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就看双方对这件事的看法!」
在结婚前我先生曾告诉我,以前他在高中时曾和最要好的同学陈振忠共同杀
过人,先将对方打成了植物人,一个月后对方死了,他们两人被送少年法庭以过
失杀人被起诉,与其俩人同罪,倒不如一人担起,于是陈振忠说是他拿椅子把对
方砸死的;我将实情告诉爸、妈,于是所有律师费用、赔偿对方300万元都由
老公家负责,而陈振忠以过失杀人被判7年徒刑,而他也转学了,就这样这件事
成了他永远的伤痛。也永远欠陈振忠这天大的人情,我问过他陈振忠现在在哪里?
他说:陈振忠假释时有去监狱接他,到家中来。但随即回家去了,后来有来电说
要去当兵;他读研究所因功课忙,陈振忠也因部队移防音讯渐稀,陈振忠家后来
搬到花莲去了,邻居也不知道那边的地址,所以已经有2年没音讯了。
我听了毛骨悚然,原来我老公还是杀人犯!但我很想看看陈振忠是怎样一个
人?
星期三下班回来时,老公很兴奋的告诉我:「老婆!我连络上陈振忠了,我
请他到我们家来,他同意星期五晚上到家里来吃晚餐!」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讨论
要如何招待这位恩人,于是从先整理屋内开始,客厅、卧室、书房、客房,要準
备什么菜——
好不容易等到星期五,先从餐厅买了3样菜,回到家时老公已在厨房忙了,
换好家居服,没多久电铃响起,老公赶快衝出开了大门「振忠!好高兴你能来!
来来里面坐!筱芬!来!见见振忠!」经介绍后,真的两人的声音、身高、体型、
面容——,还真有点像,吃饭时老公特别高兴,开了一瓶红酒,一人一杯没两下
一瓶就没了,一连开了三瓶,我也喝了4杯。
今天的红酒特别好喝,我因全身发热,所以第一、二颗钮扣没扣,只要一起
来帮振忠夹菜或倒酒,两颗36C的乳房,就差点全露出来,老公有时也打趣说
:「筱芬!小心喔!是不是还要再加菜?」我起先听不懂,后来终于明白了:「
老公!你很不正经喔!」,这时振忠也看到了吃吃的笑,「大嫂的身材很好,而
且皮肤很白很令人羡慕!」
饭后大家在客厅聊天,知道振忠还没结婚,现在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晚上
在读大学夜间部资讯系,恰巧学校离我们家只有15分锺的步行路程,而他现在
住的地方是用分租一间房间,我们力邀他一起与我们同住,反正家里还有两个房
间,而他又是老公的大恩人,就这样说定了,明天老公会去帮他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