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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荒郊野岭

想让许乐自己发现,不想用那些有试探意味的话逼许乐说出她的好。

    两人这样坐了一天,谈天说地,无话不说,俨然成为了一对很好的朋友。不过这大概是许乐自己的认为,他并不知道,在某时某刻,他夺得了一个女人的芳心。

    晚上,夜深人静,猛兽依然在远处不停喊叫,声音凄惨。

    林允淑实在害怕这一阵阵的凄厉叫声,她哭丧着脸,紧紧抓住许乐手臂,呜呜哭起来。

    “别哭了,这种声音很容易吸引野兽,你也知道,这些野兽是怎样的凶残!”许乐看着附近,眉心紧皱。太暗了,看的并不分明。

    一阵声音突然在脚边响起,窸窸窣窣的。

    “这是怎么回事,什么东西这么响!不会是野兽吧?”林允淑声音带着颤抖,她吞吞口水,不敢往脚下看去。

    虽然许乐也怕,但这样原地不动的处境会更加危险,理性逼迫他低头,只见一只兔子在地上啃着野草。

    雪白的毛像是一团棉花。它很大,像是一只家养的肥猫,耳朵长而软,眼睛红红的,像是玛瑙一样明亮。

    “原来是只野兔!”许乐见林允淑两手捂住眼睛,忙说道。

    “野兔?”林允淑睁开眼,这才往脚下望去,她看着白白的兔子,不由露出甜美的笑。

    幽幽月光正好斜照在她无暇的脸上,将笑容一寸寸打亮。

    “真没想到啊,你看兔子流露的笑容比看到我还灿烂。”许乐有些惊讶。

    他印象中的林允淑,不是喜欢动物的人,因为她的衣服色调通常黑、白、灰,加上她常化攻击性很强的妆容,令人望而生畏。

    因此,她热情的话语有时候会让他生理不适。

    “那是当然,兔子多么可爱啊,我很喜欢兔子,很喜欢动物,我很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养一大堆流浪动物。看着他们茁壮成长。”林允淑蹲下身,双手环住膝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许乐。

    “既然如此,你大可以养一些动物呀,其实我也有这么想过,我喜欢那些动物。只是,太穷了…”他叹了口气,想到曾经为了给徐楠买一只迪奥的口红,就需要勤工俭学,不由苦笑。

    林允淑摇头,“我的父母,并不支持我喜欢动物。”

    “为什么?这个是个人爱好,他为什么不允许你喜欢,动物究竟有什么不好的?”许乐完全疑惑不解。之前的重男轻女还能理解是时代残留的封建思想,但是动物则是完全让人意想不到了。

    “因为他说,生意人就是要心狠手辣。喜欢动物的人多半善良,非常不利于做生意。”林允淑叹了口气,十指交叉,伸了个懒腰,“从那之后,我就抛弃了这个梦想。不再想着养动物了。我想用我的能力,我的实力证明,我是厉害的人。”

    因此,她努力读书,每天早上六点,依然在背诵那些金融方面的知识,还有关于证券市场。因为这些家庭都有涉猎。她的目标,是成为全能的人。

    “你已经足够厉害了。人的价值,不是别人肯定的,是自己。你喜欢什么,你就适合什么。为别人抛弃自己的理想,实在是不划算的事情,你大可以不必这样的。”许乐发现林允淑的压力太大了,而这些压力完全是她自己给自己的。这样活着太累了。

    难怪每一次,他看到林允淑的笑容,总觉得有些奇怪,之前说不上来,现在知道了,那是标准的假笑,为了迎合他人的。

    林允淑点头,“我也知道,我一直有这样想过,可是这样久了,人就会忍不住的以为自己原本就是这样的,比如我,我真的以为自己就是如此,生来就是一个乖孩子。”

    面对推心置腹的林允淑,许乐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月色朦胧,他的心,也像是地上淡淡的银辉,带着些温柔,他伸出手,紧紧的搂住林允淑,拍了拍她的后背,“如果想哭,就哭出来吧,这一晚上,我可以做你的肩膀。”

    白兔继续啃食地上的野草,兴许是没见过人,他不知道人的可怕,依然堂而皇之的吃草。

    已经过了两天,白兔已经被他们用缠起来的野草绑住,许乐多次提议,“这么肥的兔子,干脆烤了吧!”

    “哪里来的火啊,傻子!”林允淑笑话道。

    “钻木取火呀,现在的天气这么热,很容易取火,那些原始人都是这么做的,不然你以为他们怎么活下去?”他明白林允淑这是找借口,可他偏偏不如她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