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的清晨。
有青草味的雨露和三两颗梅子样的星。
初见起床了。
和往常一样,去井里挑了两桶水,把衣服洗了晾在院子里,妈妈煮好面条后,她用火钳扒开土灶里还有零星火苗的碳灰,放了两个没剥皮的生玉米进去,然后埋好慢慢煨。
初大鹏走了后,或许有些不习惯,但这个家里平静了许多,蒋凤天天带着初心在张记栖凤渡鱼粉店里工作,初见按时上下学。
当然,烙在这个家里的疙瘩依然在,初见永远也忘不了那天凌晨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情形,躺在铁架子上浑身是血的尸体,哭的几乎晕厥的妈妈,从来不知道开口说话的初心竟然趴在旁边吃力地叫着爸爸。
凄风厉雨笼罩了这个灾难深重的家庭。
初大鹏遭遇车祸的第二天晚上,那些红山弄的亲朋邻居,初见平时称作婆姨姑嫂爷舅叔伯的,都在屋子里站着,翻来覆去说着那几句话:“人死了就活不回来了。”“再说老天爷要收人,皇帝老子他自己都没办法。”当时她跪在院子里烧了九斤三两纸钱,把纸灰用布袋装好后,给她的继父做枕头。院门上升着六堆大火,烟弥散,火光映着人的脸,在妈妈的抽泣声中给人一种非人间的感觉。
初见极度疲倦又极度清醒,那些天里,整日整夜无法入睡,就这么熬着,做她能做和不能够做的事,一直到张云起回来,他并不知道,见到他那一刻她心里有场海啸,可是她静静站着,不去让任何人知道。
那天从山上送葬回到土坯小屋,妈妈像是失去了悲痛的感觉,常常坐在院子里发呆。或许悲痛在极点上持续,就不再是悲痛。初见是不能和妈妈感同身受的。为什么这个赌徒和酒鬼会赚掉妈妈那么多眼泪呢?
她反复的想,想不起他的什么好来。
有一年,家里的猪杀了,钱被他卷走,藏在邻居家里打牌九,三天三夜不回家。家里没粮食了,妈妈背着年幼的她去喊他回家,他输得眼红,把妈妈一顿打骂,赶了回来,自己仍旧回到赌场,后来输到分文不剩,这才收手回来。
在她17年的人生当中,这样的事多到让她麻木。这个家庭曾经一度让她觉得,生活就是忍受,悲观是生活的基本态度,生活之中不会有长久的快乐。在很小的时候,她总喜欢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在她对世界没有形成完整的认识之前,她一直想去很远的地方,寻找一些什么。
她觉得天边很远的地方有个温暖之处。
她想起了张云起。
浅青色的黎明,风把天刮净了。
几颗小银星星,弯刀一样的月亮,斜钉在天上。
初见吃过早餐出门前,用火钳扒开土灶里的碳灰,两个玉米已经被煨熟了,冒着碳火的香味,她用袋子装好带着出门。
昨天放学后,云起拉着她去逛街,在西门街遇见一个小贩在卖烤玉米,他跑过去买,边吃边咧着嘴笑,说已经好久没吃过老家的烤玉米了,他还说,读小学那会儿,每年暑假纪灵都会去他老家玩,跟着他一起偷偷跑到别人家地里扒玉米,在山上烤着吃。
来到一中,经过足球场的时候,跑道空荡荡的,云起今天没有来跑步,初见看了眼手里的烤玉米,好像有些冷了。
她抿了抿嘴,继续往前走,在一条林荫道上,有些意外地遇到了林子昊,她没有想过这个男生为什么会这么早出现在这里,她朝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正要走的时候,站在前面一动也不动的林子昊叫了她一声。
初见问:“有事么?”
林子昊沉默了一会,突然说:“对不起。”
初见没听明白:“什么?”
“你爸爸的事……”
“这个跟你没有关系,你不用多想的。”
“可是……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想法吗?”
“我明白。”
“我喜欢你。”
“我不喜欢你。”这句话初见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她直接越过了他。
“因为张云起吗?”林子昊声音沙哑。
“这个和你没有关系。”初见停下了脚步,片刻之后,她转身从书包里掏出了几张纸币,叠的整整齐齐双手递给林子昊:“这个钱给你。”
“什么意思?”
“上次大家让我请客喝饮料,我没钱,后来是你私下出钱请的吧?谢谢你,不过我不知道你花了多少钱,我现在只有这些,实在是抱歉,本来是想多攒点再给你的,还欠多少,你告诉我,等我攒够了就还你。”(注:本情节线索在第三十五章所愿)
林子昊的身体止不住发起抖来,他突然觉得他好贱好贱。然而很多时候,最伤人的,不是对方的绝情,而是心存幻想的坚持:“如果这笔钱是张云起出的,你会还给他吗?”
面对质问,初见有点不能理解林子昊的思维,她只是觉得,欠别人的情,就应当还。如果非要比较,那天不是他林子昊而是张云起,张云起是绝不会瞒着她私下以她的名义请大家喝饮料的。要这个面子有什么意义呢?她穷,请不起就是请不起,但她不会因为穷就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可是眼前这个家境优渥的男生不会明白这点,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总是高谈阔论,他不懂强行施舍给别人的尊严也是一种变相的歧视!他不明白她需要的只是一颗平等对待的平常心。
她对他说:“为什么你什么都要跟张云起比呢?你们根本就不是同类人。”
林子昊眼珠子泛起了红,其实这个男生在同龄人当中已经足够优秀,然而少年人的成长太缓慢了,他没有足够多的生活经验和成熟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而眼前的女孩从小就在一条最艰难的道路上进行人生搏斗,对生活的认知已经达到了更深的层次,他根本就不能理解她的心思,他的对错因果总是很直接:“你喜欢张云起。”
初见点头:“是的,我喜欢张云起。”
林子昊握紧拳头,那张顶好看的脸变得扭曲起来,双眼猩红:“张云起到底那点比我强?长相?成绩?是的!不用你来告诉我,我现在知道他很有钱了,他年纪轻轻就开了公司,他认识很多当官的,但你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势力女孩吗?你难道不知道吗?人家稀罕的是纪重的女儿纪灵!他就是个吃软饭的!没有纪灵这层关系,他张云起能有今天吗?你一个穷人家的女孩他会放在心上吗?!”
初见往树林上的天空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看着身前有些歇斯底里的男生,她的脸是苍白的,没有血色,声音却平静地像是在说一件寻常事:“然后呢?我还是喜欢他。”
林子昊笑了,笑的叫人打冷颤,他那锒铛入狱的父亲和崩塌的家境以及旁人的讥笑没有击垮这个骄傲的少年人,但这一刻,恶毒的花朵已经在他那绝望的内心深处肆意生长!
他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越过初见径直往他来时的原路走,声音嘶哑:“你知道吗?我什么都没有了,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你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