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化作长虹消失在了原地。
凡间,深夜,长安城郊,一堆篝火烧得啪啪作响,
孟凡无事,索性在河畔带了一壶烈酒又烤了只野兔,吃的也算是悠然自得。
“一百零八段经历想要完成至少要数年时间,成圣果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仰头灌了一口酒,孟凡苦笑摇头。
今天,他又将那一百零八段经历仔仔细细的梳理了一遍,里面的要求五花八门,有些跟是属于那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位公子,因何事而叹气?”
就在孟凡打算取下篝火上烤的滋滋作响的兔肉时,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了一道吞咽口水的声音。
“嗯?”
孟凡意外,转身一瞧,只见不远处站着一名乞丐。
他左手拿着破碗,右手拿着拐杖,蓬头垢面,腰间还别着一只巴掌大小的小鸡!
不,准确的说,不是小鸡,到更像是鹰隼
可仔细一瞧,却是和大鹏鸟有点相似。
此时,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兔肉,
一刻也不愿意离开。
见到这般情形,孟凡摆了摆手,示意乞丐可以过来一起分享。
“不用装了,既是想吃就过来吧!”
到了孟凡这个级别,眼里自是不会再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就算是李唐的帝王在他眼中也和这个乞丐并无区别。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听得如此,乞丐大喜不已,当即来到了火堆旁,黑漆漆的干手撕下一块焦黄的兔肉放到嘴里大口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呃!
几口兔肉下肚,乞丐极其满足的长叹了一声,随即又偷瞄了几眼孟凡身边的那壶烈酒。
“给!”
乞丐的心思被孟凡看在眼里,索性将烈酒也递了过去。
漫漫长夜,河畔无人,有个说话的也好。
“多谢公子!”
见到孟凡允诺,也不顾及什么,乞丐抓过酒壶仰头就灌。
咕噜!咕噜!
直到喝的满脸通红这才作罢。
“好酒!好肉!深夜能在长安城郊碰上公子也是人生一大幸!”
胡乱抹了一把嘴角的油渍,乞丐这才言道。
“对了公子,看你模样清秀,穿着也是体面之人,为何深夜不回府邸要留在了河畔?”
乞丐道出了心中疑问。
“回府邸?在下初来长安,乃是打算参加乡试的生员!在长安自是没有府邸,奈何手中已经没了银两,只能在此过夜。”
微微摇头,孟凡开口。
“哦,原来公子是要参加乡试的生员!怪不得那老朽我方才一时激动,吃了公子的肉食,这可如何是好?”
孟凡本是随口说说,如果他真的想要在城里过夜,此刻肯定住的是长安城最后的客栈。
甚至就算出手直接买一座府邸都不是问题。
没想到此刻乞丐却是当了真。
“不当紧,反正今天晚些时候在城里吃了一些东西,并不是很饿!”
见到被误会,孟凡急忙摆手,示意乞丐不用多想。
“这公子,老朽吃了你的兔肉实在是不好意思!”
颇为尴尬的搓了搓手,乞丐左看又看,最后将目光投在了腰间的那只小鸡仔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