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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回忆: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立(1)

和首饰来,这个话题也引起了莉雅的兴趣,她兴致盎然地听着,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

    着着,菲丽丝就到面前的这幅画了:“莉雅,你看,这个女孩穿着紫色的衣服,但上面用金线勾出的花太过突兀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应该穿的更加可爱一点儿,你看用浅蓝色的线来勾出花纹怎么样?”

    莉雅想了想,道:“这样的话会不会显得太素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菲丽丝点了点头,道:“我们可以……可以用淡粉色的扣子,这种难看的铜质纽扣早早的就应该被扔掉了。”

    普莱斯先生静静的听着两个女孩对首饰的讨论,过了一会儿才道:“好了,两位美丽的姐,时间已经很晚了,凯特姐一路劳累,要不要早点儿休息?”

    菲丽丝这才感觉到确实有些累了,她道:“的确很晚了,莉雅,我还要在这儿待好几呢,明我们再聊吧。”

    在聊的兴起的时候被迫中断,莉雅有些不高兴,听到凯特教授的安慰,她道:“好吧,凯特教授,那我们明见。”

    虽然不是自己惯常睡眠的环境,但得益于邦妮·普莱斯的精心布置,菲丽丝睡的还挺舒服的。一夜无言,早上醒来后,菲丽丝伸了个懒腰,穿好衣服一把将窗帘拉开,金黄的阳光如清泉把洒落在身上,虽然还不到七点半,但夏日的太阳已经悬在空中。

    菲丽丝来到餐厅时,莉雅已经在吃早饭了,而普莱斯先生正在看报纸,旁边还放着一杯升腾着热气的咖啡。

    桌上有为她准备的早餐,一杯果汁和一块奶油蛋糕,先喝了口酸甜的果汁,菲丽丝问道:“普莱斯先生,我听这里附近的林子里有白额隼?”

    普莱斯先生放下报纸道:“的确,有一些白额隼栖息在旁边的山林里,你想要抓一只吗?白额隼的尾羽是熬制飞行剂的一味主药,但这种猛禽的飞行速度极快,一般都是用陷阱来抓的,需要等很长时间,直接抓的话恐怕会很麻烦。”

    “没关系。”菲丽丝不以为意地道,“能抓到最好,不行的话就当在林子里玩一圈。”

    正在喝牛奶的莉雅接话道:“爸爸,不要看凯特教授哦,她可是经常在霍格沃茨的禁林里转悠,这种普通山林更是没有问题了。”

    对女儿习性很是了解的普莱斯先生笑了笑,问道:“所以呢?”

    被看透心思的莉雅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我可以跟着一起去吗?”

    “不行!别去给凯特姐添麻烦。”普莱斯先生干脆地做下了决定后,继续看今的《预言家日报》。

    软语哀求了好一阵,莉雅还是没做通普莱斯先生的工作,只好找其他途径,她可怜巴巴地看着菲丽丝,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在:就带我去嘛。

    菲丽丝摇了摇头,道:“你还是在家待着吧,想要什么东西我给你带回来。”看莉雅可爱的样子,菲丽丝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

    莉雅并不死心,努力为自己争取去外面玩的资格:“凯特教授,禁林你都带学生去过,这种树林有什么好担心的啊?”

    菲丽丝道:“这不一样,霍格沃茨的禁林我去过好几次,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自然可以保证学生的安全,这里的山林我一点儿都不了解,怎么能贸然带你去呢?听话了,乖。”

    眼看两边都没有通,莉雅只能气鼓鼓的继续吃着自己的面包和牛奶。

    ……

    吃完早饭,菲丽丝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莉雅一脸幽怨地看着渐行渐远的凯特教授,来到这种田间乡野度假却不能出去玩,这不是欺负人吗!

