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行。
当然,即便是最轻便的镂花铠甲,泰罗森男爵穿着之后走路,也有点气喘吁吁。
没法,他太胖了,并且短时间内,也没可能减肥成功。
谷刵</span> 实际上在觐见修西斯伯爵的时候,像泰罗森男爵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
因为格伦斯王国已经太久时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了。
作为这个国家里的支柱,贵族们已经繁衍了很多代,初代贵族们的勇武现在已经变成了享乐,享受。
实际上就连修西斯伯爵本人都是一个胖子,只不过没有泰罗森男爵这么夸张罢了。
在下级贵族觐见完成之后,修西斯伯爵随即下令出兵。
来自于伯爵领各地贵族所率领的三千多名士兵以及六千多奴隶汇聚在一起,朝着国王陛下制定的汇聚地点浩浩荡荡的开拔了。
修西斯伯爵作为领主,自然出兵最多,他直属的骑士就有十二名之多,并且里面还有一位大骑士,除此之外,直属士兵也有一千五百人,奴隶也有三千多人。
当然,不管是修西斯伯爵还是其他贵族,他们所带出来的奴隶,基本上就是充当辎重营或者炮灰使用。
因而那些奴隶每人给发了一杆木枪,连皮甲都没有一件,与士兵们的全副武装是天壤之别。
这并不奇怪,对于贵族来说,奴隶带出来打仗就是一种不安定因素。
再说了,奴隶又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给他们武器,铠甲都是一种浪费。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就拿泰罗森男爵来说,他麾下的士兵一共有一百五十名,光是武装这些士兵,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如果再将奴隶给武装起来,他会肉痛到死的。
再说了,相对于那些士兵而言,泰罗森男爵可不怎么相信奴隶。
人上一万,人山人海,不得不说,上万人马在道路上行进还是很壮观的。
泰罗森男爵因为其军队实力在诸多贵族里面较为弱小,因而男爵领的军队被伯爵大人安排在后面。
行军时走在最前面的自然就是修西斯伯爵大人的军队。
“泰罗森男爵大人,你好。”
在路途中暂停休息的时候,贵族之间就展开了相应的交谊活动。
这并不奇怪,毕竟贵族之间的关系要比其他人所知道的那样更加紧密。
因为贵族之间都讲究联姻的,为了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为了构建出强大的人脉网络。
贵族结婚的对象一般都是贵族子女。
此时前来与泰罗森男爵打招呼的就是男爵领西边的邻居-菲比子爵。
菲比子爵与泰罗森男爵是亲戚关系,嗯,准确来说,泰罗森男爵的某位姑奶奶嫁给了菲比子爵的曾祖父。
她就是菲比子爵的曾祖母。
因而就算泰罗森男爵还在哀叹之中,也没有拒绝菲比子爵,而是将对方迎进了自己的马车。
菲比子爵赞叹了一下男爵的马车之后,随即便直接进入了正题。
菲比子爵来找泰罗森男爵是为了联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