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
“今日寻来这乱石岭的官兵不多,仅三四十人,用来练手刚刚好。”
就在这乱石岭之中有一简易的联排木屋,骆永胜拿着一副地图铺在桌上,围着桌子的还有周柏、骆永捷、骆成武以及顾有志四人。
“等这队官兵进来之后,关门打狗,一个都不能跑掉。”
环顾一圈,骆永胜交代道:“不过还是要把面甲戴上,以防有漏网之鱼。”
“大哥您就放心吧。”
一身戎装的骆永捷兴奋不已,骆永胜的话音才堪堪落下,他就迫不及待的拉下面甲将整张脸盖住,仅仅露出一双招子。
至于骆永捷身上穿的甲胄,并不是从五代开始流行的那种连体乌锤甲,而是把褪裙和前襟拆分开,而且并非是缀叠甲那般有着层列排序的纹路,纯色一水下来,不过防御力上有所下降。
换来的便是外观上更加好看,尤其是在甲胄的后背处磨了一道暗红色的图像纹路。
图是鸾凤,张开的翅膀恰好顺着肩甲至大臂,张开胳膊的时候,宛若凤凰展翅。
追求好看而牺牲掉一部分的防御力,这是骆永胜要求的。
“甲胄给谁穿的,军人,军人就得打仗,会流血和死亡,所以必须招募热血少年郎,军装必须好看,穿到身上之后,哪怕是个驼子也会不自然的挺直脊梁,做到这一步才叫成功,才能够好的起到宣传作用。”
乌锤连身甲哪里好看,骆永胜每次看到侯秉忠着甲后佩戴兜鍪、披膊,都感觉后者像是一只穿山甲,或者一个灰溜溜的蚕蛹,兼之侯秉忠肤色又黑,那便更没法欣赏了。
另外乌锤甲还有一个弊端,那便是重。
全甲重逾五十四斤(宋斤),这穿在身上还得了?
即使简化后的步兵甲,也足足有四十斤重,这还只是普通兵种穿的,若是负责压阵的长枪兵和盾牌手,光一身甲胄就有六十四到七十斤之重。
非大力士和生军穿到身上怕是连路走不动。
其目的就是以牺牲机动力换取防御力来对付金辽的骑兵。
你有铁浮屠,我有重甲步兵,一遭碰撞便如惊涛拍浪。
我不好受,你也别想舒服。
要感谢大宋朝高度发达的国家财富,使得这种花销不菲的步兵全身铠甲竟然在大宋近八十万中央禁军的占比量达到惊人的近七成,而到了南宋年间,又进一步提高到八成。
可以说除了火头军、后勤运粮队、厢军之外,大宋朝正规部队已经可以实现全员着全甲的盛况。
而此刻骆永胜等人身上穿的被命名为‘烙凤甲’的盔甲仅不过三十二斤,轻便了将近一半。
如果去掉凤翅兜鍪、披膊和面甲,那便只剩下二十八斤了。
甲名烙凤,军名永胜。
这支队伍,从内而外满满全是骆永胜的个人印记。
“去吧。”
看着眼前四个着甲整齐后英姿飒爽的健儿,骆永胜大手一挥:“我在这等你们的捷报。”
四人齐齐抱拳,肃声应下。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