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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五零章、傲骨以祭

    速度,是骑兵称雄战场的根本。

    人数,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之一,往往会上演从量变到质变。

    不可否认,大汉将士很勇猛。

    占了突袭的先机,他们如同狼入羊群,用挡者披靡的气势,一举就击溃了宋健叛军的前军。不仅给这片贫瘠大地留下了满地尸首血液充当养分,还让无数人扔下手中兵器仓皇往后逃。

    但是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

    数量才一曲的骑兵,才是敌军八分之一的兵力,让他们根本没办法形成鱼鳞式冲锋;根本没办法形成源源不断的冲击力,来不断撕开敌方的阵列,不断的劈倒敌军兵卒。

    绣着“汉”字的火红色旌旗,前进的速度越来越慢。旌旗后方的红色洪流,也慢慢的失去速度,慢慢的开始有兵卒落马。

    在这片用尸体、兵器和辎重构成的粘稠泥沼中,汉军战马落足的空隙变小了。

    尤其是他们已经快冲到,离叛贼中军阵地八十步了。

    那是宋健五百部曲结阵而守的地方。

    他们将战马挡在自己前方,让长枪从马背上冒出枪尖来,正用弓弩拼命的倾泻着、无差别的射出夺命的箭矢。

    是的,不分敌我!

    无论大汉将士,还是昨天还同一个锅里吃饭的己方伙伴,只要进入了射程内,都会迎来夺命的箭矢。

    这个命令是宋健下达的。

    十分冷血,十分残酷。却很明智,也是最佳的选择。

    他用无数条己方伙伴的性命,成功保住了自己中军阵列不被冲击。让大汉将士驱赶溃败贼寇倒卷本阵的意图,彻底破产。

    他还吼出了一句,让溃败贼寇们重新鼓起勇气的话语。

    “一个汉军首级,换十头羊、五匹细绢!”

    被汉军骑兵和宋健部曲夹在中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贼寇们,都红了眼睛。

    继续往中军冲,会被弩箭射死;反身回去迎战,也会被大汉兵卒杀死。

    第一种死法,没有任何利益。第二种死法,有一道曙光。万一命好活下来,就等于获得丰厚的钱财!

    最初给自己头上按个贼寇之名,选择了刀头舔血的生活,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钱财吗?

    既然如此,做出选择还很难吗?

    他们终于爆发了亡命之徒的本色,操起了兵器冲着大汉骑兵而去。尤其是那些羌人和氐人,他们还盯着汉军的兵器和盔甲,眼中冒出贪婪的光泽。

    “杀!”

    第一次,贼寇喊出了血勇的口号。

    他们三三两两的结伴一起,将手中的长矛同时捅向马背上的汉军。也有持剑或缳首刀的游侠儿,仗着身体灵活,矮身将刀刃刺入战马腔腹或砍马腿。

    汉军将士依然勇猛。

    火红色的军服贴着身体,用四百年汉室的荣耀与傲骨支撑着他们,面对敌人数倍于己的时候依然奋勇杀敌,死不旋踵。

    一名手持卜戟的汉军,奋力将戟键突向前,将一个贼寇捅了透心凉。然而长长的戟杆子也被另一个贼寇给抓住了。

    就在双方角力的时候,汉军另一侧的大腿,直接被长矛给捅了进去。

    他一声闷哼,瞬间松开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