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
我可以偷偷懒,看一个小时的电视剧或动漫也行;
我可以静下心来,想想旋律,说不定一首歌的雏形就有了;
我可以……我可以……我可以……
对自己而言,我就是有趣。
没有规则,就自己创造规则,就像对着墙壁打乒乓球。
毕竟,小时候有玩具的我,更多时候都是喜欢自己一个人玩的。因为可以一边玩玩具,一边想故事,为我的玩具创造不同的角色,演绎我心中不同的世界。
与人相处,固然重要。
但,人更多时候是与自己相处,若不懂得与自己相处,很难有快乐可言。
和别人相处,你会快乐,那是因为别人带给了你快乐。若别人都没空,而就你自己一个人有空,但你却觉得无聊,快乐不起来的话,多半是因为你的快乐来自于别人,而非自己。
最好的状态就是,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很快乐,和别人相处之后,更快乐!
先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然后再去遇到同样有趣的人,生活自然就会有趣多啦。
陌生的人觉得我无趣,和我没关系,我又不是和他们过日子。熟悉的人懂我,自己也懂自己,那就够啦,这些才是过日子的重要成分。
而有趣的前提呢?
嗯,你得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喜欢得越多,快乐也就越多。
就像别人带你玩,别人问你喜欢这个不?喜欢!
喜欢那个不?喜欢!
喜欢哪个哪个吗?喜欢!
喜欢得越多,可选择的快乐也就越多。
所以,多喜欢这个世界一些,世界在心中的趣味便多一分。
最后的灵魂一问:“我有趣吗?”
算了,还是我自问自答吧。
我不但有趣,还有情趣,就在某个月不黑、风不高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