    绿草山庄外面的山林里的树没有霍格沃茨禁林那么茂密,也没有那么危险,至少菲丽丝走了快一个时了,只看到了一群野鹿,别什么神秘生物了,连一只猛兽都没看到。

    因为可以移形换影快速赶路,菲丽丝也没有担心回去的时间,只是一门心思朝林子深处走,希望能找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这一走就走了半,到了中午已经很热了,疲乏的身体告诉菲丽丝,她需要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了。又走了半个多时,菲丽丝找到了一块绝佳的林中空地,她在地上铺好餐布,把自己准备的午餐——一个牛肉蔬菜汉堡,一大块巧克力蛋糕,一瓶低度的甜酒——一一拿出来放好。菲丽丝坐在餐布上,先是美美的喝了口甜酒,大量体力消耗后再吃饭绝对是种享受,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胃部的空虚正在被美味的食物填补,有些酸痛的肌肉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吃完了蛋糕,就在菲丽丝伸手去拿汉堡时,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她没有做出警戒,也没有故作不知地继续享受自己的午餐,而是快速抽出魔杖,默发了一个魔咒,一道亮黄色的光束朝她感觉不对的方向飞去。

    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一个黑色的身影朝菲丽丝扑了过来,菲丽丝快速退了一步,轻轻抖动手腕,餐布,包括上面的汉堡和水杯飞了起来,正好把那个来犯者给罩住了。一块普通的餐布当然困不住任何人,但足以让那个黑色身影停顿了下来。

    一个狼人?看着那双长满黑毛的反关节腿,菲丽丝完全没想到在这儿还能碰到一个狼人,这种用来吓唬孩的物种危险而少见,至少菲丽丝还没见过,嗯……值得研究一下。

    餐布最多只能让这个狼人停顿一秒,但已经足够了,菲丽丝施放了一个昏睡魔咒,打算活捉这个狼人,一道白色的光束朝那个长满毛的家伙飞去。

    结果白色的魔法光束击中那个狼人后,直接反弹了回来。

    怎么回事?菲丽丝快速闪到了一边,她忘了,狼人拥有很好的魔法抗性,尤其对于精神类魔法,他们几乎是免疫的。据是因为狼人混乱的脑袋里除了杀戮没有其他东西了,根本不吃诱导和暗示。现在菲丽丝知道了,对于精神类魔法,狼人不但可以免疫,而且还能反弹。

    耽搁了这一下,狼人已经用他锋利的爪子将餐布撕碎了,一双嗜血的红色眼睛死死的盯着菲丽丝,后腿猛地一蹬,飞扑了过来。

    速度极快,菲丽丝一边在心中对狼人的信息进行着补充,一边躲避着狼人的追击。和这种然的肉搏健将短刃交接很不明智,没过几分钟,菲丽丝就气喘吁吁,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好在已经布置好了。

    久捕而未得手已经让这个狼人陷入了狂暴之中,范围的追逐唯一的好处就是消耗了那个人类女人大量的体力,他能感受到那个女人的速度在减慢,灵活性也大不如前。

    就在那个狼人要进行最后一击时,感觉自己的左腿被什么东西给绊住了。尽管在高速奔跑,但凭借丰富的搏杀经验,狼人一个灵巧的转身让他免于栽倒在地,然后马上弯腰,想要用爪子把藤蔓切开。但事情没他想象的那么顺利,他刚停下来,第二根藤蔓随之而到,缠住了他的腰,接下来第三根,第四根……很快,狼人就被绑了起来。

    菲丽丝靠在一棵树边,喘着粗气,总算把这个家伙给制服了。

    未经任何处理的藤蔓足以牢牢的绑住绝大多数人,但这个狼人显然不在其中,他鼓动着身上的肌肉,藤蔓眼看着要被爆开了。

    眼看狼人要挣脱藤蔓的束缚,菲丽丝挥动魔杖,一阵狂风吹过,树上的叶子脱落枝干,凝成一条细绳,重新将狼人给缠住了,虽然树叶结成的绳子看起来远没有藤蔓结实,但其中蕴含的魔法能力让狼人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终于把这个家伙给搞定了,菲丽丝舒了口气,拿出一个水晶瓶,打算先采集一些血液样品。书上被狼人咬过的巫师也会变成狼人,这种堪称神奇的增殖人口的方式引起了菲丽丝极大的好奇,难道狼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种族,而是巫师的一种变体?这次逮到一个活的,正好能好好研究一下。

    啪,啪,啪,几声鼓掌之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宽大斗篷的巫师从密林中走了过来,赞叹着道:“不愧为永生者,凯特姐的魔法掌控能力果然厉害。”

    永生者?菲丽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的自己,两个月前,在全体霍格沃茨师生面前,自己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而不死,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她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号。

    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伙菲丽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她用刀割开狼人的腕动脉,用水晶瓶接了一瓶血后,也不管持续失血的狼人,转身对那个笼罩在黑色斗篷下的家伙直接问道:“你是谁?”

