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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魂篇 第九章 结案

 “好的陈队。”

    旁边的刑警队员又走出几个穿上了防护服,进入了下水道中。

    一个小时后,沈月带着进入下水道的刑警队员提着几包东西爬了上来。

    “全部都在这了,陈队。”沈月提了提手中的东西。

    “好,辛苦了沈法医。”陈旭点了点头,随即又对另一名队员吩咐道,“通知一下居委会的人,让他们安抚好附近居民的情绪,别影响群众的生活。”

    “好的陈队。”

    “收队吧。”

    “好。”

    布控的刑警队员收拾好现场,收回了警戒线,驱车归队。

    围观的群众见公安的同志都走了,仍旧在原地议论纷纷,却也不敢上前。有的甚至搬好了椅子坐在那看着。

    “那位同志手里提的就是尸体吧?”

    “应该是了。”

    “看那体积,怕是被分尸了好多块!”

    “哎哟,你可别说了!吓死了!”

    “提着尸体的好像还是位女同志,你这大老爷们儿,怕什么怕!”

    “你不怕你怎么不过去看看?”

    “你!”

    “行了行了,别争了,你们说要不要找个大师来做做法?不然这大晚上的都睡不踏实。”

    “我看行!”

    “对对对!”

    回到刑警队后,开始了进一步的审讯工作。

    虽然在案发小区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将作案经过说了个清楚,但他们还需要进行更为细致的审查。

    作为公安人员,他们需要对自己的每一步行动负责,容不得丝毫马虎与随意。

    但可以知道的是,案情基本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嫌疑人供认不讳,不需要多久就可以顺利结案了。

    尽管事出有因,但范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情节恶劣,影响重大。

    一时间被愤怒昏了头脑,不是借口。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范某的后果是什么可想而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生的权利。

    生命大于一切。

    犯了错误,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生而为人,应当敬畏生命。

    刑警队办公室,陈旭坐在办公桌前,抽了一根烟。

    虽然前期案件有些陷入困境,但好在案子终于可以结束了。

    鉴于此次案件情节恶劣,公安系统上头相当重视,刑警总队队长将此次案件全权交给陈旭处理,

    好在他陈旭不负厚望,圆满完成了这次任务。

    这时,新人小李敲门进来。

    “陈队。”

    “怎么了?”

    “外边有记者想采访你。”

    陈旭皱了皱眉头,“帮我推了。”

    鼻子还真灵,这么快就找来了。

    “好的陈队。”

    小李走出办公室,陈旭的反应让他有些意外,陈队年纪也不大,这么好的一个出名的机会,居然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一时间小李对他有些高山仰止,心里满是佩服。

    办公桌前,陈旭摇了摇头,并未放在心上。

    “我还没吃早饭呢,唉,不管了,去食堂随便吃点。”

    于是,

    陈旭抛开了脑子里的各种不好的画面,起身走出办公室,走向了刑警队食堂。

    食堂里,

    陈旭随意点了两笼小笼包,一份皮蛋瘦肉粥。

    坐在桌子上大口大口地吃着。

    几分钟后,

    解决完桌上的食物,

    陈旭拿起手机给林凡发了个信息。

    “小凡,多亏你的模拟画像,案子解决了。”

    二楼工作室,

    林凡正在作一副水墨画,

    水墨画是由水和墨调配成不同深浅的墨色所画出的画,是绘画的一种形式,更多时候,水墨画被视为中国传统绘画,也就是国画的代表。

    墨水是国画的起源,以笔墨运用的技法基础画成墨水画。线条中锋笔,侧锋笔,顺锋和逆锋,点染,擦,破墨,拨墨的技法。

    画纸上仅有黑与白,

    却勾勒出了一副层次鲜明的山水之景。

    林凡放下画笔,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

    还行,

    能卖钱。

    虽然他年纪轻轻,但凭借高超的画技早已在这个圈子里小有名气,许多人慕名高价求画。

    这也是他不缺钱的原因之一。

    他拿起手机,看到了陈旭发给他的信息,

    “好。”

    他回了一句,接着,“别忘了请喝酒。”

    不久陈旭回复道,“必须的。”

    林凡放下手机,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接着站在二楼窗户前望着窗外的景象出神。

    似乎想到了什么,林凡突然拿出自己的画本。

    怨气该消散了吧,林凡心想。

    他翻开那一页草稿,眉头一皱。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