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清吧听演唱,跟几个姐妹勾肩搭背讨论生活和帅哥!”
“音乐节呢?”
“我喜欢!”陈怡曼欣然点头,“音乐节是少数我喜欢闹哄哄的地方,那才是爱好者的集中!而夜店感觉只是来玩,来猎艳,鱼龙混杂!”
“哦我知道了……你们这些大妞,就是喜欢走在个性更前沿的,普通人喜欢什么苏打绿、五月天的乐队,你们偏就喜欢mojohand、葬尸湖,对吧?”
陈怡曼突然用一种惊奇的、遇到同好的兴奋眼神看他:“你也是吗?”
林启山后仰靠着椅背,笑着:“谁还不是年轻人啊!”
首都走在时髦前列的大妞嘛,讨论音乐,你跟她说当今流行的那些,她们可能会对你投来你不是同类的眼神,但你要跟她们说那些疯狂发烧的小众,那就滔滔不绝了,说白了就一群文艺青年!
陈怡曼就感觉他三观对味,谈兴浓厚起来:“我真是没想到,毕竟喜欢这方面的朋友还真的少!”
林启山说:“朋友不一定多才是好,重点是能不能没心没肺玩得来。”
“对!”她拿起酒杯,“朋友!”
“朋友!”
林启山跟她碰了一下,因为也是把她当朋友了来聊天,就没刻意找什么话题,不太想动脑,就是聊自己想说的方面。
这种没有刻意的交流,反倒更加轻松起来,其实妹子三观也挺对他的口味的,她不介意跟你开玩笑,也不评判别人的爱好审美,反而她自己放得更开!
喝了半杯酒,陈怡曼情绪放开了,自己就说了不去留学的原因:“其实我本来想去的,但是我亲戚有个姐姐,去那边就交了个黑人男朋友还怀上了,结果我爸妈知道,感觉我去了容易被带坏,就杜绝了送出去的念头,把我留下来好好看着。”
对这种事情林启山不好评论,耸耸肩:“在国内也没什么不好啊,朋友多、路子野,外面不一定有我们文明!”
作为重生者,特别是见证最魔幻的那一年后,以前被媒体灌输的“西方优越论”已经差不多破碎了,大灾大难一来,突然感觉还是自家好啊。
也可能是人越成熟,脑子越清醒,反正对自身文化的自信,他恐怕比这年代的绝大多数同龄人都要强烈。
她感觉到了:“你真的跟别人很不同!你像是在大院里熏陶出来那帮人,很有主见,很有自信的那种,但是你又没有他们那么老成单调。”
“谢谢!”林启山笑着。
“你刚才说我像个女明星,我到底像谁了?”
“忘了,气质像。”林启山看向她,“但你不许需要像谁,你是你自己。”
她动作顿了顿,欣然同意:“我就是活出我自己的性格来!干杯!你特别对我口味,兄弟!”
“兄弟?”林启山笑了起来,“你不会这点酒都上头吧?”
“没有了。”陈怡曼摇摇头,“就是以前没感觉男孩子也可以这么有趣,我接触那些都很一本正经的讨厌。”
说到这个林启山一贯自信:“我毕竟是比较独特的那一种。”
“你刚才怎么形容我来着?坏坏的,其实你也是!”陈怡曼笑着,“我看得出来的,别狡辩!”
林启山也就笑着没狡辩什么。
陈怡曼继续说着:“其实身边的人太多这样的了,只是你表现的很自然,就是感觉你完全不介意别人知道。”
“还有呢?”
林启山愿意聆听她的牢骚。
“说多了让人讨厌,你只需要知道我喜欢你这样的朋友!”
林启山就拿起酒杯:“跟你聊天挺好玩的,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干杯!”
她仰头一口闷,什么高冷女神的形象,这会儿早已经抛到九霄云外,放开戒备后俨然就是个藏不住话的“女哥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