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越老师的声音真好听,这首歌也真好听,我喜欢!”
台下,《夜空中最亮的星》只唱了四句,就很受台下观众的喜欢,掌声、加油声络绎不绝。
第一排,陈晔单手托腮,好看的眼睛,紧紧盯着台上的谭越。
她来给谭越做秘书,是征的家里长辈同意的,这让她很意外,因为她深知母亲一向眼光很高,一般人根本瞧不上,让自己去给人做秘书,这种事根本难以想象。
但当自己说,那人是谭越后,母亲立刻就同意了,母亲说让自己跟在谭越身边,学习一些东西。
陈晔常常思考,自己要在谭越身上学习什么呢?
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陈晔就发现,谭越身上的优点太多了,也太亮眼吸引人,难怪那个叫沫沫的女孩那般喜欢他,这样的男人,谁能不喜欢呢?
每天跟在谭越身边,把眼光养的刁刁的,这样以后,还能结婚吗?还能看得上其他男人吗?
就像这首歌,陈晔本身也是音乐爱好者,她对音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听了刚才谭越唱的那几句,就知道这首歌,差不了。
有句话说,专注的男人,最具有魅力,也最吸引人。
这句话说的不差,现在在台上专注唱歌的谭越,在陈晔眼中,真的是犹如一个黑洞,充满了吸引力。
不知不觉间,陈晔竟然看得痴了。
如果这个时候,沫沫看到陈晔的反应,一定会心里吃味的厉害,甚至忍不住出言相讥,但是这时候的沫沫,同样是呆呆的看着谭越。
这时候的谭越很有魅力,但是在沫沫眼中,每一时每一刻的沫沫,都是充满了吸引力
后台,
张文华一边喝着水,调整着呼吸,为自己即将上台做准备,另一边则是在全神贯注的盯着舞台,以至于手里的水瓶,都被他捏的有些变形。
谭越的这首新歌,委实出乎他的意料。
他之前已经猜测,这首歌会很好听,但是却没有想到,比他所想的,要更加好听!
张文华转头看了一眼身边聚精会神看着屏幕的魏宇,心中暗暗点头,或许,魏宇说对了。
李志的缺席,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是个李志绑在一起,也不如台上这一位。
魏宇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口香糖,因为看谭越唱歌太投入,以至于都忘了嘴里还有口香糖,当想起来的时候,口香糖已经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嚼动,而化在了嘴里。
魏宇感受到了旁边张文华的目光,张了张嘴,没想到嘴里还有口香糖,一下子居然没有张开,用舌头把口香糖团成一个球,才口舌之间有些含糊不清道:“怎么样,张老师,我没骗你吧,今晚,谭总就是你的惊喜。”
张文华闻言,呵呵笑了笑。
他现在的心,算是真正开始慢慢放下了
同样感到震撼的是谭越身后的这支乐队。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首歌,居然这么好听,伴奏弹出来之后,也这么优美。
这么好听的一首歌,万万不能在自己手里出了差错。
这一刻,他们越发用心的给谭越做着伴奏。
而在舞台最前方,谭越继续唱道: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指引我靠近你。”
这一刻,当听到谭越呐喊声音的时候,即使是再挑剔的音乐人,也必须要承认,这是一首极优秀的作品,无论从词还是曲来说!
而在场的数千名观众,无一不是感受到心脏被注入了强大力量的感觉。
似乎感觉到夜空下,自己再孤独,也变得有力!
这就是这首歌的神奇力量!
谭越在台上,一段唱完,台下掌声如雷如瀑,观众们都陷入了疯狂。
“难以想象,这么好听到炸裂的一首歌,到底是怎么样被写出来的啊!”
“是啊,太好听了,大概是被上帝眷顾了吧,只有被上帝眷顾了,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一首歌。”
“对比了一下我脑海中所有的同类型励志歌曲,我居然发现,似乎没有歌曲,能够和这首歌相比啊。”
“这首歌,仅仅是一听前奏,就能让我着迷,听了歌之后,彻底让我疯狂!”
“歌词写的真好啊,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就像是哲学一样,一颗心灵的叹息,能比一城喧嚣道出更多的东西。”
舞台下,第一排,这里距离舞台最近,被歌曲影响的最深。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的理智支撑,陈晔很怀疑,自己会不会站起来,大声的给谭越呐喊,这个男人太迷人了!
而此刻在舞台后方许多排,已经有观众震撼到起立,一致给谭越挥手了。
舞台上的谭越,硬生生把救场的助唱嘉宾,给唱成了自己的演唱会主场。
第一排的那对小情侣,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女人头皮发麻,肉肉的小拳头握成了白色的大肉丸,举起来放在胸前,给谭越加油助威,“谭越老师唱的真好啊,我都差点被他唱哭了,不愧是我的偶像。”
旁边,男人盯着台上的谭越看了几秒,然后才缓缓点头,道:“是啊,他唱的确实好,歌也好,我觉得这首歌有一种魔力,它能激起人最伤心的秘密,同时也让人鼓起勇气去面对。”
女人猛地转头,看向男人。
她激动地抱起男人的脖子,在男人的嘴唇上狠狠的印了一口。
这是少有的,她和他意见达成一致。
要知道,自己这个未婚夫,可是一向很吝啬于夸赞别人的,尤其是其他男性。
他甚至吝啬到,在朋友圈里都不会给人一个赞。
而今天,他居然给了谭越这么高的评价,可见,谭越是真的让他心生佩服了。
不然的话,这个嘴硬的男人,可不会这么夸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