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直奔狂歌所的地方。
到了半路的时候,狂歌给他打来电话,已经到了,就在店门口等他。
秦厉嘱咐她坐店里等。
毕竟站在人家店门口不是个事儿呀。
虽然这么,挂了电话后,秦厉的唇角有点上扬。
他盯着手机,片刻后突然反应过来,忘了给这位救命恩人买礼物了。
算了,下次再买好了。
这次问问她喜欢什么,免得买了她不喜欢的东西。
不过,在一起住了半年,对狂歌的喜好,秦厉多少还是有点了解的。
这家伙在穿戴上面没什么大追求,对吃喝比较在意。
而且也不爱吃甜腻腻的蛋糕巧克力,比较爱吃肉类食品。
是个食肉动物。
所以,这礼物还真有点难选。
毕竟,送肉什么的,不如请客。
如今这世道,谁家还送肉呀。
秦厉左思右想,突然就发觉,给她挑礼物,也挺麻烦的。
毕竟这家伙也不爱戴首饰。
身上总是光秃秃的,半点配饰都没有。
哎,忧伤。
给女人选东西,最忧伤。
还是一会问问她喜欢什么好了。
到了地方,秦厉一下车就看到了坐在门口的狂歌。
不是特意在门口等他。
因为这就是个露烧烤摊子,大家都在门口的那些塑料桌椅旁坐着。
这地方吃饭,大部分都穿的非常随意,有些男人直接光膀子,或者只穿个背心,没有人会像秦厉一样穿一身米白色的休闲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