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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六节 糖炒栗子

    谭涛解释:“我和丁胖子是哥们儿,他比我大……那个,我就直说了。头儿,要不您帮帮我,如果有合适的女的……也给我介绍一下。”

    最后几句话,他说的有些为难,也很诚恳。

    虎平涛恍然大悟:“搞了半天,这才是你小子真正想说的话?”

    谭涛有种想要捂脸的冲动:“……我很少求人……连丁胖子都有了女朋友,我……我……唉……”

    虎平涛被搞得哭笑不得:“你以为我是开婚姻介绍所的啊?”

    不等谭涛回答,他继续道:“我只能说尽量。这种事情勉强不来。等我回去问问媳妇儿,她那边还有没有合适的女的。如果有,改天我帮你约出来,你们自己谈。”

    谭涛顿时变得眉飞色舞:“行啊!就这么说定了。”

    ……

    回到办公室,谭涛接到一一零指挥中心打来的电话,带着人出去了。

    十多分钟后,指挥中心再次传讯:西口菜市场发生纠纷。

    虎平涛带着一名辅警很快赶到现场。

    菜市场东面的“丁”字路口聚着一大群人,围在一起看热闹,把路口堵得水泄不通。

    电动车根本进不去。无奈,虎平涛只好把车子停在外围,下车走进去。

    事主双方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年轻人,二十多岁的样子,戴一副黑框眼镜。

    女的是炒货铺的老板娘。

    虎平涛三言两语问明情况。

    临近中秋,炒货店也根据市场需求卖起了炒板栗。这家店主要是这女的经营,她手艺还是很不错的,糖炒栗子没用机器炒,还是沿用传统套路,铁铲翻砂,纯粹的力气活儿。

    糖炒栗子得一锅一锅地炒。炒好一锅就倒在筛子里,滤掉糖砂,剩下的就是热乎乎好吃爽口的熟板栗。

    炒货店生意不错,经常有人排队购买。正常情况下,出锅的糖炒栗子还不等完全凉透就被买光。

    中午的时候客人少,老板娘趁空连炒了两锅板栗,刚端起碗吃饭,就来了一个女的。

    那女人四十多岁,打扮入时。她进来就拿起一颗板栗剥壳,边剥边问:“炒板栗多少钱一斤?”

    老板娘忙了一上午,饿坏了,正忙着吃饭,就随口回答:“十九块。”

    女人张口就压价:“贵了啊!十五卖不卖?”

    尽管老板娘生的膀大腰圆,可挥舞铁铲一次炒几十斤板栗这种活儿很费力气。她摇头不肯让价,那女的也没说什么,把剥好的栗子往嘴里一扔……大概觉得味道不错,就说:“给我称五块钱的。”

    老板娘当时就有些不高兴————做生意的很会看人,一斤糖炒栗子本来就没多少,半斤也才十块钱左右。往下压一半,只要五块的货,这就不太好称。少了客人肯定不愿意,可多了自己心里又不舒服。毕竟板栗不像花生、瓜子之类的东西,多点儿少点容易平衡。它斤头大,占称,进货价也不便宜。

    何况你刚才问价的时候就尝了一颗,这难道不是钱吗?

    开门做生意,来的都是客。老板娘想想觉得不值得为了这种事生气,于是放下碗筷,站起来给女人称栗子。可就在她装袋的过程中,女人又剥了一颗板栗吃起来,老板娘越发觉得不高兴,可想想觉得不该太小气,同时也存了想要拉拢回头客的心思,就没说什么,只是手上加快动作。

    这种人她见多了。只要东西没称好,没付钱,她们就会一直不停地“尝”下去。

    老板娘动作很麻利,把称好的糖炒栗子递给女人,对方接过,拿出手机准备扫码付款。

    请注意,是“准备”付款,而不是已经付款。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走过来一个刚从菜市场里出来的年轻人。他认识这女的,就随口打了个招呼。女人也客套着寒暄了几句,两人交谈内容不外乎是“买了什么菜”、“这家店的炒货很不错,糖炒栗子很好吃”之类。

    说起糖炒栗子,女人就拿起自己刚称好的那些给年轻人看。年轻人很感兴趣,就打开纸袋往里面瞧了几眼。

    女人可能觉得栗子好吃,顺手又从炒好的板栗堆里拿起一颗,剥开外壳,塞进嘴里。

    这下老板娘再也坐不住了————买东西之前我可以给你尝,可现在你已经付过钱,我也把板栗给你了。你这不吃你自己的,老是吃我的,到底什么意思?再说了,你买的又不多,总共也才五块钱的炒板栗,袋子里也就装了七、八颗的样子,一下子连吃我三颗,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好几块钱了。

    想到这里,老板娘皱起眉头对女人说:“这东西贵,你买的又少,就不要老是尝了。”

    很普通的一句话,顿时捅了马蜂窝。

    女人当时就尖叫起来:“我尝一下怎么了?我又不是尝了不买。”

    老板娘也不甘示弱,双手叉腰据理力争:“你这是尝一下吗?你吃了那么多,你也不看看你才买多少?”

    女人满面怒容:“哪有像你这么做生意的?买东西还不让尝了?行,既然你这么说,这板栗我不要了。”

    她转身要走,老板娘从铺子里冲出来一把将其拽住。

    “我凭什么给你退?你吃了我那么多的板栗,说不要就不要了?没门儿!”

    女人用力挣扎,连声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没见过你这种人,强买强卖。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买你的东西!”

    老板娘心中全是怒火,可想着女人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于是退而求其次;“行啊!这五块钱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刚才吃的那些必须算钱。”

    做生意也要讲道理。平心而论,买东西可以尝,但万事不能过分。既然买卖不成,双方也撕破脸,那就谈不上“尝尝”,总之你要么把吃进去的吐出来,要么给钱,二选一。

    女人自有她的逻辑。用力甩开老板娘的手,她指着对方连声吼叫:“我凭什么要付钱?买东西还不能尝尝吗?”

    这时候,附近的人都围了过来。

    老板娘连声反斥:“有你这样尝的吗?一尝就是三颗,要不要把我这整个铺子都给你端回去?我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