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杯,饮尽了风雪
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
“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
我焚香感动了谁
邀明月,让回忆皎洁……”
【这歌好听啊!龙国风歌曲,写的真好啊这词!】
【厉害了,就是有些字发音不太清楚……】
林轩得知网友的评价后吐槽:“你们就庆幸吧,这已经是这位大佬吐字最清楚的一首歌了,他有些歌我听了小二十年,也没听清唱的什么。”
【???】
【这大佬有个性。】
“莫喜科没有眼泪,大雪纷飞……”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雪下的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
林轩劈柴的时候,一直在播放歌曲。
刚刚吃过饭,力气足够,加上安静的环境,听着歌,林轩不断的劈柴,居然劈了一大堆。
安璐瑶就抱着劈好的柴火,放到物理,放在两架床之间的空隙里,垒砌,码好。
这间像是宿舍一样的荒野小木屋,越来越有活力了。
砍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已经到了晚上七点了。
外面漆黑一片。
屋里的火塘已经熄灭了。
林轩把火沟里填满了柴火,盖上石板,然后进入了屋里。
关上门,呼啸的寒风停止了。
观众们看到这个画面,感觉到了深深的安全感。
林轩非常作弊的摸出了汽灯点燃,挂在了屋里木墙专门留的短树杈子上。
火光将小屋照的温暖。
安静的环境里,安璐瑶:“现在睡觉太早,但是不睡觉吧,又没有事情可做……”
林轩乐呵:“给你讲个故事,一本来自地星西方的名著的故事。”
安璐瑶顿时精神了:“是你之前说过的那个《鲁滨逊漂流记》吗?”
鲁滨逊漂流记的事情,林轩已经和安璐瑶说过了,安璐瑶老早就想听了。
林轩:“这我记不住,等我去地星找本书。”
过了一会儿,闭着眼睛坐在床上的林轩,开始开口讲述了:
“一六三二年,我生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我们不是本地人。
父亲是德意志不来梅市人。
他移居英特兰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定居,并在那儿娶了我母亲。
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当地的一家名门望族,因而给我取名叫鲁滨孙·克罗伊茨内……”
林轩作为主持人,在声音方面讲故事方面,水准还在电台主播之上。
弹幕也安静了不少,都在听林轩讲故事。
这个故事,很多不必要的东西,林轩就略过了,把重要的部分讲了出来。
观众对这个故事的好奇,可能比地星的读者还更甚。
因为他们从中听到了有关地星,那个并不熟悉的历史时段的事情。
很多描写,都展现了那个时代的魅力。
大约读了一小时后,林轩开口:“这个被我救下的野人,我给他取名——星期五……”
安璐瑶:“下面呢?”
“下面没了。”林轩觉得不对劲,又补充:
“不是书太监了,是这故事讲了快两小时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等着买这本书。”
而此时,节目组远在燕京的后勤团队已经崩溃了。
他们刚刚虽然拿到了稿子,但是光是做字幕,就做了六万多字,疯了已经。
【啊?说好讲故事,搞了半天你是在卖书?】
【此子不当人】
【妈耶,我买我买还不成吗,一定要保持住,明晚再讲一个故事。】
林轩:“差不多就这样了,明天休整一下,我们也该休息了,关一下镜头。”
几十米开外,一个大军用帐篷里,陈光孝按下了按钮,把这边镜头关了。
不过第一次使用这东西,陈光孝按错了,按到了切换镜头。
镜头切换到了主镜头。
此时主镜头就在军用帐篷里,军用帐篷里修建了一个地坑,还有钛金的火炉。
现在地坑里没有明火,只有炭火。
炭火上,架着一只烤的金黄酥脆的兔子,还有一只大猪腿。
发现直播没结束,林轩和安璐瑶两个人正在看弹幕,看到镜头里的画面,林轩怒了,打开房门高喊:“陈光孝!你们为什么有兔子吃?怎么还有蹄髈!”
隔着老远,陈光孝就听到了林轩的咆哮,发现了镜头没关对着大帐篷的火塘,不以为然:“我自己打猎抓的啊(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