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无法反驳,常昊还是觉得值得去冒险一把。
滴滴,几乎同时,一封邮件发到作者佚名的邮箱。此刻,坐在电脑面前的,只有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只有那挺拔的身姿和类似于军人的气质,才能显露出他的不凡。
胡军,以前是南部边境公安局的一名缉毒警,后来在一次和毒犯的对射中腿部中了枪,不得不从一线下来,被调到内地的公安局的档案科工作。这些年来,从他手里经过的案件资料没有一万,少说也有八千,一个个简直是触目惊心。
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网络写作平台,她心中的那份悸动就再也不可收拾了。于是简单操作后,一个独特的笔名便出现了,佚名便是他,而他所创作的第一本书就是现在大家看到得《刑警》。
打开邮件,发件人赫然就是百度网络作者专区后台,“亲爱的作者,您的作品《刑警》,获得三天全站首推机会,涉及到你那还没有为本书上传封面,后台询问您是否愿意由本公司免费制作。”
“首推是什么?”胡军疑惑的答道。
“就是将您的作品《刑警》,放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从而起到吸引更多读者的目的。”
“那好吧,同意!”
“感谢您的配合,百度网络祝您创作愉快,”同时一份网站签约合同也附送过来。
长达几千字的合同,涉及到可能出现得各种问题,胡军硬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扣了下来,最后才转到合作模式选项,由于现在只有百度网络一个写作平台,所以只能存在两种合作方式,1版权归于作者,作者将根据点击量获得自己应得的报酬。2版权归于平台,作者除了点击量报酬,如果作品被有关部门选中,进行改版影视制作,还能获得一部分的版权报酬。
这里其实是有一个陷阱的,如果版权归自己所有,跨过平台直接进行影视改编,作者可以拿到全部版权得用,而不是部分报酬。不过这都是周瑜黄盖,愿打愿挨。
胡军为难了,这些专业的东西他不是很懂,但是他明白,如果没了平台,他的作品就无法问世,签是肯定要签的,至于哪种方式,他一时也无法决定,只能有空问问身边的律师,这个也只能先推后了。
只是没想到的是,才隔两分钟,后台又发来邮件,“请尽快签约合同,否则平台无权将本作品放在首推位置,敬请谅解!”
得,这回连首推也出了问题,他是多么想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作品,这次机会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的,思虑再三,还是选择了第二种,和平台共享版权的方式,以后自己只要专心创作就行,其他的事就让平台操心去吧。
终于,网络签约完成,有李叔在,做个公正还是不太麻烦。现在剩下的就是首推了。这次首推入选的还有《逍遥浪子》
和《天残地缺》,他们的作者也经历了刚才同样的内容,选择也是惊人的一致。
日子不经意间划过,翻看日历,已经是7月31日,常昊回来都快三个月了。回想自己刚刚回来还是一个穿着补丁衣服,鞋子露着大拇哥的穷小子,一阵唏嘘。
“就定在明天吧,八一,正好建军节,讨个吉利!”
没有人反对,他们本来也是这么想的。就在大家在忙碌中期待着新的一天到来时,常家兴的案子也再次开庭。
很意外的这次的辩护律师并不是李叔,而是他的一个学生,西安政法大学刚刚毕业两年的才女何佳怡,同时也是李叔不可缺少的左膀右臂。
“首先,我有一个疑点,一审判决被告人常家兴贪污6万,可是根据调查,实际贪污数额只有三千,那么剩下的钱去了哪里?其次,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出纳兼职会计的,这个权利又是谁给的?”这就是何佳怡的论点基础,只要抓住这两点,常家兴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法院当然无法做答,因为他们根本就知道常家兴就贪污了三千,但是当时证据确凿,就没有再去深究剩下赃款的详细去向。
“好,既然法院无法作答,那我再问第二点,既然是贪污案件,为什么贪污数额更大的李广没有坐在被告席上,我是不是可以告你们渎职?”
啪!法官已经不能再让何佳怡说下去了,明显一审官员有严重的受贿问题,再深究下去,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牵扯进来。
“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辞,现在的被告是常家兴,而我方才是原告。”
“好,既然你方坚持原告,那我请您就上面的几个问题,给我明确答复。”何佳怡寸步不让,这让对方律师感觉很被动。
“首先,常家通过做假账贪污公款,这是事实证据确凿,至于你说的赃款最终流向,似乎不在本案涉及范围之内吧?”
“那么请问原告律师,既然赃款流向不明,一审为何会判决常家兴贪污六万,你告诉我这些赃款从哪里来。”
“这,”原告律师语塞了,似乎无论如何反驳对己方都不利,只好请求暂时休庭。
“等等,我方不同意休庭,现在的情况也不具备休庭得任何条件吧?原告方故意栽赃陷害,事实面前想要赖账不成。”这话一说出来,连旁边得听审团也齐齐回过头来。“就以上三个疑点,对方不能做出明确答复,我方认为对方有栽赃陷害的嫌疑,请求法官重新判决。”
“不可能,事情都是被告干的,跟原告没有任何关系。”原告律师急了。
“既然没有关系,那他怎么会坐在这里?根据我方调查,那六万赃款是去了李广手里,对方假借工司采购新车为借口,将那六万从账面上转移,最后再用一辆二手车抵新车,想要掩盖他贪污的事实。”何佳怡是有备而来的,这边话刚刚落下,一边有工作人员已经将资金转移的账簿和那辆车的详细资料递给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