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用口袋里的纸,将烟丝洒在纸上,然后卷起来,用舌头舔了一下,一颗烟就成功了。
曲朗和赵勇都看傻了。
老人重重地吸了一口,说:“那不是传说,那真的是有奇效的东西,我没用过,但身边有人用过,说吃什么药也不如喝上二口……
鹰爪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怕寒冷的东西,不管天气多么恶劣,它们都裸露着自己的脚……对一些高寒病来说,是有奇效的。
正因为如此,挺多人铤而走险,只为了钱。”
曲朗和赵勇听得热血沸腾,尤其是赵勇,他说:“老人家,你能不能让我们看看鹰?以往总觉得它们高大神秘,却不知还有如此疗效,真的是大开眼界。”
老人出了小屋,用手放在额头前,看了看天说:“今天是没这个眼福了,它们喜欢在大晴天的时候出现,现在的老鼠都在北方一带,要想看到它们,就得去哪里,太远了,我们要是走着去,七八个小时才能到,今天晚上都回不来。”
赵勇一听泄了气。
曲朗赶紧问:“老人家,你听说一个姓孔的人了吗?听说他打猎是一流的好手,不知他都打些什么。”
老人家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慢慢地说:“他愿意就是那批年轻人中的一员,也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
当年,他就是这些人中的头,打动物最欢的一个人,后来他们反城了,再来这里的人就少了,当时他们所在的村屯都被沙漠淹没了。
这里是十多年前才恢复的,后来他就来了,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他一直在忏悔过去的事,现在常来,说是不喜欢城市的喧嚣,更喜欢这里的宁静。”
“您老人家看到他打什么了吗?”曲朗问。
“应该都是一些山中野味,有时打完还请我吃一顿,他这人比较神秘,几个月不见,几个月又突然出现,尤其是他的枪法好,百发百中,他相中的东西没有不中的。
我与他在一起狩过猎,但他在我面前也只打一些小玩艺儿,他喜欢自己独自进山,常常几天也不出来,出来的时候就是收获的时候,还有一些大家伙。
都是一些可以狩猎的动物,也没人太在意,只是知道他的枪法好,收获的东西多,我们这里有好些外地的客户,他们就喜欢这里的野味。
为了不让别人掠夺,他们就等在当地,收了东西就走,过一阵子再来,我也卖过一些野猪和野兔之类的小东西,价格真的不错。
这里山鸡特别多,而且不是受保护那种,我们这里的人也喜欢驯养它们,为的也是出售。”
曲朗点头,说:“老人家,你能不能帮我们引荐一下,我们想认识一下这个姓孔的,想看看他都打了些啥,如果可以,也想收购一些。”
老人摇头了,说:“他不喜欢见陌生人,他说自己打猎纯是因为喜欢,人低调得很,越是这样名字传的越响,他说有一天他突然不见了,是最正常不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