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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女人啊,善变啊!

理所当然的坐到驾驶位上。

    金玲也跳上副驾驶位。

    几人当中,就数她酒量大,众人皆醉她还独醒,还算是个正常人。

    “高华这是怎么了?我们去哪儿?他们三个都醉了吗······”副驾驶上的金玲神经极度紧张,一上来就一个劲儿的蹦出一系列的问题,劲儿劲儿的,搞得王有作都不知道该回答哪个。

    “行了!”王有作低喝一声,此时他已经发动好了车子,然后对金玲说道,“问问高华,他住哪儿?”

    “哦。”被王有作轻声吼了一嗓子之后,金玲也回过了神,镇定了好多。

    “你是说,我们要去他家?”金玲问道。

    “你看看你们这幅样子,难道还回你家?”王有作一边启动着车,一边说道。

    金玲看了看他们几个,全身脏污,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去谁家都是个愁,能去高华家当然最好了。

    此时王有作也已经将车开起来了,只有开起来才能通风,要不然整个车里,太味儿了!

    也不管去哪儿,也不管什么方向,先开起来再说。

    金玲转过头,问坐在后面的高华道:

    “高华,你家住哪里?”

    高华低头撸签子,根本就不理会她。

    金玲急了,又急声问道:“高华,你听见没有,你家在哪里!”

    “你这么问不行。”王有作轻声道。

    金玲赶紧问道:“那得怎么问?”

    “用好你手里的食物。”王有作盯着前方,没有转头的说道。

    金玲一听,这才想起来用这个。

    然后又换了一副嗲嗲的声音,对高华说道:

    “高哥~~~,我给你吃肉肉,你告诉我,你的家家在哪儿,好不好嘛~~~”(⌒▽⌒)

    王有作:\(〇o〇)/“咳咳咳···”

    王有作被金玲的嗲声嗲语搞得差点没喷出来,突然一脚急刹车。

    这女人,变得可真快,刚才还是个气急败坏泼妇,这会儿,就又成了温顺的小绵羊了?

    女人啊,善变呐!

    王有作悠悠的转头看着金玲。

    刚才的急刹车,让金玲的脸上糊了一脸肉串上的孜然。

    她也悠悠的转过头,和王有作正好对视了,脸上挂着肉渣渣,还是那副嗲样,还是那么温柔可人。o(=ェ=)m

    “看什么看!开你的车!!”金玲突然变了一副嘴脸,冲王有作吼道。

    王有作:!!!∑(Дノ)ノ“哦哦哦。”

    王有作被呵的一个机灵,瞬间回神,赶紧又把车开了起来。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怎么说变就变。”王有作内心翻腾着开着车,“女人,太可怕了!”

    ヾ(tДt;))))好可怕!

    车开起来之后,金玲又转头用肉串诱惑高华,还是那种甜的齁人的声音,听得王有作全身鸡皮疙瘩此起彼伏,一个疙瘩下去,另一个疙瘩起来,打地鼠似的。

    他内心在祈求:高华啊高华,高哥啊高哥,我喊你大爷,你赶快说出来吧,我特么都受不了啊。\("▔□▔)/

    高华接过一把肉串,嘴中唔里唔噜说了一个地方。

    “什么?你说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金玲没有听清。

    但是王有作听清了,他微微一笑,对金玲说道:

    “别问了,我知道了。”

    “你听清了?”

    “听清了。”

    “哪里?”

    “碧海花园。”

    话一说完,王有作一个急掉头,“呜”的一声将车飞速开出。

    之所以他比金玲更早的听清高华口中的含糊不清的地点,没有别的,只是因为“碧海花园”这个地方他太熟悉了。

    谌奇的家,就住那儿!

    知道了目的地,王有作一路风驰电掣疾驰而去,没用一会儿就到了碧海花园别墅区。

    金玲故技重施,又用肉串哄出了高华家具体的位置。

    王有作停好车,用从高华腰间取下来的钥匙打开了家门,转头跑过来拉开了汽车后排的门,将高华一把拽了下来。

    就在高华被王有作拽着离开后座的瞬间,王有作往后排瞥了一眼,发现他的屁股底下居然坐着谌奇的脑袋!

    此时谌奇的脸已经被高华的大肥屁股坐的变了形!

    整个脸胀的通红!

    ( ̄┰ ̄*)

    合着高华一路居然坐着谌奇的脑袋回来的,怪不得他屁股底下跟生了痔疮一样,一路扭扭捏捏。

    “唉,委屈你了,大兄嘚。”王有作内心冲谌奇抱歉一句,赶紧把高华拉下车,连拉带拽的将他弄进了屋。

    然后转头又跑出来,毕竟车后排还叠罗汉似的摞着三个呢···

    就当王有作和金玲呼哧带喘的将谌奇他们几个扛进屋之后,却突然发现——

    高华,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