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啊?”
苟松瞄了瞄女人倒拖着的生锈大刀,变幻了一下语气。
“啊,你叫我……阿……阿狸吧。”
阿狸语调听起来有点犹豫。
“那个,小生现在,能走吗?”
苟松小心翼翼地问道。
“啊,你要去哪里啊?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阿狸有点诧异。
苟松:“???”
什么鬼?我来找你干嘛?
“哦,对了。”
阿狸挠挠头。
“你的刀。”
说着把大刀抛给苟松。
“啥?别啊!”
苟松手忙脚乱地把大刀接了下来,差点没被惯性砍死。
大刀拿在手上,有种熟悉的感觉。
不过,显然没给苟松带来什么安全感。
“您您您……这是干啥呢?”
苟松想想那些他看起来傻得一批的说书人江湖评书,该不会这位好汉……哦不,好娘,想砍死自己不过又“不杀手无寸铁之人”吧?
这思维一发散,就更哆嗦了。
“啊?没干啥啊,你的刀还给你而已。对了,你去哪?我跟你走吧。”
对话结束,你获得阿狸一只。
咳,事实上就是苟松不太敢拒绝,手里的大刀除了重力,没有给他提供任何安全感,阿狸就这么跟上来了。
不过也幸好有阿狸,她对周边还是比较熟悉,不然苟松一个人转不出这山头。
有着阿狸带路,没多久就到了省城。
这时候阿狸却是蒙上脸,还戴了帷帽。
话说回来,不看脸还真是好看。
不过好看也跟我没关系啊。
苟松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这时候,老皇帝已经挂掉了,换了新皇咸……嗯,咸鱼。
乡试对苟松来说真不算容易,可是苟松底子不弱,运气也挺好,虽然名次快垫底了,好歹还算中了举。
不过苟松可不打算继续考了,在他看来当官也不是个安全的行当,抄家灭族的县太爷都海了去了。
知府大人还给江湖义士借了头颅一用呢。
当官那么高危,还不如当个举人老爷,回乡下作威作福舒坦。
不过苟松还没回家,就接到消息,麻蛋,拜上地教造反,家里都没人了,也不知道是被裹挟了还是被屠光了。
家里人死不死的,苟松倒是不太在意,反正没啥感情。
问题是,老家这么一搞,基业全没了啊,就算地还在,兵荒马乱哪去找佃户?
想了想,这兵荒马乱不太安全,还是往京城靠拢吧,要是打到京城,都该亡国了,哪哪还不一样。
拿定了主意,苟松就收拾一番,带上阿狸就往京城去。
说起来,阿狸还是很会照顾人的,就是话实在有点多,这个比较让苟松头疼。
阿狸完全就是话痨啊,虽然声音撩人得很,然而对于一个天阉的男人并没有什么卵用啊。
不过阿狸从来不在有其他人的时候说话。
到了京城,举人老爷的身份还是比较好用。
苟松也有点头脑,凭着举人老爷的身份,空手套白狼,没几年就混成了小有身家的苟大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