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再潜伏一个星期,没有通知你就回去。”
“是。”
“叶总。”
“鸽子离你那里还有三百公里,极有可能明天回进入机场,确认一下。”
“是。”
星城。
凌晨四点。
叶景天和人熊屠正在一个酒吧里面喝酒。
他俩今天才从西欧飞过来,这个时间才是西欧的凌晨,根本就不是这些夜猫子睡觉的时间。
由于倒时差,即使是星城的这个时间,他俩也依然毫无睡意。
“鸽子,这个名字够奇怪,土堆,比你的外号还要有意思,是说他长得又白又嫩么?”
人熊屠砸吧着嘴巴,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是那种长得秀气的像个小娘们儿一样,但是一打架就不要命那样的神经病。”
“你一个神经病居然说别人是神经病?要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壮!”
叶景天踹了人熊屠一脚,让他离自己远一点,别恶心了自己。
“那你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要世界和平,不要战争?”
人熊屠咧着大嘴开玩笑。
“鸽子,有时候不仅仅用来表示世界和平,还可以用来炖!”
叶景天说得淡淡的,嘴角甚至带着一丝微笑,然而眼睛里面却是杀意毕现。
“炖乳鸽,这可是一到好菜,你准备在哪里炖,你们国内可不行,我坏事做得太多了,就怕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人熊屠倒有自知之明。
“不需要这么麻烦,他会先来星城,再乘机去明珠;不过——”
叶景天冷笑着说道:“这里就是他的丧生之地!”
——
明珠。
叶紫在清晨的阳光里面醒来。
慵懒的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树的桂花像满天星一样的开着,鼻子里闻着好闻的桂花香气,许久叶紫的心情才算是好过一些。
昨天几个月没有联系的哥哥给父亲打了电话,不过叶紫当时不在场,而是和董季思一起在外面挑选订婚宴上面穿得礼服。
原本董家的意思是由一位明珠专业五六十年的老匠人和他的子弟,一起来完成叶紫的订婚礼服,不过被董季思坚决制止。
在他看来,根本无法忍受一个老头子和他的几个男徒弟,一针一线的给自己的女人做订婚穿着的华丽礼服。
他更喜欢买那些世界性的大品牌,让自己的未婚妻穿那种西式的礼服,而他也不必穿那种让他觉得不自在有点丑的绯红的明清古装,而是穿一身笔挺器宇轩昂的西服。
晚上叶紫和董季思在外面用餐以后,回到家里就看到了父母的喜色,才知道哥哥打了电话。
叶紫在同样高兴的同时,心里面却也不免暗暗的悲哀。
替自己悲哀!
父母高兴就说明哥哥在那边并没有生气和勃然大怒,也会按时参加自己的订婚仪式。
牺牲自己,成全哥哥,好让他能够回来,这对叶紫来说,当然是非常愿意的。
然而她还是希望哥哥在电话那边能朝着父亲大发雷霆,说一些愤怒负气的话。
虽然到最后这种生气也是于事无补。
可不管真假,至少说明哥哥不是一个就这么默认的拿着自己的幸福,来换取他回家的那种自私自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