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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夜店(求订阅)

    约翰一脸笑容的,在商场入口等着女友佩吉。

    刚准备上前接过女友手上的袋子,却不料女友直接对着他翻了一白眼的。

    “哼。”

    很是傲娇的娇叱道。

    她自己很是熟练的打开自己爱车的副驾车门,径直的坐了上去。

    约翰一脸的哭笑不得,看来自己对女友得罪不浅。

    其实佩吉早就不生约翰的气了,要是每天都生气的,那自己早就被他气史了。

    自己男友骨子里还是孩子性格,很是皮的很。

    看着惴惴不安的男友,佩吉不由好气的说道“还不准备回家?还想继续逛吗?”

    约翰那里还敢怠慢,逛上一整天的话就算以约翰的体质也是感觉疲惫不堪。

    看着精神抖擞的佩吉,约翰不由暗自惊奇的。

    究竟是什么样的构造,使得女友她逛起街来,就算一整天的,也不会显得疲惫。

    看着女友一脸的笑容,就知道她已经没有再生自己的气了。

    约翰深深的吐了口气的。

    虽然昨晚那个在自己怀里吓得瑟瑟发抖的她,很是楚楚可怜的样子。

    但恢复的她可是傲娇的小狮子似的,要是不小心惹到她了,说不准的能挠你一脸的。

    “之前是罗宾打电话给我们的,说是想要邀请我们去一家夜店的。

    据说挺出名的,她可是费了老鼻子劲的,才弄到到了几个名额。

    所以我们晚上去见识下看看呗!”

    佩吉饶有兴趣的。

    长这么大的,自己和约翰还真没去过夜店玩耍过。

    不要问为什么她怎么知道约翰也去过的。

    因为,自己男友的性子她很是了解,自幼无论在家里或是学校,约翰都很是小大人范的。

    对于一些同龄人喜爱的事物不是很感兴趣的。

    这种情况让奶奶特瑞莎很是忧心忡忡的,以为是小时候约翰受到创伤后的影响。

    虽然约翰不是很喜爱符合他年龄的那些事物,

    但是他无论在家或是学校,约翰表现十分良好,甚至好过头的。

    小的时候,特瑞莎还想请个保姆的,好照顾约翰的生活起居。

    但是约翰从小就表现的很是独自自主的,甚至连家里的家务也是归他处理的。

    这让奶奶对于约翰更加痛爱和怜惜不已的。

    故她也没再要求约翰一定要像他同龄人似的。

    虽说不是孤身一人孤零零的,就像他的好友谢尔顿一样。

    在高中还好,在学校里时还有有约翰和谭两位的好友,陪他一起玩的。

    但是到了大学,他的同学大他好几岁的,自然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以交流的。

    加上谢尔顿的性格古怪之极的,很是惹人觉得不爽的。

    特别是他那张利嘴,有时候毒舌起来很是让人生气的。

    恨不得将这个可恶的熊孩子当众放在膝盖上打他屁股的。

    但约翰还是会参加一些学校的社团活动的,这样来的,至少不会显得他不合群的。

    约翰皱了皱眉毛的,骨子里相对保守的约翰,对于夜店这种地方虽说不是讨厌,但也说不上有好感的。故他从小到大的,也没涉足过类似的地方。

    就算是酒吧,约翰也是在来纽约后才习惯的。

    以前年级也不够的,还没满21周岁呢。

    原本约翰以为美利坚的酒吧和自己前世里一样的,是那种集夜店,卡拉ok厅以及酒吧组成的场地。可见识过后,约翰有时还挺喜欢来酒吧喝上几杯的,听着大家吹吹牛皮的,很是轻松惬意。

    约翰和佩吉两人,反倒是没有和同龄人一样。还没满21周岁的,兜里就有好几张假的身份id卡的。一来,两人与自己的同学相差几岁的,除了学业上有所交流的外,日常生活中也玩不到一块。

    特别是佩吉,年仅14岁就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的,就算是汇集了美利坚的天之娇们的哈佛大学,佩吉也是独一档的存在,很是引人瞩目的。

    二来,两人本质上是那种禁得住宅的人,佩吉只要有书籍就行,约翰则是表示,如果你能给我一台电脑,和一条速度极快的网线,他能好多天不出门的。

    “那你想去嘛?我无所谓的,大不了舍命陪君子的!”

    约翰一副热血的样子,仿佛两人去的不是夜店,而是战场似的。

    “长这么大的,我还没去过夜店呢?应该挺有意思的。”

    佩吉很是意动的,很是好奇里面是一番怎样的场景。

    约翰自然也明白了女友话里的意思。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那就是去,必须的去的,去涨点儿见识的。

    约翰无所谓的,就当是去扩展下自己的视野。

    其实佩吉早就答应了罗宾,只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的,去逛夜店的感觉和自己身份有一点不符的。

    自己可是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博士,和夜店闹腾的气氛完全不搭的。

    那自然得有人替她背黑锅的,那人毫无疑问的,自然是自己的男友约翰了。

    佩吉和罗宾约定好了,几人在这家夜店门口集合的。

    约翰和佩吉两人一起的,很快就打探到了这家夜店的地址。

    看着外面排成长龙的队伍,两人很是啧啧称奇的。

    这可以算是两人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的,一切觉得很是让人新奇的。

    眼尖的约翰很快就在人群里发现了自己的好友们,泰德和巴尼。

    特别是巴尼,一身亮闪闪的战袍,甚至可以反射晚上的霓虹灯灯光的,很是惹人瞩目的。

    “hay,泰德,巴尼。你们来的这么早的?

    怎么就你们两人,马修和莉莉呢?”

    还有,巴尼你身打扮,挺是让人瞩目的!又准备不走寻常套路啦?”

    约翰单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挽着女友佩吉一起的,满脸笑意的说道。

    两人站在一起,很是般配的,宛如一对壁人。

    “约翰,你难道没听说过一句俗话,女人和鸟类的共同点么,那就是对于亮晶晶的东西爱不释手的。

    我好早就想实验下我这套理论了。

    要是成功的话,我一定要将它给记录下来,写进我的著作里。这样的话,我也就能名垂青史了,不枉我的一片苦心钻研。

    所以,今晚一定将会是…传奇性的一晚。”

    泰德很是为好友感到尴尬不已的感觉。

    上次,他就用这一套说服了自己,然后就跳上了去费城的航班。

    虽然总体来说,这段经历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