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政回到文汉市的那个小院后,来富便接管了家的守护。
为了安全,胡政在院子的围墙中,打了一个小洞,便于来富紧急情况下窜回院子。
又在外屋打了一个小洞,便于来富窜进屋内。
只要进了屋内,来富就安全了。
由于回到小院,时间较晚,胡政给黄玲玲报了平安,就睡了。
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被黄玲玲喊醒了。
来富从围墙的小洞跑出去,围着黄玲玲转圈圈。
弄的黄玲玲喜欢不得了。
一进入胡政的房中,黄玲玲的眼光,就被摆在胡政房间内的三十多个小陶瓷罐所吸引。
她本来就是学考古的,对于古物,有鉴赏力。
“胡政,这罐子是什么回事?”
胡政不可能说是小成炼的,只能将祖宗抬了出来:“记得我同你说过的,我家后山有一个陶瓷场吗?”
“是那里出来的?可是这罐有百多年了。”
胡政继续编:“我这次回家,发现了一处地窑,窑中有这些陶瓷。”
黄玲玲上前抱起小罐:“怎么这沉?”
胡政说:“里面有东西,当然沉。”
“什么东西?”
“葡萄酒!”
黄玲惊叫起来:“你是说,这罐中的葡萄酒也是百多年了?”
胡政拍开了一只小罐,立即,一股甜酒香,飘到了黄玲玲的面前。
胡政拿来一个小勺子,勺了一勺酒,分到了两个玻璃酒杯中。
黄玲玲拿起一个酒杯,轻轻地呡了一口。
立即,她感到,酒液在口腔中是如珍珠般的圆滑紧密,如丝绸般的滑润缠绵,让人不忍弃之。
淡淡的甜味,淡淡的芬香,还有一股让人脑海一清晰的感觉。
喝下去后,黄玲玲感到,自己的血液也流动快了一些。
“好酒!与其相比,拉斐是三等品。”
黄玲玲可是喝惯了红酒的人,一品知味。
又喝了一杯,黄玲玲舍不得喝。
胡政:“先就自己喝,喝不完,才去卖。”
说到卖,黄玲玲马上拿出了电话。
她打给的是另一个闺蜜,那人是开会所的。
“芳芳,喝什么酒?”
“你怎么知道我在喝酒?”
黄玲玲笑了:“我闻到的。”
芳芳笑了:“你比狗鼻子还灵。你在干嘛?”
黄玲玲晃动着杯中的酒说:“我在喝酒!”
“那家酒吧?我来陪你喝。”
黄玲玲笑了:“不在酒吧!但是这里的酒,你那会所都比不上。”
说完,她又呡了一口,并且呡出声响来。
弄的芳芳受不了:“是在鸡鸣巷吗?那里有好酒?好男人倒是有,可不是我的份。”
黄玲玲笑了:“你来,我请你喝比拉斐好百倍的红酒。”
那边一听,马上关了电话。
接着,黄玲玲又打给了娟娟,还有一个闺蜜。
半个小时后,身材火爆的芳芳来了。
娟娟也来了,另一个闺蜜,带着桃花眼也来了。
黄玲玲亲自去接三位进来,没人接,来富不让进。
芳芳羡慕地看着来富:“守山犬?”
黄玲玲一边到酒,一边说:“正宗的守山犬,是胡政在大山深处抱回来的,当时来富快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