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是强盗与绅士共舞,英雄与小人并存的荒野世界。
这里充斥着贪欲、理想,最不缺妄图一夜暴富的法外狂徒,同样有着不知疲倦,为人头奔命的赏金猎人。
但不管是强盗、绅士、英雄、小人、法外狂徒还是赏金猎人,就连闺阁的小姐与酒馆的妓女都耳熟能详一个传说。
一个关于荒野至强剑客的传说,以及祂留下来的绝世传承与用之不尽的宝藏。
宝藏的口诀人人都知道:均衡之所,方为最强。
于是,每个骑在马上,腰间别剑的人物,都怀揣着寻找均衡之所的梦想。
不知何时,荒野流传出一个消息,一个身着黑色皮衣的少年,知道均衡之所的秘密。
狂沙席卷,土山林立。
九个凶神恶煞的强盗,围住了一个黑衣少年。
黑衣少年皮肤白皙,装容整顿,就连腰间别剑都一丝不苟。
胯下马儿,毛发顺畅光亮,一看就是一匹千里神驹。
与少年不同,强盗们破衣烂衫,手中兵器也五花八门,胯下坐骑马驴皆有,共同特点都是瘦弱不堪。
唯有老大面容干净些,面露贪婪的看着少年说道:
“你一定就是传言所说的穿皮衣少年,来吧,孩子,告诉叔叔,均衡之所在哪里?”
说完,还露出黑黄的舌头,舔了舔黢黑的牙齿与干裂的嘴唇。
其他强盗为了给老大壮声势,驱动马匹,一步步逼近少年。
“呵,蠢货,你难道真的觉得,你胯下的驴子能追住我的葡萄。”
少年面露嗤笑,从怀中抽出一张悬赏,抖动展开。
上面正是强盗老大的画像。
“杀了他。”
强盗老大眼中闪过一丝明悟,但他依旧将觉得胜利站在自己这边,毕竟自己九个彪形大汉的兄弟,而对手只是面白无须,瘦弱少年。
嗯,也许杀了他可惜了,可以留下来我先玩一玩,这么白,一定很有味道。
嗯,下雨了么,我眼睛怎么湿了?
怪了,雨水怎么是红色的。
通!
强盗老大庞大的身躯倒地溅起半米黄尘。
而他的眉心一条剑缝,被鲜血撑开。
而他脑门上,踩着一只光亮的牛皮靴,正是皮衣少年,他潇洒的挽了个剑花,将剑尖上的血滴甩出,行云流水的插入了腰间的剑鞘。。
“老大!”
强盗们高呼着,手持武器冲向少年。
一剑。
一剑。
又一剑。
在尸体倒下的沙尘中,跳起了死亡的华尔兹。
每一次华丽的剑舞闪过,都是一个强盗的倒地。
而索命伤口,无一例外都是眉心。
少年嘴中还唱起了荒野小调,似乎在给自己配bgm。
突然,落脚踩到了一粒石子,脚下打滑。
“该死!我的舞姿。”
看着扑面而来的斧头,身形失衡的少年被迫丢了长剑,一缩腰捡起了地上一个死去强盗的斧头。
拿到斧头的一瞬间,少年眼睛突然恍惚,脑中闪过了一张完全不同的面孔,那是一片松林里,同样是一个少年,服装野蛮,手持双斧,冲向皮衣少年从没见过的高大巨熊。
那种杀戮,畅快淋漓。
皮衣少年本能的挥动了斧头,在剩余几个强盗绝望的面容中,完成了野蛮的连续杀戮。
都是脑壳开裂,头颅满地。
回过身的皮衣少年,赶忙嫌弃的扔掉了斧头,拿出上个城镇一夜贵妇顺来的手帕,捏着鼻子擦拭着自己身上的红乎乎与白乎乎的东西。
只是他的脑子里有些疑问,为什么会出现那种画面?为什么从没用过斧头的自己用斧子这么厉害?为什么内心欢呼雀跃这种野蛮杀戮的快感?
就这样,少年马上挂满强盗的人头,带着疑问,迎着夕阳,向下一个荒野城镇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