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瞅着他那样,宋钰眉头一拧巴道:“要不然干脆点?”
秃九却不乐意道:“他敢出手偷袭打头的,那就必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更何况他如今的下场,全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猪闷子在一旁大嘴一咧道:“不错,这个世上,其实死是一件挺容易的事,但是活吗……”
说到此处,他故意停顿了一下,似乎是有意说给胖妖听。
“活着其实比死更不易!”
“卧槽!”这猪头猪脑的家伙,别看一身的猪油,居然还是一位哲学家,蛤蟆颇为意外的瞅了猪闷子两眼,当场赞许道:“二位深得生活之大道,那么这胖妖就随二位去折腾吧,杂家不管了。”
接下来,他还是忙乎自己的伤,而队伍的行进速度也很快,在接连扫荡了两个村落以后,宋钰他们开始踏足于妖族大军所能管控的范畴。
已经不止一次见到其散布于四周的斥候,并且还带来了殷红雪的口头命令,责令宋钰他们就在大军的这一侧活动,不要太远,也不要太近,好方便掩护主力部队的战力。
换句话来说,就是一旦人族修者突袭而至的话,他们便能成为了大部队的头一道屏障,能为其反应争取时间。
对此宋钰没有任何的不满,毕竟这就是他们这些小部族应当应分的事儿,没什么可挑理的。
而在此之后,确实是太平了许多,即没有遭遇战可打,也没有夜里偷袭的事情发生,给人一种极为风平浪静的感觉。
可越是如此,蛤蟆越觉着梵烬城的这一战必然会极尽艰难,想必殷红雪那俩兄弟也是明白的。
但是这可不是他所需要思考的事情,在已经涉及到了真灵这个层面的战斗来说,他一只蛤蟆撑死了也就是无尽浪涛里的一朵小浪花,翻不起什么大浪。
要想平安,事事随波逐流即可,这一时的快乐,就是不要想明天会怎样,所以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
除了每日养伤以外,大多的时候,喝酒耍浑,大声高歌的和他那一帮子的“弟兄们”载歌载舞的好不欢乐。
至于军纪?没有军纪就是他们最大的军纪。
而在此过程当中,也不是没有别的事情发生。
因为有两个部族,因为首领被袭杀的原因,竟然被分配到了蛤蟆的手底下。
在一阵检查和种魔以后,蛤蟆竟然有意外之喜。
那是一位长相白净,面皮如白玉,风姿绰约的年轻男修。
是玄灵族现如今的当家人,也就是被分配到宋钰跟前的两族里的其中一支。
而在他的体内,宋钰竟然发现了冰龙的血脉。
虽然这家伙有意隐藏,然而在种魔之下,却难掩其行径,尽管他自己觉着没有被蛤蟆发现,却也只是他自己觉着而已。
最为难能可贵的是,这小伙子当前的境界已经是金丹后期的巅峰之境,再有一步,便能踏入到洪荒的层次。
到了那时,其体内的血脉绝对能够更加的凝实一分,对于宋钰而言,绝对是渴求不已的至宝!
所以对于这位妖族里的后起之秀,蛤蟆那可真是以礼相待,甚至有些感谢人族修者的灵兽们。
要不是他们舍生忘死的暗杀行为,这样的一个大活宝贝,怎能落在他的手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