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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回:黑雾花香

    【四年前】

    【西之亚斯蓝帝国·雾隐绿岛】

    银尘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还没站稳,就被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格兰仕吓了一跳,他手上篮子里刚刚采集来的红瑚木浆果也撒了一地。∷頂∷点∷小∷说,23银尘皱了皱眉头,然后弯下腰开始把红瑚木浆果一颗一颗地捡起来。

    这种甜美多汁,同时微微带有一些清冽的酸味的浆果,是雾隐绿岛的特产。

    雾隐绿岛其实是整个雾隐湖上的群岛的总称。

    整个雾隐湖的范围,都是吉尔伽美什的领地。他和他的三个使徒居住在这里,平时几乎不会有人来访。

    雾隐湖位于亚斯蓝帝国的中心位置,从地理上来说,处于南北两极的正中间,所以,这里一年四季的气候都相对温和,夏天没有酷暑,冬季的寒冷也并不凛冽。

    整个湖上大大小小的岛屿星罗棋布,每个岛上都长满了茂密的参天大树,树下各种各样茂盛的灌木丛密集生长。浓郁欲滴的绿色仿佛终年不散的雾气一样,湿漉漉地笼罩着分布在各个岛屿上的白色大理石宫殿。在湖心最大的那个岛上,有一座最大的行宫,那是亚斯蓝最高王爵吉尔伽美什的居所。

    可能是雾隐绿岛特殊的环境地质,整个亚斯蓝领域内,只有这里生长着漫山遍野的红瑚木浆果,一到春天,满树都是红色的果实,沉甸甸地把灌木压得很低。

    浆果的新鲜期非常短,很快就会从树梢上掉落下来,在泥土里腐烂。所以每一年的春天,天地海三使徒都会忙着采摘,整个春天,他们的嘴里都是这种异常甜美而又酸酸的美味。还有很多吃不完的浆果,银尘都会把它们制作成果酱,放进陶瓷罐子里密封起来,存放在湖水下面的一个洞穴里,那里的温度长年维持着低温,需要食用的时候,银尘就会潜水下去从洞穴里抱一罐出来,果酱在湖水的浸泡下,带着凉凉的味道,涂抹在黄油面包上,吃起来非常美味。

    格兰仕的最爱,是用红瑚木果酱来蘸苹果吃。

    东赫喜欢在鹅肝上涂抹一些。

    吉尔伽美什喜欢在红茶里放上一勺果酱,用来代替砂糖,茶香中会增加一些果香,同时茶水的颜色会变成漂亮的珊瑚红,像是液态的红宝石一样,看起来好看极了。

    银尘对每一个人的习惯都记得很清楚。

    格兰仕抱着胳膊,斜靠在旁边的树干上,看着狼狈的银尘,完全没有打算帮忙的样子,他的嘴角挂着他那独有的坏笑,露出尖尖的牙齿,看起来似乎非常满意自己的恶作剧。

    “你几岁了?幼稚。”银尘把浆果重新捡回篮子,站起身来拍拍膝盖上的泥土,他看着一身黑袍、头发凌乱而不羁地束起来的格兰仕,冷冰冰地说。

    “我和你一样大。我幼稚,你也幼稚。”格兰仕咧着嘴笑着,绕到银尘背后,伸出手轻轻扯了扯银尘扎起来的小辫子,“你长得已经够秀气了,还扎这么一个小辫子,有没有人说过你看上去就是个女孩啊?”

    “没有‘人’说过,只有你说过。”银尘转过身,身形瞬间一动,闪到格兰仕背后。

    “哟,骂人真是一套一套的啊。”格兰仕转过身来,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双手抱在胸前,“我听出来了,你在骂我不是人。对不对?”

    “听出来啦?我还真有点意外呢。”银尘没好气地说着,然后不再搭理他,转过身直接往回走。

    格兰仕在他背后发出爽朗的笑声来:“喂,讲真的啦,你的辫子留得有点太长啦,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个发型不太和谐,容易让人引发误会。我来帮你剪短一点吧,我手艺不错的,你看我的头发,自然而又潇洒,长短适中,方便清洗,还很衬脸型。”

    “你的头发看起来像是刚刚被狗啃过。”银尘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着,“而且你四五天才洗一次头,你好意思说方便清洗。”

    “……屁!”

    三个使徒里面,银尘和他同岁,因此他们两个感情最好。格兰仕的性格和银尘的性格,几乎是两个极端。格兰仕玩世不恭、风流不羁,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兴趣,喜欢下水捉小鱼抓乌龟,也喜欢蹿到树上掏鸟窝,时不时地去密林里和小豹子打架,然后灰头土脸但是兴高采烈地回来。而银尘则看起来似乎对一切事物都不感兴趣,整天顶着一张冰雪般的脸,似乎这个世界与己无关,唯一的兴趣就是拿着一卷厚厚的羊皮薄纸,去雾隐绿岛的一个个散落的小岛上,寻找各种不同的罕见植物,描摹它们的外貌,记录它们的生长和花期,然后研究它们的果实有什么作用,有时候在树林里一待就是一天。

    格兰仕没事就喜欢和银尘斗嘴,有时候也动手打打小架,他总想看到冷静淡定的银尘奓毛的样子,但基本上都是以失败告终。

    而海之使徒东赫,比他们两个年纪都大,而且跟随吉尔伽美什的时间最久,所以,在两人面前一直维持着严肃的长兄姿态,经常教训银尘和格兰仕。

    银尘每次都是虚心地低头垂手,听从教诲。但格兰仕总是心不在焉,一张桀骜不驯的脸看起来充满了难以驯服的野性,他的英气和银尘的俊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觉。仿佛烈日的磅礴和皓月的静美。

    格兰仕追上银尘,伸出手从银尘的篮子里拿了几颗红瑚木浆果,丢到嘴里,甜甜的汁水散发出来的浓郁果香,浸染到舌尖和牙齿,瞬间弥漫了整个口腔。

    “我还没洗!”银尘扯过篮子,有点烦。

    “洗什么洗,昨天刚下过雨,这浆果淋得够干净了。银尘,你这不叫爱干净,你这叫洁癖,是病,可能需要吃药。”格兰仕伸着胳膊,又抓了一把。

    两年前,当这个顽劣的少年突然出现在银尘面前的时候,银尘还是一个从小被巡回马戏团收养的小孩,跟随着那个杂耍班子四处流浪、漂泊。而他们马戏团中的一个老者,会一些简单的魂术,他也教给了银尘一些简单的魂术。而银尘身体里,仿佛与生俱来的对魂术感应的天赋,让他能够表演各种以水为道具的神奇的魔术。比如将水悬浮在空中,扭动成一条水龙,或者将一桶水全部激发到空中变成珍珠般大小的水珠,环绕着观众们飞舞。后来老者死去之后,就没有人继续教银尘新的魂术了,于是这些把戏就渐渐地被观众看腻了。那个时候的银尘眉清目秀,身材瘦削,还没怎么开始发育,于是马戏团的人,就决定把银尘打扮成女孩子,关进笼子里和各种凶残的猛兽搏斗。观众为之疯狂,生意越来越好。但银尘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

    直到那一天,吉尔伽美什出现在年幼的银尘身后,对他说:“相信我,不要动。”然后他修长而带着橡木芬芳的手指轻轻地覆盖上银尘的眼睑,他闭上了眼睛——然后,他的人生就像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