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徐晓凤可是海城的台柱子。
海城的头号巨星,若论身价来说,小凤姐在香港一直是头把交椅,这一点连许冠杰也无法比,现在小凤姐的出场价是香港所有歌手中最高的,为10万元一场。
排名第二的才两三万块钱。
场面的气氛一下子热烈。
毕竟很多人都是冲着她的名头来的。
在夜总会听歌就是有个好处,可以摆酒叫明星一起喝,所以在一些纪录片中,能看到一些明星,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拿着高脚杯。
然而,歌手在夜总会唱歌也要挑地方,有些地方并不会去。
如果台上的歌手一曲接一曲,曲曲唱尽爱情之苦,人生无奈,但台下的酒客却大饮大食,没有半点音乐情趣,有时甚至猜起拳来,那就太侮辱了歌者的自尊。
一上来,徐晓凤就先带来一曲《夜风中》。
她的歌喉有独特的韵味,歌声一直都是不高亢不激越,于平缓中带有绝对的穿透力,不暗哑不滞重。
而于浑厚中又穿透着绝对的感染力且又古意盎然,真醇古雅,那种深沉的古典气质跟随歌声而来。
吐词清晰,听着就很舒服。
来得值了。
能现场听到徐晓凤的歌声。
抬眼看去,现在才三十出头,风姿绰约。
舞台下有歌迷送上去鲜花。
苏辰静静听着,听徐晓凤的歌是一种享受。
但也有参与唱歌才是享受的时候,比如前世的他,就曾经花五百块钱去伍佰的演唱会,唱伍佰的歌给伍佰听,但后来伍佰都不起头了,直接用吉他给观众伴奏……
唱完《夜风中》后,徐晓凤又唱了一首《幸福途》。
罗先耀又倒了一杯酒,说道:“沈先生,我们下半场的小妹可不是她这种顶级的,而且你也知道,这种顶级的我们两个还请不来。”
“只要够靓就行。”苏辰笑眯眯说道:“真要是这个级别的,难道我还要听一夜的歌?”
张新民想了下,道:“沈先生,不知道你说的服装的款式准备得怎么样了?只要我们合约一签,机器拉过去,立马就可以开张了。”
“对,沈先生,你也知道肯定不止我们一家会赞助,所以花样我们肯定得多设计几套,但我和张新民都一知半解,手底下也拿不出什么设计师。”
罗先耀跟着说道:“我认为我们必须要提前准备好,这样就算是需要修改,我们也能拿出充足的时间准备。”
苏辰端起杯子:“不要慌,明天我过去的时候,把设计图交给你们,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那就好,来我们喝酒。”
又喝了几杯,徐晓凤已经开始唱第三首歌,《踏上成功路》,很励志的歌。
苏辰认为,唱歌最重要的是感情跟意境,而不是谁能飙高音谁就最棒。
“徐小姐的歌声很棒。”罗先耀开口说道:“听她的歌是一种享受,沈先生,要不我去帮你买束花,然后你送上去?”
“不用了。”苏辰摇摇头:“我们认真听她的歌,品味歌词里的含义,便是对她的尊重,如果她需要以送鲜花的数量来判断是不是歌迷,那她也不叫徐晓凤。”
“说得对,认真听歌。”张新民呵呵一笑:“可惜我们平时太忙,没什么时间过来。”
“来,喝酒喝酒。”
又喝了一轮后,罗先耀道:“走,沈先生,我们开始下半场。”
“那走着。”
苏辰也好奇罗先耀说的下半场是什么样的,更想知道罗先耀要准备对付自己。
三人从夜总会里出来,然后上了张新民的车,直奔下一个地方而去。
这地方显得有些隐蔽,反正一看就是不正规的那种地方。
进去之后,就看到来回穿梭不停的女服务员。
不但能唱歌,有跳舞的,还有陪酒的。
罗先耀熟门熟路,找了人耳语一番,随后就有人带他们过去。
要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会安排来什么高大上的地方。
刚走到一个包厢门口,旁边就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