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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4章 鲜于初雨,这是个好故事!

申喜真的衣服,发现她的小腹果然有些凸起,心软之下放了申喜真。

    从此以后,鲜于初雨做起了社会上的混混,过起了帮高利贷老板讨债的生活,他在讨债时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十年,此时他已经四十岁了,这十年他一直花天酒地,遇到美女都是从裤子开始打量,然后想方设法跟对方上床,只跟女人上床,讨厌爱情,

    这天他又接到了一个讨债的任务,只是没想到这次讨债的对象赫然便是申喜真!而且,他见到申喜真的时候差点没认出来,因为不敢相信曾经那么美丽动人的女生会变成一个病怏怏的黄脸婆,身边还带个十岁大的女孩,这是她当初跟韩志龙所生的女儿,名叫申美雨。

    于是鲜于初雨知道了,十年前申喜真虽怀上了韩志龙的孩子,却被对方要求打掉孩子,申喜真不愿,偷偷生下一个女婴儿,带着女婴儿出现在韩志龙面前,本以为对方会为了孩子娶她,结果韩志龙给了她一笔钱就将她打发了,申喜真独自抚养孩子长大,没再嫁人。

    可就在一年前,申喜真被检查出了乳腺癌,遗传自母亲,为了治病她不得不借高利贷。

    申喜真对鲜于初雨袒露了心声,其实她当初也爱上他了,只是现实所迫,让她放弃了爱情,后来她给孩子申美雨取名的时候想到了他,所以名字中有个“雨”字。

    讨债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的鲜于初雨,这次却变了,他不忍心对申喜真讨债,申喜真也没钱还债。

    鲜于初雨这十年存了一笔钱,他用这笔钱帮申喜真还了债,另外还准备干一票大的,挣钱给申喜真看病。

    鲜于初雨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高利贷老板李成国身上。

    鲜于初雨手中掌握着老板李成国杀人的证据,他用这证据威胁李成国给他三亿韩元(二百多万人民币)。

    李成国答应了,用三亿韩元换走了鲜于初雨手中的证据。

    鲜于初雨找了个机会,悄悄将三亿韩元给了申喜真,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为老板李成国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不会放过他,他也没瞒着申喜真,将事情都告诉了申喜真。

    这晚他对申喜真说了一番话:“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了你,我他妈就想不通了,世界上女人多的是,漂亮女人也多的是,为什么我他妈当初偏偏就爱上了你这个贱女人?你别在我面前哭,我也没怪你,这事儿是我自找的,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你是个贱女人,我他妈比你更贱。如果你觉得愧疚,那就让我睡一次吧,我为了你做过几年牢,现在又为了你要丢了命,如果都不睡一次你,我就不是混蛋而是蠢蛋了!”

    于是这晚鲜于初雨睡了申喜真,这一幕被隔壁的女儿申美雨悄悄看到。

    八天后,鲜于初雨死了,被李成国派人暗杀的,鲜于初雨被火化后,骨灰盒放入了纳骨堂。

    八个月后,申喜真的乳腺癌被治愈。

    八年后,已经十八岁的申美雨考上了首尔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这一天,申喜真特意带着她去纳骨堂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对着鲜于初雨的骨灰盒叫了一声:“爸爸!”

    故事到此结束!

    ……

    显然,这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金竟成写这篇故事主打了感情牌。

    显然,这篇题为《鲜于初雨》的短篇,是《鲜于初雪》的姊妹篇!

    此前的《鲜于初雪》,表达了一种爱情的幻灭,男主角多年前暗恋的女人,多年后已经不在是多年前的那个她了,两人从而发生了不愉快的纠缠。鲜于初雪这个很美的名字,意味着女主角鲜于初雪在年轻时像初雪一样美好清纯,十年后被污染了,不再是当年的初雪。

    这次的《鲜于初雨》,则表达了一种对爱情的执迷!跟鲜于初雪一样,这篇中的女主角申喜真也被生活改变了污染了,但男主角鲜于初雨对她一直都很执迷,无论她变得怎么样了,他对她都一直爱得执迷。

    她去夜店做了陪酒女郎,她害他将两个有身份的人打成了重伤,她还不敢为他出庭作证,害他做了几年牢,她却做了公子哥韩志龙的情人,还怀上了公子哥的孩子,她后来又患上了乳腺癌……

    她都这样了,他还是执迷地爱着她,不惜一切为她付出!

    他说:“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了你。”事实上,他唯一后悔的事情,却是他这辈子做得最善良纯真的事!金竟成是故意这么写的,因为这带着一种反讽效果。

    如果鲜于初雨只是一个混混流氓混蛋,这样的人自然可恨可恶可耻,可偏偏他执迷了一个女人,为了这个女人展现出了如今社会中难得的善良和纯真。这样的他,还算是个坏人吗?答案在每个读者自己的心里。

    而最后,申喜真带着考上首尔大学的女儿申美雨去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叫了一声“爸爸”,这无疑是金竟成特意设定的一个温暖结局,能让读者少一点惋惜。

    金竟成设定这样一个温暖结局,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昨天《熔炉》主题曲宣传片发布,在网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让很多网友在网上议论“爸爸”和“女儿”的话题,金竟成注意到了这件事,所以这次他在《鲜于初雨》的结局里加入了“爸爸”和“女儿”的情节。

    申美雨分明是公子哥韩志龙的女儿,却被这位很有钱的父亲抛弃,最后喊了为她母亲而死的混混鲜于初雨一声“爸爸”,煽情效果无疑是很足的,也能引发读者对“父女”这种关系的深入思考。

    显然,这篇《鲜于初雨》很适合改编成电影!金竟成在写作时,脑海中甚至有了电影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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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本书中金竟成的短篇故事都是作者原创的,偶尔会在细节上借鉴韩国电影,写这些故事比写正常章节更耗费时间精力,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有些好故事如果写成万字的短篇刊发在杂志上,稿酬都能抵得过本书一个月的稿费了,只希望大家看这本书的时候能有点不一样的体验和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