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
一个很烂俗平常的开头,然而……
故事在中间发生了转折,萧辰的眉头紧紧攥着,他本要喜闻乐见的情况没有发生。
并没有什么在沉默中死去亦或是反杀的壮烈。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欺负的学生突然不来上课,很多人都以为他自闭害怕了。
然而第二天,那个常常欺负他的学生也没来上课,很多人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
第三天,那个霸凌者被发现在自家楼下死去,尸检显示是因为从他自己屋内窗户高空坠落,没有任何异常。警方根据情况也初步推测是这个学生用望远镜偷窥其他家时不小心跌落阳台。
可更诡异的事情发生在第四天。
警署通过调查和学校的消息,去那名被欺凌的学生家询问情况时,尸检后准备火化的尸体出现了状况。
原本众多尸检官和所有人认定为加害者的尸体,在火化前,变成了那个一直被人欺凌的,喜欢娃娃的受害者!
而加害者却从外地打来电话,被警署接回川崎本地,据他自称是因为贪玩登上新干线跑到其他城市去了。
被害者所在家庭因为有年长的优秀孩子所以不太追究,最终暴力加害者家庭在象征性的赔偿后,就稀里糊涂的结案了。
这种事情虽然离奇,但说到底也不罕见。霓虹这个地方,像是这种情况稀里糊涂结案的,检查不出来也不尸检,因为没人关心所以就直接火化的更是数不胜数。
但是萧辰觉得此事并不简单。
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在于文章所使用的人称和一些细节。
首先文章用的是第三人称视角,以被害者为主角来叙述这件事情,但在中间叙述主体时文章突然变成了以加害者为主角一段时间,而在最后案发的时候,却又变成了受害者,甚至还在各种场面中写出了心理活动。
受害者和加害者双方的详细心理活动都有出现,如果作者是其中一方,那是如何了解到另一方的?
再者就是文章中的人称,这篇文章一开始对加害者一直使用的是“它”,而非“那个家伙,那个男生”。
更诡异的是在最后结尾,在一段几乎所有论坛上人都不愿意去看的警察统计的证词图片中,证词上的日语里混入了一句萧辰不认识的不知名语言。
不过真要说回来,在这个论坛上编造精细故事的人也不少,毕竟闲人多……
但是萧辰是一个喜欢在能力范围内刨根问底的人,他想起上周回来路上有警署厅的拦路巡查的事情,立马打开网站查询了近期的案件。
这件事情……是真的。
也许是因为最近的疲惫,又或者是文章作者写得太好压迫感极强,虽然身处繁华的店里,萧辰依然感受到一丝凉意。
“萧辰桑。”
史绪的声音把萧辰从思考拉回现实:“你的餐好了,对不起,但是,还是请你,千万千万要帮我保守秘密……”
“安心吧,我不会乱说的。”
萧辰看着史绪红着的脸,揉了揉太阳穴摆手道。
…………
…………
陈夜是个老好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他这几天来倒也没有想过要去寻找那个把他和索勒斯搬到山下的少年。
毕竟他和索勒斯不是凡人,就算是躺在那里直到醒来也没问题。少年的行为对他来说只算得上是随手帮忙。
但,若是躺在那里的是两个普通人,萧辰这番举动算得上是天大的恩情了。陈夜也明白这点,所以他是想等自己的状态好上一些时再另有安排。
于是陈夜在心中对索勒斯道:“对了,索勒斯,你这两天帮我留意一下之前那个……”
陈夜话还没说完,
“咯噔……”远远的,一个少年背着书包从一间包厢中走出,顺着楼梯下楼去了。
他和索勒斯刚刚在外面还在讨论的正主,那个“救”过他的少年。从天字一号包厢走了出去,然后从楼梯下楼去了。
陈夜看着萧辰下楼去的,笑了笑。
偷用包厢这件事情……
萧辰终究是个少年,还是嫩了一点,他看到的只不过是外面看来最靠内的好包厢。
事实上最好的还在更里面。
不过……
陈夜心念微微一动,精神力已然是探查清楚了事情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