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当时其实有机会上市割韭菜,但刘天王为了维持形象,他就断然拒绝。宁愿付出大笔赔偿金,并且问向太借了5000万应急。
事实证明,明星首先需要考虑自己的公众形象,至于生意上的利益,那反而是其次。
另外就是……时代变了。沉默是金这种公关手段,已经不怎么好用了。进入到互联网时代,就需要及时灭火,而且还需要特别注重细节。
再举个例:王宝宝的婚变事件,很著名的公关事件。就像谢霆峰,他在人类小电影精华后,事业和声誉都受到极大的影响。而王宝宝就几乎没有。应该说是相当优秀的公关。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就是在这次公关行动中,其他方面都做的很不错,但有一个很不起眼的细节问题,差点儿让王宝宝直接翻车。
怎么?不信是吗?
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当时王宝宝在律师团陪同下,还有一大群记者的尾随,到一家家银行查询自己的钱,没想到都被自己前妻和经纪人给转移干净了?最后他们就来到了法院起诉,当得知身边没有足够的起诉费,王宝宝就在法院门口当场流泪,还打电话给朋友借钱?(听说就是陈思成,他对朋友还是挺仗义的)
有没有印象?是不是感觉到没什么问题?
卧槽!你这是王牌律师团啊?这群名律师居然不知道法院起诉需要起诉费吗?当银行出门的时候,王宝宝就应该流泪借钱,怎么会去了法院后才知道呢?你说不是表演,那也要有人信啊?居然你在起诉的时候都要飙戏,那怎么证明,你之前就不是在撒谎呢?
这就是不注重细节,表演失败!你特么的在公众面前飙戏?谁设计的这个悲情桥段?放学后留下来,保证不打屎你!
说实话,也就是王宝宝人缘好,他在这时候也是很受同情,没人计较这个细节上的差错。而且他的前妻比较傻,根本就没有发现。
要不然,就把王宝宝拖到泥潭里一起打滚,保证让王宝宝焦头烂额。
当然,现在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也不会再有人计较了。就当成笑谈趣闻吧!
由此可见,公关无小事!再这么重视也不会过分。
考虑了一会儿,容光终于有了决定:“先这样吧!马上给各大媒体公开声明,主要有两点:第一点,公开辟谣,用最强烈的语气,表示对这种欺诈行为的强烈愤慨。并且说明我也是受害者,会配合香港方面的调查,一定向香港法院提起名誉权的诉讼。赔偿金额越夸张越好,并且绝不接受和解。”
听到这里,公司的律师就提醒道:“光少,虽说我不懂香港法律,但道理应该是相通的。这官司应该能够打赢。但诉讼费用相当高。那几个人也逃到了加拿大,根本没有引渡协议,也没办法执行?”
容光微笑道:“不考虑执行的问题,能不能拿到赔偿金都没关系。要的就是绝不妥协的态度。再去找加拿大的律师,如果有可能的话,同样提出诉讼。官司打输了都不要紧,关键要让公众看到,我们已经被气的发疯!注意:一定要请金牌大状!那种气的发疯的气氛!”
众人都点点头。这也是应有之义,用法律手段来澄清谣言。虽说这就是亡羊补牢,但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