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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 鲁米诺反应(求订阅,求月票!)

己大脑的超频,来快速记忆剩下的这些卷宗。

    但奈何,卷宗实在是太多了!

    而且那时候的案宗,都是手写的,而且纸张保存的也不是很好,有被虫蚁啃食,也有本身腐烂导致的纸张破损。

    因此让他对案件的理解,也有些困难。

    这期间,江浩也曾多次去找沈权,了解当年他们破案的实际情况。

    但是那时候,沈权也只是一个刚刚从警没几年的刑警,而且也不是负责这起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加上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对这件事的印象,也并不是很深刻。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认出安起兵的原因。

    一天时间,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

    毫无疑问,这一点,江浩等人并没有什么线索。

    晚上下班的时候,江浩也就直接厚着脸皮,赖上了许丹莹的家。

    几乎都不用许丹莹喊,下班后就主动坐上了她的副驾驶,扣上安全带,等着她带自己回家。

    这样的时间,一过就是三天。

    这三天,江浩天天晚上去许丹莹家蹭吃蹭睡,这种行为也好像成了一件理所方然的事。

    就连许文祥都有些莫名其妙地适应了江浩的存在!

    吃饭的时候,还有心情和江浩一起讨论一下安宁村的案子。

    而,站在许文祥的角度讨论问题,也给了江浩很大的启发。

    这一天,江浩终于把所有的卷宗都看了一遍,于是便喊上大家,让他们先放下手里的卷宗,过来开个会!

    而江浩则在案情分析板上,给这起案子的具体情况,做了线性分析,准备在开会的时候,讲给大家听!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个案子,相信案子时的详细经过,大家都已经清楚了,这里我就不进行过多的赘述,根据当初法医的鉴定报告,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间,趁被害人安国胜一家四口人,熟睡之时做的案,且非常熟悉安国胜的家里环境,因此怀疑是熟人作案,这一点,安起兵符合!”

    “再从犯罪嫌疑人出现的范围进行科学划界,从嫌疑人对环境的熟悉程度,包括来得快、去得快的情况,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进行推断,安起兵和安国胜两家素有积怨。”

    “因此,从作案的手段和对象来看,这起案件,当初被认定是属于报复性作案,也就顺理成章了,到这里,好像真相已经浮出了水面,但是,这起案子的作案凶器,到底又在哪里呢?”

    其实这件案子并不复杂,只要找到了凶手作案时的凶器,似乎案件就能真相大白了!

    “我看当初警方好像给法院提供了一把菜刀作为武器,但由于上面没有采集到受害人的血液,因此没有被法院认定为凶器,或许是他把刀洗干净了,那时候的技术才没有验出来刀上的血!”

    于安民这时候想起来自己刚好看到关于无证这一块,当时就觉得可能在血迹检测上,以前的技术还是太落后了,或许以现在的技术,能够检测出被水清洗过的血迹!

    只要通过鲁米诺反应,证明这把从安起兵的家里搜出来的菜刀上有血迹,那对这起案子也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