。
阿丽莎伏在门板上听了许久,确定他走远后,她从窗户爬了出去,沿着阴影走,一直走到边缘的某矮石屋后头,捡起地上的石子往里扔。
片刻后出来一个青壮的男子,“阿丽莎,天还没黑,你怎么就过来了。”
“哈克。”阿丽莎冲上去紧紧的抱住他,“哈克,你带我走吧,天涯海角,哪里都可以,不要再留在这里。”
“怎么了?”哈克抱着自己的情人,“是不是那个太守的儿子来找你麻烦了?”
“我揍他去。”
“别去。”阿丽莎说,美丽的大眼睛里满是水汽,“你揍他又有什么用,若是惹恼了他,我们所有人都要遭殃。”
“那我们去塞外。”哈克思虑一下后说,“晚上偷偷的走,带着马和牛,夏天草壮,咱们在草原上也能活下去,等冬天在偷偷回来,也许他就把你忘了。”
“嗯。”阿丽莎点头,“我们这就去准备。”
“哈克,你爱我吗?”
“雄鹰在上,我永远爱你。”
“今晚子时,我在垛子等你。”
行宫里,秦云颐让人给她做一套这边的骑马服,“我这也算入地随俗。”
“不成,娘娘私底下穿穿就成。”妙清说,“马球场上可是各种人都有,娘娘穿的如此暴露,陛下会不高兴的。”
“不会的。”秦云颐说,“陛下此来北疆,安抚三军将士只是其一,北疆自来都是多民族居住地,好的时候都是朝廷顺民,不好的时候,就替塞外的夷族带路,里应外合。”
“陛下的重点是要安抚住他们。”
“那还有什么比陛下的女人穿着他们的服饰更能示好的呢?”秦云颐说,“陛下此次也许会纳几个头目的女儿进宫,她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