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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二章 风尘女

    “蝼蚁人生,命不由己!”

    一声轻叹,喧嚣的龙腾区,随之安静下来。

    叶雯一身白裙,站在窗前,长发随风飞扬。

    想起吴志远临走时的话,她嘴角上,荡起一抹苦涩。

    纤手轻动,她晃荡着一杯红酒,犹如她的唇,娇艳欲滴,而后,她仰头,一饮而尽。

    警察走了,吴志远走了,龙腾区的家家户户都熄灯了。夜已深,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睡。

    她曾问过吴志远,为了一个女人,颠沛流离,值得吗?

    吴志远回答她,值!

    他,他的千百条生命,也抵不过她的一丝头发。

    由此可见,他的爱,有多深,有多沉。

    他爱得义无反顾,无怨无悔!

    让叶雯动容的是,他的神情,没有一点迟疑与思考,脱口而出。

    可想而知,他的爱,有多真,有多诚。

    他冷酷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侠骨柔情的心。

    半夜相处,她对这个男人,有更深的了解。

    这是一个纯粹的男人!

    尽管,他对梦然,没有情爱之意,却对她很是怜惜,呵护备至,试问,下间又有几个男人做得到?

    更何况,萍水相逢,他便为她出生入死,又几个男人做得到?

    梦然虽然走了,却留在他心里,直至永恒。

    她很羡慕梦然!

    吴志远走时,她还,两人试试,她很久没碰男人了,这只是玩笑而已,并非她不自重,她知道,吴志远不会碰她。

    尽管,两人都很孤独。

    想当初,她以自己的身体为交换,他也不愿碰她,更何况是现在?

    在他眼里,她与别的女人,没有区别。

    尽管,她很漂亮。

    她想留住他,这是真的!

    至少,可以话!

    这个男人,虽然年岁不大,却给人无比的安全感,她很是放心,有他在,她至少不会担惊受怕。

    然而,他还是走了,没有回头。

    这是风一般的男人,她留不住他。

    想起他对梦然的好,想起他对那个还被关在黑暗中女孩的好,叶雯更是五味陈杂。

    其实,她也和他一样,爱的深,爱的沉。

    她虽然只是一个脱衣女郎,她的爱,也很真,也很沉。

    诚如吴志远所,她爱错人了,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爱,本身没错,错的是,爱的这个人,他并不爱自己。

    他有家,他只是看着她漂亮,玩玩而已。

    “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呀,梦然当初劝我,我怎么听不进去呢?”叶雯喃喃细语。

    她再一次,满上一杯红酒。

    还记得,她第一次来婺城的情景。

    她只是一个农村女孩,刚到婺城,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觉得新奇。

    她有很好的规划。

    原本想,来这边,找个公司,只要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总会有机会出人头地。

    还可以谈个恋爱。

    事情没有她想象的那般顺利。

    她在城东,找了好几份工作,却不如意,那些仪表堂堂的招聘人,告诉她,等消息,最终,不了了之。

    她的钱,花光了。

    她到工业区,找了几家工厂,工资太低,不足两千一个月,而且还压工资。

    她连生活费都没有了,身无分文,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直到某一,她在城东漫无目的地行走,发现有一个青年,递给她一张招聘广告单。

    他,他是金都国际夜总汇的人事经理,他们公司,在招人,而且,工资过万。

    她将信将疑,却在走投无路之下,去到金都汇。

    她才发现,那个所谓的人事经理,没有骗她。

    果真如此。

    工资何止过万,甚至过十万。

    她永远记得,人事部那个真正的经理,看她的目光。

    他在打量着她,从头到脚。

    最后,她应聘上了。

    上班的第一,她必须经受过一次考验。

    那是沙舞。

    她当时不明所以,直到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房间,不足十平米。

    里面放着音乐,她必须在一个男人面前,跳舞。

    几乎是脱光衣服。

    不止如此,就算那个男人动手动脚,她必须得配合。

    那,她被那个经理,摸了个遍。

    后来她才知道,沙舞,工资很高。

    以秒算。

    一秒钟二十块钱。

    那个经理告诉她,在夜场,被客人动手动脚,是常事,必须得适应,而且,还明确告诉她,公司会保护她,不会让客人乱来,就算本人自己想,也必须得公司同意,才能出台。

    这里,是娱乐场所,但不是鸡窝。

    她放心了,实在是收获过于丰厚,而且是日结,每日所得收入,公司只收两成。

    她成了名副其实的,所谓的佳丽。

    每,陪客人跳舞,唱歌,喝酒。

    叶雯还记得,她第一个月的收入,将近二十万。

    她才发现,她低估了自己的身材与美貌。

    她的心,也随之漂浮起来。

    她不想被人摸了,她觉得很恶心,尽管,不用陪客人上床。

    之后一个月,她没有上班。

    她花了不少钱,报了一个舞蹈培训班,勤学苦练。

    她觉得,无论走到哪里,才艺,才是核心竞争力。

    一个月后,她再次回到金都汇,已然焕然一新。

    她不再做佳丽,而做起了脱衣舞女郎。

    尽管,在聚光灯下,她会被人看光,但是,她不用无休止地陪客人喝酒,让客人动手动脚。

    最多,只是应酬一二。

    她成了金都汇的台柱,很多人慕名而来。

    她的收入,也越来越丰厚。

    她很满足。

    她没打算做多久,最多一两年,到时候,就有一定的积蓄,开个店,自由自在。

    没想到的是,一个男人,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那是金都汇的老板,王尚槐。

    他虽然年岁比她大很多,却是风度翩翩,豪爽大方。

    不知不觉,她爱上他了,爱得不可自拔。

    她在金都汇,工作了半年,向来洁身自好,就算有人花了大价钱,让她出台,她都断然拒绝。

    破荒地,她,走上他的床。

    他要得很凶,很猛,她默默沉受,她爱他,可以为他倾其所有,无怨无悔。

    她堕落了,堕落在他的情网里。

    后来才知道,他有家。

    他找她,只是因为她漂亮。

    还有,听没人能征服她,他想试试,仅此而已。

    他根本没有拿她当一回事。

    她开始患得患失。

    然而,爱上一个人,爱就爱了,不可理喻。

    他在的时候,她不想理他,不在的时候,她开始想他。

    如此反反复复,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他全然忘记,还有一个好姊妹,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她彻底迷失了自己。

    为了找存在感,为了让他注意,她使尽浑身解数,买名牌衣服,名牌包包,只为争取他的一次在意。

    她的确真的吸引住他了,跟着他,出入各种高级场所,无休无止的酒会,没玩完了的应酬,最后,还拖着疲惫的身躯,在各个酒店内,应付他无尽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