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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锄头挥得相当给力

    不过,却是趁机向家丁们抛个媚眼。

    吴春三人都快要气炸了。

    但是,拿赵诚丝毫办法都没有。

    就在这时,突然有歌声传来,由远及近,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声音洪亮。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歌词非常地美妙,又非常地热辣大胆。

    倒像是南蛮子们的风格。

    但是,吐字清晰,声音非常好听。

    歌声唱到这里的时候,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从敞亮的玻璃窗向外看去,可以看到一队队军士正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来。

    他们都穿着崭新的鸳鸯战袄,鲜艳火红。

    扛着滑膛枪,枪管上都带着刀子……

    寒光森森。

    雄壮!

    威武!

    当这支队伍迎面过来的时候,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

    小伙子们全都昂首挺胸,昂扬自信,歌声震天。

    吴春三人,何曾见过这种场面?

    他们带了一辈子兵,祖祖辈辈,都是千户官。

    但他们见到的兵,要么就是普通军户那样,叫花子一般,死气沉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要么就是家丁们那样,桀骜不驯。

    像这样的兵,他们可从来没有见识过。

    “难怪可以打败鞑子们!”

    吴春沉吟一句,咽了口唾沫。

    扭头看看赵诚,眼中真的带着忌惮了。

    这个小小百户官,怎么恁地会带兵?

    “大人好!”

    看到赵诚,这些军士们立正了,脚下一磕,右臂甩起,高高举过眉头,敬了个礼。

    这个礼节,是大明所没有的。

    但是,能给人很强的震撼感。

    吴春三人的血,也跟着热了一下。

    “啪!”

    赵诚立正,回了一个礼。

    “兄弟们辛苦了!

    用餐吧!”

    军士们都把枪整齐地靠在墙边,以小旗为单位放好了。

    然后,排着队伍,每人拿了一个银灿灿的盘子,开始去打饭。

    “我们吃谁的饭?”

    一名强壮的军士在队伍前列高喊着。

    “我们吃赵大人的饭!”

    所有军士齐声高喊。

    “我们听谁的话?”

    那名军士再次高声问道。

    “我们听赵大人的话!”

    几百军士,声音震天,炸雷一样,炸得人热血沸腾,炸得人来不及思考其他。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吃赵大人的饭!

    听赵大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