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那火热的想法也越发膨胀了……
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和商议,阿布·伯克尔决定东征,组建东征军,任命卢能为参谋,主要的职责和向导差不多。
……
李牧正是收到这样的信息,所以便决定先发制人,远征阿拉伯帝国,直接踏平。
对此,李世民只说了一句话:“去浪吧,家里有朕呢!”
李牧与李世民辞别后,便不再有任何的迟疑。
大唐若是要进攻阿拉伯帝国,自然是越快越好,以最快的速度,以完全超乎阿拉伯帝国的预料,直接强势进入阿拉伯帝国疆域内。
所以李牧在得知一切行军准备都完备后,便直接决定,今日大军便启程出发,以最快速度,先赶赴边境,然后与其余五十万大军会和,便直接踏入阿拉伯帝国疆域中。
长安城外的军营中。
此时五十万大军已然集结完毕。
这些将士的铠甲,全部都进行了更换。
由原本各种杂色的铠甲,统一换上了最好的材质,也是最为显眼的黑色铠甲。
现在的大唐,已然不差钱了。
抄了几个世家,让大唐国库肥的流油。
农用器具,以及李牧提供的各种粮食种子,也让百姓们都有了不少的余粮和余钱。
所以现在整个大唐,是真的开始逐步向小康迈进。
统一替换军队器具,便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五十万大军,无比肃穆的立于校场之上。
他们身着漆黑的制式铠甲,远远望去,便仿佛是那乌云一般,便犹如是那钢铁洪流一样,给人一种巨大的视觉冲击。
更是给人一种,冲天而起的肃杀之感。
黑色,有时要比红色,更加让人为之感到畏惧!
李牧骑快马赶到时,李靖已然位于点将台上了。
现在,就等李牧来祭旗了。
李牧二话不说,迅速换上一身银色的铠甲,身后的披风是十分惹眼的深红色……走起路来,十分的跩。
没错,李牧是故意准备这样的装束的,倒不是李牧想要与众不同,而是为了行军准备的。
在行军打仗中,统领全军之人通常都会穿的和普通将士不同。
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出他们身份的不同。
另一方面,则是这样做,哪怕在混乱的战场上,将士们也知道该看向哪里,该听从谁的命令。
而不是双眼一抹黑,连统帅都不知道在哪里,连下一步命令,都不知道该听谁的。
当然,这也有一点危险,那就是过于显眼,也会被敌方针对。
会处于敌军必杀的名单中。
不过,李牧会怕这些吗?
他倒巴不得敌人来主动袭杀自己,毕竟他好久没有上阵杀敌了,大刀已经很难耐了!
就这样,李牧十分拉风的踏上了点将台。
“皇上,吉时已到,该出发了。”
李牧闻言,直接深吸了一口气,他看向李靖,便见李靖对他直接点了点头……
而后,李牧二话不说,直接走到了点将台的最前方,目光直视着这五十万的大唐精锐。
这让李牧的血沸腾起来。
视线中,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战旗,是一眼看不到边际的铁甲方阵。
这些方阵,就像一座座大山矗立在天地之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撼动他们。
初夏的阳光热烈,但是在大唐男儿雪亮的盔甲面前,阳光黯然失色。
他们的盔甲上,他们的兵器上,他们的头盔上,反射出令人心悸,又带着澎湃战意的光芒。
那种光芒叫做锋芒,这些人就是大唐屹立于华夏天地之中,最锋锐的锋芒。
这些士兵像是一把出鞘的宝刀,杀气腾腾。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呼声震天!
忽然间,李牧猛然抽出了腰间宝刀。
宝刀拔出,上面顿时闪烁着凛凛的寒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杀气惊人!
李牧高举手中的宝刀,忽然吼了起来。
“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