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的北风呼呼的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从铁匠铺子里出来的时候,在门口看热闹的人,早就散去了。
来来往往的人,吆喝着生意,怎么也想不到,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这一户人,已经死绝了。
姜砚之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这次北伐原本朝廷极有信心,准备了很长的时间,又有神兵利器相助。
现在看来,这神兵助的是谁的阵还难呢!
“大官人将军,这镇我熟得很,不若我请二位去那醉仙楼畅饮一杯?虽然比不得东京的七十二正店,但那酒味道凌冽,极其适合这北地。相逢就是缘分,日后有什么用得上叶某的,尽管直言。”
“叶某往来两国,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门路的。”叶槿着,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拱了拱手。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等公务在身,改日再请叶兄饮酒”,他着,看了一眼路丙,路丙垂了垂眸,上前一步,“主人,马已经备好了,咱们该启程了。”
叶槿还要多言,这时候一个厮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凑到他的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叶槿挑了挑眉,笑道,“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今日人大开眼界,这里有一块好皮子,在这北地不值当什么,燕云十六州里处处皆是。我瞧将军穿得单薄,便送给将军了,还望不要推迟。”
闵惟秀一听,顿时恼了,这厮之前就盯着她的腰看,如今又这些包涵韵味的话,简直是活腻了!
“在我们长安城,也就只有大内那些肾虚的公公们,才需要穿得跟头熊似的,叶兄弟还是自己个留着用吧。”
她着,拽了拽姜砚之的袖子,将他拽走了。
叶槿见她无理,也不恼怒,一直笑意吟吟的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直到人不见了,这才收了笑容。
那厮耐心的等待他变了脸,才牵了马车上来,等那叶槿上了车,方才道,“大王,我们的人瞧得真真的,东京城里的大鱼偷跑出来了。”
叶槿笑了笑,“原本我想着这三大王不错,毕竟是武国公的女婿,他护犊子得紧,竟然拍亲女儿一路护着,那武国公之女好生英勇,当是我草原儿女,可惜投错了胎,生到了软脚虾的大陈里。”
叶槿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嘲讽的笑了笑,然后又开口道。
“佑我朝,这一次定然除掉两个心腹大患。姓白的没有用,姓苟的你去敲打一番。”
“我们可不是大陈,从来都不养那没用的废物。”
厮行了个奇怪的礼节,“大王得是,的这就去办。”
他着,一个翻身下了马车,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叶槿坐在马车里,看了看原本要送给闵惟秀的那块皮子,将它随意的甩在了一旁,朗声道,“走快些,甩开后头的那些苍蝇。”
马车夫一声不吭的加快了速度,七弯八拐的走进了巷子中,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了。
……
闵惟秀怀揣着之前在那铁匠铺里搜刮而来的火器残件,心中沉甸甸的,“三大王,我瞧那叶槿不像是什么好人……今儿这案子有些古怪。这契丹人的奸细,也不可能遍地走吧,怎么就恰好让我们给碰上了呢?”
“还出现了之前的火器图纸,我这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