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而另一份上则这样写着:「胖子,我要结婚了,当初我们的约定还记得吧,
婚礼那天我等你,要你当伴郎的事爸妈已经知道而且同意了,时间和地址都在那
份请柬上。」落款是:「爱你的丫头!」
我关上纪念册,把它放回书柜里,目光落在便利衣架上已经烫好的西装和衬
衫上,想起了一首歌,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换上一身帅气
西装,明天我就要去赴本应属于我的女孩最后的约。我关上灯,躺在床上对自己
说,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见可爱的丫头呢,到时候她一定比想象中美。晚安!
完
[本帖最后由7788yoke于2012-7-110:29编辑]******很朴实,也很真实。乍一看没什么文采,不过也许没什么文采正好是刚过高考、刚上大学的小孩子对性爱的态度。男猪脚塑造的不错;女猪脚还是“假”了一点,包房里的故事,感觉有点转变太快了一点,除非发生在90年代。现在的漂亮姑娘早不是处了,要么不可能刚失恋就放开吧?******楼主比较简单的文字,最后的结局纯粹是狗血出来的吧。******那些年系列现在很强大啊,什么都能被写上啊******楼主是没有写完啊还是跑题啊?那些年楼主就追过女主角一个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