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落魄的重新回到了代表着美国社会底层的唐人街,依靠着祖父遗留的一间杂货铺苟延残喘。
一开始周遭的熟人还对他表示惋惜,纷纷前来劝解他,希望他重新恢复斗志。但林修远恍若顽石般冥顽不灵,一头扎入了祖父珍藏的古典中与世隔绝。
不得不,人类是一种善忘的生物。两年的与世隔绝让人们很快的忘记了他曾经有过的光辉,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他所拥有的才华,在所有人的眼中,他成为了一无是处的书呆子,一个必须依靠他的孪生弟弟来照顾他的废物。
他的孪生弟弟叫修志,名字中寓意高远的志向。在生命的前19年,所有人都认为他的一生必将生活在哥哥的阴影下。
与文质彬彬、智力超群的哥哥不同,林修志似乎是遗传到了家族基因中的另一个极端。他从就无心学业,但运动神经却极其发达,在很的时候就拥有着远超常人的体魄。因此,打架斗殴、混迹街头的他早早就离开了学校,拜了一个华人拳师为师,凭借他好勇斗狠的性格和出色的身手,现在在唐人街这块地方上已经是有名气。
林修远与林修志虽然性格迥异,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孪生兄弟,但他们的感情其实一直都非常好。在林修远回到唐人街后,一直是修志在照顾哥哥,就算平时起了争执,修志也从来都不会忤逆哥哥的意愿,而在他的面前,也没有人敢他哥哥的坏话。
不过,完全不同的性格让他们彼此注定都不会欣赏对方的生活。就如修志看不惯林修远一到晚看书不愿挪动一下自己的屁股一样,林修远也看不惯弟弟整日帮人出头,与那些肌肉发达的黑人和浑身纹满了纹身的穷白人街头斗殴打得满脸是血。
所以,在修志手脚麻利的为店里大扫除时,林修远习惯性的开始执行他身为哥哥的责任。
“修志,我觉得你今后应该和我一起待在店里,毕竟作为你的哥哥,我可不希望在出门买餐包时看见你的尸体像死狗一般被丢弃在垃圾桶边。”
“切!~”林修志回头看了哥哥一眼,不屑道:“你就是希望我待在店里帮你搞卫生、修家电、煮饭洗菜而已。告诉你,我是你弟弟,不是你老婆,更不是你保姆。”
被中内心所想的林修远脸上一红,但还是尽力争辩:“好吧,你的只是原因之一。你必须明白,我的本意是不希望你出事,我不明白,你整日帮人出头到底有什么意义?就为了收那一点可怜的保护费?”
“可怜的?一点?”林修远的声音徒然高了起来:“假如你经营的这家烂铺子能赚到钱的话,我就承认你我收的保护费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但是你必须明白,假如没有我,就会有别的该死的黑人、白人、越南仔、或者是印度阿三跑来收钱。你以为你那些可怜的救济金用来交了保护费后还能剩下什么吗?我告诉你,你会饿死在铺子里,就算你的脑子里装着一个爱因斯坦,你还是会饿死。”
“……”
林修远沉默了。
或许他不喜欢弟弟的生活方式,但毫无疑问,就目前来看弟弟是对的。生活不存在怜悯,假如没有弟弟这棵保护伞,他并没有能力独自在这条街上生存下去,甚至,连出门买个餐包或许都会被人打劫,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过弱不禁风,让任何一个孔武有力的人都会心生歹念。
“好吧,那我换个建议,你至少应该像电视里那样多收几个弟。我知道你很能打,但是也不能总是一个人对人家一群人,而且这里是美国,这里至少有一半人口袋里都装着枪。”
“收弟?你以为我是毒枭?帮派老大?”林修志摇摇头:“我可不是那些社会败类,我帮人出头只是因为我看不惯有人骑在我们头顶上而已。看到我们唐人街牌楼上的那块匾了吗?‘下为公’,这世界上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我就是看不惯那群家伙欺负我们华人,而华人们还唯唯诺诺的不敢吱声。几百年了,从第一批华人被当成猪仔卖过来开始,我们华人就低人一等。现在,那些黑人叫嚣着民主、平等开始获取权益了,而我们华人呢?在他们的眼里,我们还是一群未开化的黄皮猴子,哪怕是美国最尖端的科技中心硅谷的里面一半是华人,他们也从来不承认我们比他们更聪明,更努力工作。这一点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现在是在搞民族复兴?”林修远无奈的按着额头,他开始觉得父亲为弟弟取修志这个名字似乎并不妥当。
“没你的那么高尚。”林修志撇了撇嘴,干完活的他随手拿起一副墨镜戴上:“我只是以此来发泄我心中的不满而已,至于保护费、你的免费餐饮以及一些免费的生活用品都是我发泄之后的附带产品而已。毕竟人家好心好意送我,我总不能拒人千里之外吧。”
“好吧好吧,你总是有你的理由。”林修远看到修志似乎要出门的样子,随口问:“怎么,又去哪里搞民族复兴运动?”
“庆福记的田胖子被一群黑鬼砸了招牌,他手下送外卖的弟找到了我,于是我前把那群黑鬼的大佬给揍进了医院。但现在田胖子怕事情闹大怂了,就找我去谈谈,他希望和平解决。”林修志露出一个鄙视的神情,摊手道“你看,息事宁人,这就是我们华人的解决方式。”
“总之……心点,我个人建议你也应该学学这种息事宁人的心态。”
“算了吧,这不是我的风格,从来就不是。”
林修志背身挥了挥手,推门而出。而在他身后,林修远透过落日的余晖望着他背光的魁梧背影,无奈的摇头。
然而,正当他准备低头继续看手中的古书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犹如闪电一般自街角冲出。随即,急促的刹车声与那短促而爆烈的枪响充斥耳膜。身侧的橱窗玻璃仿佛爆炸般碎裂成一地的碎屑,呼啸而过的轿车摇下车窗,喷射出道道火光,而门口的英武背影飞溅出漫血花,轰然倒下。
“不……不可能……怎么可能……”
林修远面色苍白的呆愣了半秒,突然像发了疯一般冲了出去。
“该死的,我早就过!该死的,你怎么这么蠢!~”
声嘶力竭的嘶吼声回响街头,街边路人疯狂的尖叫与逃窜,那辆开枪的黑色轿车迅速远去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在一片狼藉的铺子门口,林修远用尽全身力气想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抱起,用手、用衣服、用一切可以用的东西寄希能够按住那喷涌而出的血浆。但这一切无济于事,粘稠的鲜血喷洒在他的脸上,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弟弟的脸色瞬间苍白,口中溢出的血沫顷刻间染红了他的衬衫。
“来人呐!~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救救他……救救他……”
林修远浑身是血的抱着修志凄凉的呼喊,他跌跌撞撞,拖着弟弟向周遭的人群无助的求助。
终于,有好心人停下脚步,拨打了911。
足足半个时后,姗姗来迟的救护车在路边停下。而昏暗的余晖下,林修远面色苍白的跌坐在血泊中,怀中身体早已没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