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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卖歌那些事儿

    “一万块一首?”蓝笑着试探。

    李群生点了点头。

    蓝失笑:“才一万块还什么高价,李叔,他们不是开玩笑吧?您应该清楚我卖给他们的歌曲质量,第一次也就算了,第二次怎么还这样?”

    听见蓝的抱怨,李群生跟着笑了一下,这才正了正神色,声音严肃起来:“蓝,我也知道一万一首的确配不上你卖给他们的歌,那都是好歌,值得更高的价格。不过蓝,你在圈里的时间也不短了,你也应该知道圈里的行情,这一次他们愿意给你一万一首,比上次翻了个倍,已经相当不错了。”

    “而且这次他们愿意接受三年歌曲使用权,不买你的版权,已经足够显示他们的诚意。蓝,要我有些事过得去就行了,计较太多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等哪你的名声真正起来了,就是问他们要五万一首、十万一首,他们也得乖乖掏钱,那才是真正扬眉吐气的时候。”

    “现在对你来,五千也好一万也罢,就算这次他们给你一万五,那又有什么区别吗?还不都是一样的待遇。”

    “蓝,你呢?”

    作为中间人,李群生希望达成合作,这对他、对东江音像出版社都有好处。当然,作为跟蓝相当投契的忘年交,他也不希望蓝的利益受损,悄悄的他也做了一些事情。

    三年歌曲使用权这个条件,就是李群生为蓝争取到的——这是货真价实的利益。

    蓝又想了想,这才苦笑了一下,有点无奈的点了点头。

    “行吧,李叔,我听您的。”

    “哎,这就对了嘛。”李群生相当满意蓝的态度:“接下去的事情我来处理,你就不用管了。你把两首歌尽快准备好,到时候还是让他们来社里录音。”

    “这一次我尽量劝他们,让你亲自帮燕玲录音,毕竟那是你的作品嘛。”

    ……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发现蓝对于卖歌这件事情的态度非常矛盾,跟其他书里写的或者是大家想象中的情况似乎有点大相径庭。在这儿,让我们稍稍从故事里跳出来一会儿,稍微掰扯两句卖歌那些事儿——就当是电影中的旁白吧。

    很多书里都写过重生者卖歌赚钱,赚大钱。

    也对,蓝重生前本身就是做这行的,他有这个先决条件。那他既然有这个条件,为什么在前期积攒了一定资金之后就对卖歌这件事情不怎么上心了,宁可帮人录音来慢慢攒钱呢?

    他不是缺资金吗?

    这正是因为蓝自己以前就做这行,所以他清楚的知道“重生卖歌赚大钱”这件事情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卖歌,先不重生者有没有这样的乐理能力,可以把一首歌曲的旋律完全无误记录下来,(配器、伴奏、总谱、分谱之类的就更不用了),就算有吧,那么就可以卖歌了吗?

    要卖歌,作为重生者首先你得有途径才行,不是你写了一首歌随随便便就能卖出去的,不认识圈里人你打算往哪儿卖歌啊?卖给隔壁钢厂的李哥?

    人家也用不上啊。

    好吧,你可以自力更生,直接去唱片公司。

    也行。

    不过你得先找到唱片公司地址,过了前台妹这一关再。就算你都过了吧,歌也顺利送到了唱片公司,这样你就能开开心心的把钱赚到手了吗?

    开什么玩笑!

    一般来,唱片公司为新专辑选歌的时候,最常用的方式是向创作者邀歌,就像蓝现在遇到的这种情况。很多唱片公司的确也会设立一个搜集原创歌曲的部门,但是设立这个部门无非是想着“不管有没有鱼先捞一网再”这样的念头,你认为他们在这件事情上面会花多大的心思?

    对于主动送上门儿来的新歌,唱片公司最正常的做法就是听一段或是瞄一眼,以免错过漏网之鱼。你没办法做成录音样的话,歌谱他们最多也就瞄上一眼罢了。无法在听一段或是瞄一眼当中打动他们,那你就凉了。

    诸位,你们认为有多少歌曲能好到让人瞄一眼就看出来?不要忘记了,歌曲是用来听的不是用来看的!而且前面就已经过了,审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