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阿尔伯制定了谋杀计划,率先前往枫澜巷喝酒,然后寻找借口离开,返回家中杀死自己的妻子。”
“同时,阿尔伯买通贝特和胡德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据,由胡德假扮自己,前往餐馆用餐,并且丢掉钱包,制造强烈印象,由店主和贝特形成双保险口供。”
“最后,阿尔伯再次返回枫澜巷,制造不在场证据形成回环,却遭遇到马车的意外事故。”
简洁地摘要框架罗列出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非常清晰,那么,异常到底在哪里呢?
所有视线全部都集中在霍登身上,却清一色带着问号,等待着下文。
霍登也没有卖关子,“第一,我们假设的前提是,阿尔伯前往第三辖区报案,就是为了确定不在场证据,洗刷自己的嫌疑,那么,鲁比尼父子的口供,应该第一时间就说出来才对,他为什么要等到最后时刻才揭晓呢?这样的戏剧化转折,绝对不是阿尔伯期待的结果。”
不仅等待了将近三个月,而且还是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之后,这与“提前安排的不在场证据”并不相符。
“第二,如果这一切都是阿尔伯精心策划的局面,那么,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喝醉的?谋杀结束之后吗?根据枫澜巷乔雅的口供,在离开之前,阿尔伯就已经喝了不少——明知道自己准备执行谋杀的情况下,还把自己灌醉?”
“也许是为了……壮胆?”雷彼得斯有些不太确定地加入讨论。
霍登微笑地点点头,“的确,这是一种可能。但是,阿尔伯又是如何掌握分寸的呢?为了壮胆而导致喝了太多,甚至可能已经醉酒,在这样情况下又应该如何执行谋杀呢?”
没有再继续解释下去,霍登转头看向了特伦托。
特伦托察觉到了视线的温度,稍稍停顿了一下,终究还是开口做出补充解释,“凶案现场并不混乱,相反,整个现场显得非常整洁,所有相关线索都已经被清除。”
在酒醉情况之下,是无法完成的。
那么,阿尔伯的醉酒时间就是一个无法解释的矛盾:到底是杀人之前,还是杀人之后?
当然,也可以解释为,阿尔伯杀人之后,因为恐惧或者畅快,在返回十二区的路上,把自己灌醉。
但是,这样的理由却很难很难说服特伦托和伊萨:一个犯罪过后还能够清理犯罪现场的人,怎么可能因为犯罪得逞就过度兴奋地把自己灌醉?
伊萨更是了解霍登,因为霍登说“影响整个故事”的漏洞,那么就意味着,霍登必然还发现了其他线索,而且是能够摆脱阿尔伯嫌疑的线索——而不仅仅是醉酒时间这样模棱两可的间接证据。
“你是说,还有其他嫌疑人?”伊萨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特伦托的表情有些凝重,“但是,我们详细调查了阿尔伯夫人的所有相关情况,并没有发现任何犯罪动机。唯一能够找到的,就是阿尔伯夫人正在试图递交离婚申请。这才是我们所定奥丁-阿尔伯的原因。”
“我并没有谴责你们调查失责的意思。”霍登能够感受到特伦托话语背后的重量,微笑地解释了一句,“我的意思是,你们的调查方向可能发生了些许错误,如果说,第一受害者不是阿尔伯夫人,而是阿尔伯先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