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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蛮荒,红发,土行孙

有异常宽厚的嘴唇,与远古始祖相比,牛头人的特征越来越少,人味却越来越多。

    他自称大神蚩尤后人,给自己取了个外号“红发”,掩去真名不用。由于体内有一点先火灵和血煞,转成半神无常之子后,同样勃发壮大起来,无师自通地学会,并掌握各种火焰法术,甚至抽取出体内的血煞之气,凝聚出一把用惯手的牛腿刀!

    这位红发半神,与其他兄弟不同,不唤起尸鬼、阴魂组成军团,崇尚独来独往的狠人,遵从体内神性的呼唤,掌握新的本领后,开始狩猎南疆百族蛮荒的无常之子。

    同样的落单的土行孙,正好撞在红发半神的手里,若不是火焰护体,完全克制住无孔不入的蚊蝇蛊,这位心高气傲,大神蚩尤的后人,多半会折在兄弟的手里。

    实情是,土行孙的手里,只有金蚕蛊王能无视火焰烧灼,却因为势单力薄,且畏惧红发半神血煞之力凝聚成形的弯刀,毕竟与无常神性相连,好歹也是一件神兵。

    双方缠斗数十个回合,依旧僵持不下,彼此都奈何不了对手,干脆罢手休战。

    这一局平手,红发半神与土行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没有深入地交流,谨慎戒惧着彼此的暗手,活像两只刺猬越冬拥抱取暖,总在不断地试探中逐渐接近,把距离拉近。

    可惜的是,两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又明白自己的身份,终究会有决死一战,自然不会深谈下去。

    红发半神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兄弟,又是个坐地虎的脾性,提神防备着蛊虫太久,精神再亢奋旺盛,也顶不住长时间不睡觉,就起身匆忙地走了。

    经历这一战,土行孙对细如沙尘的蚊蝇蛊再无好感,专心致志地培育金蚕蛊去了。

    为了获得它们的食粮,他还特意改良了一种蛮荒特产的大桑树,专门布置法阵吸引地灵气过来,长时间浸润后,终于孕育出赋灵性的高级品种。

    无论金蚕蛊啃噬多少,一夜过后恢复如初,桑叶宽厚,肥嫩多汁,确保金蚕蛊能够吃地肥肥白白,产下更多的种籽。

    可是,土行孙转职农夫兼蛊师,关上门来,埋头钻研自己的蛊术,不想理会外面的纷纷扰扰,却经不住别的无常之子想拿他开刀。

    惊蛰过去的第五,空弥漫着浓浓的灰云,土行孙栖身所在的百蛮山分支,突然被万千僵尸、阴魂组成的军团围住。

    土行孙站在山顶,一眼望下去,山麓、山道尽是密密麻麻,宛如蝼蚁的走尸,野兽的森百骸骨夹杂其中,又有功行浓厚的阴魂,不惧云层缝隙漏下来的光,在这支亡灵军团里肆意穿插游荡。

    凭着嗜血功法开了灵眼,土行孙却没有看到无常之子的光辉,只有浓如实质的积尸气,不断地侵蚀着这一带的山林。

    “金蚕蛊王仅有一条,金蚕蛊倒有万数之多,至于蛊王的种籽,还是幼虫,没有完全成熟,不堪一战。该死的,恶客上门,却不敢露出真面目,存身位置也不显化,胆如鼠之辈。为今之计,我也只有用计了!”

    话音刚落,土行孙脚下一沉,发动了赋,穿行在百蛮山的土石里,暗中操控着金蚕蛊离开巢穴。

    只见万点金星,有如火山喷发般的冲而起,旋即势如瀑布,向山道上的僵尸席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