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洁比我大十二岁,算起来已经28周岁了,是到了结婚的时候了。可我怎么办?没有刘文洁在我身边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下去,我对刘文洁很是依恋,所以,我一定要全力将她留在身边。
打定主意,我右手搂住刘文洁的腰,左手紧扣住刘文洁的右手,并将她的手背贴在我的脸颊上,深情地说道:“文洁,自我和你同住的那一天起,我就对你产生莫名的依恋感。随着我慢慢长大,我对你的依恋越来越深。同时我也害怕,害怕突然有一天,你嫁人了,不在我身边了,我会因此而没有活下去的动力。文洁,不要嫁给别人,留在我身边,永远!”
刘文洁全身一颤,将头埋在我的怀里,紧搂着我说:“我答应你!”声音中透着无限的幸福。我高悬在嗓子眼儿的心终于放了下去,原以为还要费一翻口舌才能说服她的,没想到刘文洁这么上道(哎呀!哪个混蛋拿板砖拍我!?),搞得我准备的很多说辞都没有用上。
时间不长,刘文洁突然抬头看着我,很认真地问:“对了,你那个小女朋友怎么办?”她的话如同利剑一般在我的心窝上狠狠扎了一下!是啊,孙妍呢,孙妍怎么办?我是为了孙妍才会重生回来的,我的妻子除孙妍也不做第二人选,可现在这情况怎么办?我感到好纠结,我不能放弃孙妍,我又离不开刘文洁,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啊!
“唉——”一声叹息在我耳边响起,刘文洁拉起我的手,略带幽怨地说:“来,我有事要和你说,我们坐下来谈。”
我被刘文洁拉着坐在沙发上,我低着头,不敢看刘文洁,我害怕她脸上会出现负面的表情……
刘文洁拉着我的手,然后很认真地问道:“还记得你十岁生日的那个夜晚吗?”
“记得。”那是我第一次使用冥神诀杀人,怎么会忘记呢?人们都是这样,对于“第一次”的记忆特别深刻。当然,这要建立在你已经“记事”的基础上。
“你记得什么?”刘文洁问道。
“那天是我的十岁生日,回家后你说你要出去一下,让我一个人在家。我在家等了大概一个小时吧,你还没有回来。我不放心,就出去找你。在经过一个小胡同的时候看见了你出门时穿的鞋(其实没有,我是为了让刘文洁不起疑心才编的,关于具体情形请参阅本书第一卷第十五章),然后就发现胡同里有几个人,我大叫一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接着说已经报警了,那些人就吓跑了(这也是编的,我是把那几个混蛋用吞噬之光给干掉了),最后我想背你去医院,你说不去医院,要回家,我就把你背回家了。后来我好像是昏了,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床上的。”这件事刘文洁以前问过我一次,我似乎是这么回答的,如果不是,出入也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