    来人掀开头上的兜帽,露出一头铂金色的长发,他道:“在下卢修斯·马尔福,午安,凯特姐。”虽然是客气的打招呼,但卢修斯灰蓝色的眼睛中却闪现着冰冷的漠视,用一种极度傲慢的眼神看着菲丽丝。

    菲丽丝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原来是你啊,我听过,卢修斯·马尔福,最早的食死徒成员,伏地魔手下的得力干将。”

    听到菲丽丝这么,卢修斯皱了皱眉,道:“凯特姐,话可不能乱,我从未支持过神秘人,只是不心被夺魂咒控制了。”

    菲丽丝噗嗤一笑,道:“马尔福先生,在我面前您不必这么心,我对伏地魔和凤凰社的斗争并不感兴趣,对你食死徒的身份也不在乎,我只是有些好奇,在伏地魔已经失败后,你依旧对他保持着忠诚,这是为什么?”到这儿,菲丽丝停顿了一下,用嘲讽的语气继续道:“伏地魔已经失败了,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被狠狠的踩在了污烂泥浆中,我实在想不通,这种渣滓有什么好效忠的?”

    卢修斯真的是大吃一惊了,他知道,这个女人既然敢直呼伏地魔的名字,就明她对这位伟大的黑巫师并没有多少畏惧,但敢如此轻蔑的嘲讽,就真的是……连那位校长恐怕都不敢这么。

    卢修斯指着菲丽丝,道:“你……你怎么敢这么?”极度的惊讶让他话都有些错乱了。

    “我有什么不敢的,就在两个月前,伏地魔和我面对面的交锋他都杀不掉我,我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菲丽丝语带讥讽地道,“马尔福先生成了个多愁善感的法国人,对‘皇帝陛下’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

    这时卢修斯已经平复了心中的惊讶,他故作平淡地道:“凯特姐,给你一句奉劝和忠告,别在其他斯莱特林面前这种话,毕竟神秘人在他们中还是有很大的威望,这么口无遮拦的话恐怕会惹来麻烦的。”

    “威望?”菲丽丝冷笑一声,“虽然我已经对英国的纯血家族很失望了,但还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威望?那是那些麻瓜和混血的杂种为了能有一份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才会推崇的东西,对于纯血家族来,难道不是只忠于血脉和利益吗?”

    菲丽丝看了眼身边被藤蔓和树叶缠住的狼人,道:“纯血巫师生而高贵,没想到你们沦落到和这种卑贱的家伙达成同盟。”着,菲丽丝抬脚压在狼人的头上,用力踩了下去,一声闷响,如同遭到锤击的西瓜,狼人的头碎裂成一片,红的白的粘稠物粘在牛皮的纯白短靴上,有种残忍的变态美。

    卢修斯杀过人,但很少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他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又怕显得太过懦弱,连忙睁开,用一种遇到疯子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惊呼道:“你把他杀了?”

    看到卢修斯这么惊讶的样子,菲丽丝摇了摇头,道:“真不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怕软弱无能的魔法部,还是怕半残了的凤凰社,亦或者那个半个身子已经埋到土里的老校长?纯血家族想要保证并扩大自己的利益,拉出个家伙来做领头人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还真有人把这个被大家顶到前面的家伙当成领袖,甚至敬畏有加。伏地魔,这个名字不错,挺有气势的,汤姆·里德尔可以当,别人也可以当,甚至你,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当。马尔福先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势对抗,失去了斯莱特林的支持,可怜的汤姆就像一个蚂蚁一样,谁都可以踩死,就像这位可怜的狼人一样。”

    菲丽丝的这番话显然给了卢修斯很大的触动,但他毕竟老成,不像他儿子德拉科那样随随便便就被菲丽丝给煽动了心中的野心。

    不管怎么,菲丽丝在卢修斯心中的形象已经大变样了,他看了眼这个狂妄的女人,道:“凯特姐,我们的理念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既然谁都服不了谁,那就此别过吧,以后有时间再聊。”完,转身就走了。

    看着卢修斯远去的背影,菲丽丝心中暗哂,我有想服你吗?不过是所契合住了你心底的野心罢了,果然,在斯莱特林面前表现对利益和血统的推崇,在拉文克劳面前展现对艺术的喜爱,是博得认同的极佳方法。

    菲丽丝扔出一团烈火,把那个可怜的狼人化为灰烬后,突然转身看着自己右边方向,厉声喝道:“谁在那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