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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不死

    “龙族的所有要害,按照大脑,脊椎,心肺,其他内脏排列。因为‘龙骨状态’的存在,断肢变得相当困难,而骨折和大出血威胁性有限。”

    两周前,东京基地。

    获得八岐炼金细胞后,龙类身体组织的生产效率提升了十几倍,能方便罗隐做各种实验。

    不仅是要了解对手,也是了解自己。解放血统状态的他,物质层面上更接近于龙类。

    他对各部分的龙类身体组织都进行了破坏性实验,包括但不限于极端温度、高压、真空、穿刺强压,强辐射和毒素等等。

    生物学小组收集整理数据后,上传撒玛利亚,生成详尽的曲线报告。

    一个成熟的老板,不会寄希望于关键时刻突破自我极限,爆种突破极限。

    知道自己当前的极限在哪,对罗隐来说并不可怕。反正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变得更强。

    “解除对龙类精神的压制最快也要02秒,精神自上而下提升血统几乎不耗时,但身躯基本龙化却需要半秒左右。有点致命。

    在这基础上拼命使用爆血,又会增加半秒左右的耗时。在没有人造龙躯的状态下遭遇李雾月,我必输无疑。”

    “所以老板,收手吧,风王这种极端危险龙王交给秘党啦。”

    遇到困难,迅速打退堂鼓,这是大总管的人生哲学。

    “别话多,继续捅我。”

    奥莉薇娅无奈捂脸,用天丛云捅穿了老板的肾。

    嘶!

    在掌握自己各状态下的详细身体数据后,罗隐明白他最害怕的是“初见杀”。

    极致的神速系言灵,或者发动时没有前兆的强大精神系言灵,对他威胁极大。

    言灵原界的强大之处,在于它的效果用近似于初代种的王域,只是单次持续时间有限。理论上任何侵入原界的言灵都会被大幅削弱或直接崩溃。

    但在言灵进阶之前,他有可能就会被斩杀。

    “龙类最偏爱的攻击方式,大范围伤害,穿心,折断脊椎,刺击,断肢,还有爆头。”

    这是撒玛利亚收集的资料,结合卡塞尔教科书得到的结论。

    龙类是非常傲慢的种族,言灵范围伤害逼格很高,排在首位。他们对付同族的方式,则极为崇尚一击致命,对再生能力极强的龙类来说刮痧流是不靠谱的。

    “除处刑和彼此吞噬外,龙类极少破坏尸体。”

    罗隐翻动着资料,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结论。

    除非亟需营养,龙类几乎没有吃人的案例。历史上,白王因叛乱之罪而被黑王扬了骨灰,很少有龙享受过这种待遇。

    有些学者推测,龙族作为极端好战的种族,在长久的战争史上形成了这种“习俗”。

    在龙族的时代,葬礼对每个龙类家族来说都是常态,彼此尊重,留个全尸。

    即使对初代种来说,大脑、脊椎、心脏被毁,也可以宣告死亡,没必要剁碎再把骨灰扬了。

    三大要害被毁,还有存活的机会吗?

    以前的罗隐没有,但掌握八岐后就不一定了。

    “炼金细胞极限再生速度大约是原版八岐的40%,不知道能不能满足要求试试吧。”

    罗隐触发了水箱中漂浮的一枚“生命胶囊”,炼金细胞和营养物质的聚合物开始疯狂生长。水箱外侧显示着红色的倒计时,那是撒玛利亚计算出的,他心脏被毁后还能活的时间。

    倒计时归零,心脏才长完60%,两个心房的外壁肌肉非常脆弱。

    如果换作是实战,效果可能会更差。这样是苟不住的。

    脊椎再生的效果也差不多,大脑各部位的效果则更差。如果只是部分受损,还有苟住的机会,彻底被毁掉的话还是得死。

    “还是先把记忆备份一下。”

    罗隐一边挠头想着办法,同时将重要的记忆储存在玻璃珠里。

    万一他自己大脑受创后失忆,可以用备份记忆迅速恢复。如果再遭遇奥丁那次的事件,玻璃珠也可以给苏茜他们留下线索。

    这世界没有升级打怪的固定模式,即使他竭尽全力去“升级”,也可能突然冒出罗隐无法战胜的对手。如果产生自己是“主角”的错觉,早晚得嗝屁。

    作为一名成熟的老板,一定要事先买好复活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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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里厄の卧室。

    一块飞石击中了路明非的左膝盖,将膝盖骨砸得骨裂,路明非痛得龇牙咧嘴。

    “换什么换,你先给我点时间搞清情况再说!”

    衰仔金鸡独立,暴跳着跃出两米多。肌肉,就是这样强大。

    长期锻炼,让他的体能和技巧增强了太多。芬里厄挥爪掀起的巨石,几乎像一场密集的流星雨,灵活穿梭其中的路明非仿佛成龙附体。

    奇特的自愈力在治疗他的左膝,路明非一瘸一蹦地靠近零,零也谨慎地寻找着落足点,去向出口的方向。

    零避开了路明非的眼神,而路明非注意到,巨龙的双眼一直紧盯着零,眼中满是暴怒。

    他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过于紧张的情况,让他没有时间思考。

    和“韩离”,即康斯坦丁的相识,让路明非知道,龙王也是可交流的对象,他们也有普通的一面。

    “祂”能杀掉芬里厄,就像祂能解决掉我一样。

    罗隐的意识一片混沌,只有杂乱的念头。

    他不清楚降临的存在是谁,但祂无疑远强于龙王。

    罗隐的身体正变得冰冷,但生命胶囊已经生效,用炼金细胞填补着致命的缺损。

    他又被穿心了,淦!

    这么喜欢穿心攻击,你丫是吉良吉影吗!

    冷静对手可以杀掉芬里厄,但祂不亲自动手,而要路明非“爆种”屠龙。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为什么必须是路明非屠龙?

    龙族的文化中,“仪式”或“祭祀”被摆在了极高的地位。他们是偏向精神层面的种族,极为重视这种活动。

    路明非爆种,接着屠龙,或许也是一种仪式。

    他的肉体很特殊,不含一丝龙血,却能通过反复锻炼突破极限,而且能容纳惊人的权能。

    简单来说,路明非没有力量,但他的身体非常“能装”。再这样锻炼10年,他指不定能手撕三代种。

    呼~~喝~~

    罗隐回魂了。

    他用余光瞄到了正在狂奔的路明非,并不意外。

    他一点不敢动。胸口的血洞中,一颗超小型心脏成功起搏,正在向全身缓缓输送血液。脊椎的缺损部位,新生的纤维束比饼干还脆,一掐就断。

    炼金细胞来不及再生的解决方案,是罗隐的天才创意。炼金细胞的可塑性极强,而且可在精神引导下定向分化。

    大心脏小心脏,能用就是好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