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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留在金府吃晚饭,金家人众生相

    金铨和丁鹏聊了一会儿之后,金铨突然说道:“我与丁次长一见如故,聊的十分投机,如果丁次长不嫌烦的话,可以时常来我这里,大家在一起谈古论今,倒也是一番趣事。”

    丁鹏谦逊说道:“金总理德高望重,纵横官场这么多年,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如果能够时常听闻金总理的教诲,尤其是为官之道,在下求之不得呢,怎么可能会嫌弃呢,这是在下的荣幸。”

    金铨呵呵一笑,面容十分慈善,他说道:“年纪轻轻,不骄不躁,真是一个可造之材。不过,你毕竟初入官场,很多事情,可能会不太熟悉,难免会走许多弯路,而我在这方面倒是有许多经验,可以教授给你,让你在官场上,少走一些弯路。”

    丁鹏又不傻,他当然知道,金铨对他说出这番话的意图。

    这是在向他抛出橄榄枝,想要收他为弟子的打算!

    金铨其实已经收过一个弟子,那便是白秀珠的哥哥,白雄起。

    此时,他见丁鹏能力出众,而且似乎背后的势力,也很雄厚,毕竟,不是什么人,能够轻易之间,便开办巨型工厂,招收上万工人的。

    这其中需要消耗的钱财,别人不知道,他这个历经世事的北洋政府总理,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那需要消耗的钱财,恐怕数以千万计了。

    如果说丁鹏背后没有财阀支持,打死金铨,他都不会相信。

    他其实在听说了丁鹏的事迹之后,专门派人去查了一下丁鹏的底细。

    结果只知道,对方是数月之前来的北平,至于他钱财的来源,根本追查不到,仿佛这巨额财富,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正因为如此,金铨才更加看重丁鹏。

    在听了金铨那番话语之后,丁鹏立即起身,躬身说道:“金总理能够教诲学生,学生真是感激不尽,无以为报,还请恩师受学生一拜。”

    丁鹏躬身一礼,直接给金铨行了一个拜师礼。

    金铨说,想要传授他为官之道的秘诀,这不就是想要收他为徒嘛。

    如果这个时候,他还装糊涂,就有些不知抬举了。

    毕竟,现在的北平,依旧在北洋政府的统治之下,而金铨作为总理,是整个北洋政府的二把手,权势滔天,丁鹏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得罪他。

    金铨见丁鹏直接拜他为师,他不由哈哈大笑一声,喝了丁鹏端过来的拜师茶,他扶起丁鹏,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正式收丁鹏为他的第二个弟子。

    成了他金铨的徒弟,金铨对待丁鹏的态度,顿时不一样了。

    他首先带着丁鹏出去,把此次前来给他祝寿的北洋政府各部门官员,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并且告诉这些官员,今日,他已经收丁鹏为他的关门弟子了。

    有了这一层关系,这些权贵对待丁鹏的态度,瞬间便的热情起来,一个个端起酒杯,与丁鹏攀谈碰杯结交。

    一时间,几乎北洋政府,各个部门的总长次长,他都认了一个遍。

    这对于丁鹏以后办事,是有极大好处的。

    常言道,朝中有人好办事,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因为混了一个脸熟,加上他与金铨的这一层关系,以后,丁鹏再办什么事情,这些总长次长便会看在金铨的面子上,给丁鹏大开绿灯。

    能够一下收割这么多的人脉,丁鹏自然是高兴的。

    寿宴结束之后,金铨在送走了这些各界客人之后,再次挽留丁鹏,让他留在家里吃晚饭。

    金铨实在是太热情了,连连拉着他,无奈之下,丁鹏只得同意了。

    因为饭点还没有到,加上金铨还有其他的交际应酬,于是,他便叫来大儿子金凤举,让其作陪。

    金凤举长相斯文英俊,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西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像是个白面书生。

    不过,丁鹏可是知道他的底细的。

    金凤举表面上看起来斯文正经,实际上,他却是个留恋烟花之地的风流浪子,每日浪迹在舞厅,和歌女们搂搂抱抱,调笑谈情,有时候还会找几个歌女,一起风流快活,日子过的逍遥无比。

    游手好闲的他,虽然因为金铨的原因,他得以在衙门里任职,但是一直都没有干正经事,因此根本得不到上级的重视,这么多年,一直停留在原地,根本毫无升迁的希望。

    当然,他也根本不在乎这些。

    对于什么升官,他毫无兴趣,他唯一感兴趣的,便是女人,而且还必须是长的漂亮,玩的很开,很过瘾的女人。

    他与老婆吴佩芳结婚之后,甚至背地里,偷偷养了一个欢场歌女,作为外室,整天和这个歌女鬼混在一起,流连忘返,常常夜不归宿,每每都说,自己的老婆太过寡淡,哪里有这个歌女好,不仅善解人意,同时还很会伺候人。

    更离谱的是,因为歌女,他差点跟老婆翻脸,闹离婚。

    所以说,这位金凤举同志,就是一个好色成瘾,庸碌无为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本事,一门心思,都花在女人身上,最后还被他那个歌女,耍的团团转。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大恶劣行为,那便是对小怜心怀不轨。

    小怜是谁?

    是他夫人,也就是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的陪嫁丫鬟。

    当年吴佩芳嫁给这位金家大少爷时,同时陪嫁了几个丫鬟,这小怜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是所有陪嫁丫鬟中,长的最漂亮的一个。

    众所周知,在封建旧社会,大户人家嫁女儿,都会陪嫁过去几个贴身丫鬟,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

    毕竟,自己身边的老人,用起来也习惯一些,不是?

    当时,小怜陪嫁过来时,不过才十一二岁,还只是一个小姑娘,没有长开,看不出什么姿色。

    不过,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加上金府这位大少奶奶的优待,小怜渐渐出落的亭亭玉立的,长成了一个大美人,肤白貌美,窈窕多姿的,与那些富贵人家的大小姐,都不逊多让。

    好色成性的金凤举,看见小怜出落的如此水灵,哪里还忍得住,而且,这个小美人,还是他妻子的贴身丫鬟,每日都能够在屋子里看见,这更是撩拨的他心痒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