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没钱了我就挨个去你们家蹭饭,我才不会亏待自己呢。”
沈墨小声道:“好啦,他请就请好了,没钱吃饭了再说。”
她是知道房长安每个月都能从包子铺那里拿到分红的,并且还在跟叔叔一起买股票,听婶婶的意思,那些钱在市里面差不多都能买两套房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是因为王珂生日吃饭,他想请客,自己总不好拦着。
王珂抿了抿唇,笑道:“吃完了吗?那我们走吧。”
宋棠与程娟跟着站了起来,不过显然还是有点不安,刘贝笑着劝道:“放心好啦,房长安自己会挣钱的,都不用找他爸妈要钱。”
毛闪闪也小声解释道:“他从初一就开始赚钱了。”
其实如果没有程娟和宋棠两个人在,刘贝与毛闪闪肯定会坚持要给钱,但因为有与房长安不怎么熟悉的相对“外人”的两人存在,作为房长安的三年老同学,她俩反而要帮着劝宋程两人不用去在意这个。
程娟和宋棠听两人这么说,明显都有点错愕,又去看沈墨,似乎是想要求证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毛闪闪与刘贝其实知道的并不多,不过三年下来,总会有一点风声传出去,于是简单说了房长安倒卖包子的事情,王珂也在旁边适时地补充几句。
程娟和宋棠就跟听故事似的,觉得这简直就像是电视电影里面虚构的人物,不过好歹是市一中的学生,一些小小年纪拿过什么奖项的被誉为天才的同学都听过、见过,房长安这番“传奇”虽然不是在学习上,冲击性更大一点,不过其实想想也没什么,不算太难接受。
只不过先认识了这个人,觉得已经了解比较多,忽然一顿饭得知了他不仅是原本学校的老大,而且还初一就“创业挣钱”,太超出预料,冲击性有点大而已。
以前没听沈墨说这个长安哥哥这么厉害啊?
“你也太厉害了吧?”
刘贝与毛闪闪所知不多,王珂话有保留,但即便是如此,听完之后,程娟依旧忍不住又上上下下地把房长安打量好几遍,又好奇地问:“那你挣了多少钱啊?”
“请客肯定够了,放心吧。”
房长安含糊过去,见宋棠盯着自己若有所思的样子,回望过去一眼,宋棠却只微微一笑,便即移开了目光。
房长安觉得她的态度有点古怪,不过也想不出哪里古怪,也没怎么在意。
距离下午军训还有一个多小时,程娟、宋棠、沈墨三人都有午睡的习惯,程娟和宋棠准备回家,沈墨提议她们可以跟自己回家,因为她家最近,王珂却又提议可以一块去寝室,有空床,即便没有,两个人挤一张床睡一下也没事,反正就一会。
几个女孩商量了一下,最终沈墨三人决定去寝室看看,因为她们都还没去过学校的女生宿舍……
“其实我也没去过……”
房长安在心里面默默地补充,考虑到自己光辉伟岸的形象,没好意思说出来,只得一个人孤零零地回男生寝室。
一群人校门延展向东的校道尽头分开,六个女孩子往南,房长安一个人往北,分开之后,宋棠忍不住又悄悄地打量了一眼他的背影,然后再看看依旧不话多,但似乎心情不错的沈墨,心里面暗暗担忧。
她与沈墨认识两年,两年来,她、程娟、沈墨三人时常相处,坦白地说,她与沈墨之间关系不错,但更多时候都是依赖程娟来维系关系,也就是说她跟程娟关系非常亲近,沈墨也与程娟关系非常亲近,而她与沈墨,说是好友不算错,不过其实单独的两个人并没有看起来那样亲密。
然而以宋棠自己内心来衡量,程娟虽然是三人关系的核心,但其实是一个神经有点大条、有时候不那么靠谱的一个人,沈墨看起来有点高冷,不过两年相处下来,自认为看人还比较准的宋棠觉得沈墨其实是一个很好“欺负”的人。
这种“好欺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好骗,她很容易相信人;一个是软弱,容易退让,尤其是在能让她放下高冷外壳,熟悉、亲近、在意的人面前,更容易被骗、被欺负。
房长安毫无疑问在列。
原本得知房长安曾经是学校里面的“老大”,就已经让她觉得有点不安了,刚刚又得知他居然还是一个初一就能发现商机,并且成功赚到了钱的“天才”……这样一个人,如果真的对沈墨有什么想法,沈墨估计被卖了还在帮他数钱呢。
就连王珂,如果真的跟房长安有什么,因此而对沈墨有什么歹意,估计也能把她给卖了。
两年的相处,虽然不觉得自己跟沈墨有多么亲密,至少沈墨应该不会把自己当作很亲密的那种闺蜜,但宋棠对沈墨的印象很好——退一步说,就算是普通朋友,自己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骗被欺负啊。
可是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跟她说我怀疑你的长安哥哥可能是一个披着羊皮的坏蛋吧?
那样的话沈墨很可能反而从此疏远自己。
不过这件事情也不用着急,反正沈墨这种性格,肯定不会轻易谈恋爱的,而且自己跟房长安一个班,还是同桌,跟沈墨也经常见面,如果发现房长安真的不是好人,可以随时提醒她……
披着羊皮的狼终归不是真正的羊,要吃肉,不会吃草的,而且他对自己没有什么防备,不知道自己在怀疑、观察他,如果是坏蛋,总会有露出马脚的事情。
敏感而又善良的少女在心里面这样想着,觉得大局尽在自己掌握之中,趁着其他人都在聊天,没有人注意,装作转头打量女生宿舍区,迎着正午炽烈的骄阳露出一个淡淡的甜甜的笑脸。
正午阳光照耀之下,那微微透着少女俏皮感的笑容清纯美好,像是能透过恬静柔美的外表看到一颗纯净剔透水晶般的心在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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