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 171 犯的错,拿命抵

171 犯的错,拿命抵

    “阿杜!”黄志明望见杜正辉以枪顶着太阳穴,神色激动地往前一步,抬手力劝道:“不要做蠢事!”

    “黄sir!”阿杜却是面露惨笑,穿着军装,佩戴警衔,手中拿着的赫然是把警用点三八。

    这是他的配枪。

    “对不起,是我没做好事,让你难做,给了古惑仔们机会。”阿杜食指紧扣着扳机,再用几分力,死死将枪口摁进皮肤,大声道:“可是我没错!”

    “我是兵,他们是贼,警察干掉古惑仔,天经地义!”阿杜张开嗓子,嘶声裂肺,颤抖着身体,大声吼道。

    “阿杜,现在放下枪,我带你回警署,一切都还有机会。”黄志明却是猛的住脚,微微往后一退,表情惊颤的喊道。

    一干o记警员们“唰唰唰”,齐齐将枪口全部抬起,现在目标情绪如此激动,顶住脑袋的枪口,随时有可能转向他们,常年面对罪犯的一线行动部队,每一个行动都以自身安全为前提。。

    而杜正辉面对二十个黑漆漆的枪口,却表情癫狂,如疯魔一般,大吼道:“放下枪?”

    “放下枪拿什么杀贼!”

    他抽了抽鼻子,两行黄涕还是流下鼻孔,毒瘾上来根本打不住。

    “我只是干掉犯法的罪犯,一群烂仔!扑街!有乜错!”杜正辉大声质问道:“黄sir,你说我有没有错,为什么要带我回警署,我可是o记督察,o记督察杜正辉!”

    黄志明眼神里忍不住泛起泪花,激动的喊道:“阿杜!”

    “你错了!”

    “你只是警察,警察的任务是抓人,不是杀人,一个人有没有罪,法官说的算!”

    “你跟我回去,你的事,我来扛!”

    “黄sir!”

    “你说,我有没有错!”杜正辉猛的更为激动起来,颤抖着双手,顶住太阳穴,瞳孔里都充斥着暴戾。

    黄志明坚持道:“你做了,阿杜,人做错就要认,就像你抓的烂仔一样,你也该认!”

    “你认下来,我还认你这个兄弟,走,跟我回警署,我保你!”

    黄志明眼神笃定,只要阿杜跟他回警署,他一定会救阿杜,起码,可以向法官求情,以公职人员为履行任务的理由,染上违禁品,导致不良后果,法官肯定要酌情减刑,再打点一下关系,阿杜或许关不了几年。

    这时,杜正辉骨子里仿佛有一群群蚂蚁在乱咬,他身体开始疯狂颤栗,脸颊一抽一抽,眼泪,鼻涕流得满脸都是,哭嚎的跪下双膝,依旧坚定的有枪指头,跪在地上,哭泣的喊道:“黄sir…”

    “黄sir……”

    “我有没有错,我有没有错……”

    黄志明眼神惊恐的张张嘴,旋即大喊道:“阿杜!”

    “你没错!”

    黄志明电光火石之间,再无任何顾忌,快步扑向前方的杜正辉,杜正辉嘴角却流露出一丝释怀的微笑,张嘴道:“sorry,sir。”

    “我错了。”

    “砰!”

    海湾边,一记枪响。

    杜正辉利用最后一丝清明,果断的扣下扳机,漆黑发亮的点三八,显然长年保养得当,一枚子弹脱膛而出,短促的声音后,瞬间洞穿脑骨。

    杜正辉没有任何一点停滞,身体便侧着向左倒去,翻到在大埔木屋前。

    一名名o记警员神色沉重,表情肃穆的放低枪口,海风徐徐吹过地面草叶,几只海鸟远远飞走,夕阳余晖洒落在海面,波涛声如歌,如乐。

    黄志明缓缓停下脚步,站定在杜正辉的尸体前,神色有点恍惚,捡起掉落芳草地的一把警枪,无力跪在草地上,侧手翻过枪身,上面是警枪编号:hp0728。

    1974年8月7号,一位警察学校毕业的年轻人,穿着制服踏入中环警署,o记长官亲手授此配枪。

    黄志明指尖轻轻摩挲过枪身上铭刻的编号,深深吸入空气,悠长吐气道:“阿杜,不管法官怎么说,你永远是我心里的好警察。”

    “黄sir,新街南警区的人到了。”这时一名警员收起武器,上前报告,海崖多出几辆警车,两队警员正在一位抽着香烟,穿着夹克的警官带领着上前,黄志明默默将枪收起,出声说道:“配合对方一起搜证吧,证据、尸体都带回总署。”

    “yes,sir!”在黄志明心里阿杜还是一名警察,可是在其余警员看来,阿杜毫无疑问是名极度危险的罪犯,按照流程该怎么处理,必须这么处理,黄志明作为总督察也无力改变什么。

    只不过,黄志明,新街警署的大批警员抵达,倒是令收到风声的烂仔们默默撤离,如果杜正辉有什么算幸运的话,唯一幸运的就是留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