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教她好生享受一番鱼水,也好凑近听听这戏子的调门,是高是低。”男子抚摸侍女脸颊,笑意浓郁,而手上的力道极大,直至让那女子脸颊都印上一层紫痕。
“去将杨阜请来,告知他前来此地,我有话相商。”男子吩咐一声,两名侍女恋恋不舍从男子腿上站起身,眼眸湿润,轻柔道一声喏,引来那位男子一阵调笑。
“不必了,我已知晓公子在此弄琴,方才不便搅扰公子雅兴,故而默不作声。”话音刚落,便有人搭茬,男子抬头一看,在对岸亭子顶尖处站立一人,足尖踏荷,如蜻蜓点水似眨眼便至。
“杨大家轻功,真是日益纯熟,每每见此都使得本公子眼红得很,哪天得空,不妨教导本公子两手,将来也能做个行走江湖的侠客,岂不美哉?”男子拍掌大笑,起身相迎。其实方才这段话,纯粹是客气使然,搁一般的江湖人,哪里轮到同他这等身份交谈,更别提客气,但眼前这个江湖方士打扮的瘦弱之人,确实颇有本事,好生相待,日后定能成为他的一大臂助。于是言语之处相当讲究,从不对杨阜有什么颐指气使的过分举动。
“少爷谬赞,凭少爷的本事,闯荡江湖哪需亲自出手,即便日后收服几位剑道大家亦不是空谈,将来差遣他们祭出飞剑驮着少爷,那才是正经的剑仙风范。”杨阜一笑,并不把男子的话当作肺腑之言。
“你我之间就别将那番客套话了,我又不是那些个该死的穷酸文人,到头连副像样棺椁都置办不起,仍只顾上书上书上书,却不知那些诋毁之语根本就够不到陛下的书案,真真可笑。”男子将杨阜拉到身前,勾肩搭背的嬉笑道,“那事如何了?”
杨阜一愣,他还真不喜欢这位公子的做派,朝中位极人臣的老子,怎的就养出这么块料子,平日喜好渔色就罢了,在外人眼前怎的如此不端庄?随即有些僵硬地任由男子将他带到回廊中段,迟迟开口。
“昨夜周边已有人听到打斗嘶吼之声,估摸着用不多时,那些平日同清河园不对付的碎嘴戏子便会将这事闹得沸沸扬扬,如此一来将他们逼得走投无路,自然就有机会下手。待到时机成熟,我们以官府搜查异常响动为名,派遣数十人前去将那女子押至府上,那清河园统共三人,只有一个武生颇有点拳脚功夫,不过量他也没那个本领,能在数十个精壮汉子手中占到便宜,到时候那女子还不是唾手可得?”
男子眯起丹凤眼,沉声说道,“不如再添一把火,我瞧那程镜冬不顺眼久矣。”
“如此说来,自从那位纨绔来听过你夫人两场戏,提出要一亲芳泽,被强硬拒绝后,你家夫人便得了这种怪病?”自顾喝下一杯茶水后,吴霜沉吟片刻问道。
“是。”程镜冬垂下眼眸,将手腕调转过来,只见男子素白手臂内侧,有无数老疤。
疤痕连绵,状如嶙峋远山。
ps感情戏这部分呢,确实不太好写,笔者只能通过依稀感触与当年所听闻的故事,略作拢杂而写出这段文字。
当然这本书中的情感还有很多,希望与日同增,增长笔力,写出我想要的感觉来。
凉凉拜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