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不是你说的那种赌气装犊子!”正凡石觉得李道超的大脑在思考事情时有点怪异!
最前方的军队是噬神军团,领头的民度人,骑着一头高大的披甲长毛象牛身上,身披重甲,手里握着一杆一百三十多斤重的钢棍!
他身后的也全是一样打扮的骑士,没有一位看起来体重低于三百斤的。
当然,他身后的重甲骑兵,根据所属队伍的不同,使用的武器也不相同,有持四米多长的大枪的,有持长刀的,还有持铁棍的、持大网的等等,一应俱全。
“兄弟们,快点儿了!前面有筋道的人肉等着我们呢!”民度人大笑起来。
多年的军旅生活,使他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将领。
他时时想起以前自己的那野人似的生活,混混沌沌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一个人,把他从那种混沌的生活中带了出来,他想不起那人的样子了,好像是很可怕,又好像是很和蔼,又好像是很严肃,但最终他想不起来了,难道自己吃多了人肉,得了失脑症?
反正他把那个人的声音和样子都忘了!
不过,他知道那人是民石教的核心层的人物,于是民度人拼命地训练、拼命的打仗,希望有一天,他能看到那个人,他相信,只要他看到那个人,就会认出他来。
“将军,再往前,就是他们的产粮区了!”一个长得都快成了球的非常胖的士兵说。
“很好!和我一起冲,我们的任务就是杀戮一切可以杀戮的敌人!不论男妇老少!统统杀死,杀光!杀杀杀——还有那肥而不腻的……”民度人狰狞地笑了起来,双腿一夹,他身子下面的坐骑就冲了出去。
噬神军团,不是用来攻城略地的,是为了制造恐慌和混乱的,也负责袭扰、破坏敌方的运输线路。
凡是没有被城池保护的,都是他们袭扰的对像。
还在地里收拾没有成熟的庄稼的农民,远远地就看见了这些骑着高头牲口,全身披甲的入侵者结队跑过来了。
“快跑,快跑——”
“有匪军……”
他们的国家不久前刚刚受过侵略,只不过那次侵略者还没有真正的打进来,但他们也听说了侵略者的残忍,所以他们看到这些重甲骑士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
可惜,两条腿儿的跑不过四条腿儿的。
这些骑兵冲过来见人就杀,不分男妇老少,也不管你跪地求饶,还是撒腿逃跑,或者持械反抗。
“杀光他们——”民度人大笑着,他最喜欢看到他的军团四处杀戮的场景了,“把他们的生命献给我们的神——民石教永存!”
这些农民的反抗力度比那些城池里的大军的反抗力度都强,因为城池里的部队流行起了一种名叫厌食幻病的疾病,这种疾病的表现方式因人而异,有的会出现严重的幻觉,攻击自己同伴;有的则是不思进食,一旦饮食,就会全部呕出;有些人则是全身无力,自己的兵刃都拿不起来:这样的军队,没有了半分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