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了旧单位,任平生就像是回到大海的鱼一般,感到无比地自由和舒畅,呼吸着的空气也清新了许多。
他信马由缰地走在大街上,看着路边熟悉的风景与建筑,像是在看一部老电影般,情节与人物都了然在胸,但却回味无穷。
想到前世的自己,居然把人生中最有拼劲、最有价值的十年浪费在颓败的机关里,任平生就越觉得重生后的时间尤为宝贵。
他一定要好好享受这难得的机遇,不仅要在事业上走出前世未能走出的瓶颈,而且还要感受更大的世界,享受更好的东西
不知不觉中,任平生走到了一条僻静的林荫道上,街边一家店的招牌引起了他的瞩目。
这个招牌上只写着“初见书屋”四个简简单单的宋体字,但却像有种魔力在引导着般,任平生的脚步不由自主地迈入了店中。
正如店名所示,这是一家书店,而且是家颇具文艺情调的书店。
留着胡子的店主在柜台后调制着咖啡,穿着围裙和白衬衫的女店员们用推车推着书籍,带着满脸的敬畏和虔诚更新着书架上的书。
宽敞的落地窗轻轻拉起了一道米色的纱帘,午后的阳光隐隐约约地投射在店中,给那些用雪松木制成的高高书架上染上了一层金黄的色调,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和负离子带来的令人振奋的气息。
漫步在一座座书架之间,看着或坐或站的男男女女们,捧着书籍沉浸在阅读的乐趣之中,任平生仿佛回到了大学里泡在图书馆中的日子,那种与尘世隔绝但却拥有无限空间的感觉又回到了身上。
这里的书籍大多数以人文和社科类为主,没有新华书店里常见的各种考试习题、真卷和畅销的励志鸡汤,更多的是传记、论、杂文和,任平生已经记不得自己上一次踏入实体书店是什么时候,但他身处这家书店,却像是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般,既熟悉又陌生。
任平生走走、看看,翻阅着,挑选了几本当年没认真看过的书,如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做红》和卡勒德胡迪尼的《追风筝的人》,避开了当时最热门的《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和《论语心得》等。
当他转过一个书架,正想查找卡洛斯·鲁依斯·萨丰的《风之影》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末端站着的那个女孩。
她背对着这边,斜斜依靠在书架上,脚下穿着洗得有些褪色的白色帆布鞋,一条简简单单的米白色针织裙裹在她饱满的躯体上,那峰峦起伏、充满活力的曲线像一道闪电般,瞬间击中了任平生的心。
好像是那道闪电的后遗症,任平生有些神情恍惚,双脚轻飘飘的无处着力,慢慢地向那个白衣女孩走近。
越走越近,那个女孩的容貌就看得越清,她那垂在肩上的黑漆漆的浓密短发用一个象牙白的发箍别在脑后,露出光洁如玉的额头、挺拔秀气的鼻梁,嫣红的唇瓣,以及低头垂下的长长眼睫毛。
午后的阳光透过纱帘照在女孩身上,像是给她洒上了一层明黄色的轻纱,让她的五官尤为生动。
她的皮肤白净无瑕,脸颊透露着健康的粉色,阳光如此清晰,似乎能够看得见她皮肤上的细细绒毛,她就像一颗刚成熟的水蜜桃,鲜嫩多汁可口。
任平生觉得自己的心脏很不争气地“砰砰砰”跳个不停,他努力调整着呼吸,静步走到女孩身边。
他的目光已经可以看到女孩手中捧着的书,可以看到上面的文字,他轻声地念道:
“今我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上忽明忽暗的云”
随着他的语调,女孩缓缓地转过头来,两道浓黑的眉毛犹如受惊的鸟翼扑闪开来,那对明亮得可以看见倒影的大眼睛微微眯起,眼角和嘴角都透露着甜甜的笑意,她合起手中的书本,轻轻敲了敲任平生的胸膛,悄声道:
“这就是你的黄金时代?”
任平生笑着道:
“这就是我的黄金时代。”
任平生与陈静恩并肩走在西湖边上,两人手中除了书籍之外,还各自多了一杯奶茶,空气中有股淡淡的香味,以及另外一种难以言的气氛。
任平生仔细欣赏着眼前的女孩,似乎在寻找前世里关于她的记忆。
一切都没有改变,陈静恩依旧如同他初见时那般美丽,也如同初见时那般端庄与恬静。
这让他十分惊讶,也十分庆幸。
任平生很认真地道:
“为什么,我只是第一次走进这家书店,就遇到你了。”
陈静恩的眸子灿烂如晨星,她淡定自若地看着任平生,轻声道:
“这是我在涵州最喜欢的一家书店,每周都有一两会在这里度过的。”
任平生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初见书屋”这家书店离自己单位并不远,但他却是头一次走入这条街道,自己前世如果能够经过一次这里,肯定会被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