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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德文城

    两个小时后,天已经全亮了,一辆吉普车从游骑兵营地疾驰而出。

    虽然很着急,但罗杰还是信守承诺,修好了雷森的外骨骼。又得知雷森也是去德文城,顺带把他捎上了。

    车里坐着三个人,除了罗杰和雷森,还有已经包扎好脑袋、扣着帽子的嘉铭。见识过雷森独战黑色装甲丝毫不落下风,这会儿的他可不敢放肆了。

    “嗯,好,知道了。”

    嘉铭放下无线电,向罗杰报告道:“团长,营地那边已经统计完了。两台装甲都废了,想要修好,需要很长时间;我们的伤亡人数……超过一半,搜索队和战斗队加在一起,现在还能拿枪的,不到五十人。鲍勃……没抢救回来。”

    说到这,嘉铭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平复情绪。

    好一会,才继续道:“按照你的指令,招募人员的广播现在已经停了,搜索队已经安排了几组人,出去寻找别的适合建立营地的地方,争取二十天内,把所有人员、物资、装备都转移过去,如果到时候我们还没回去,他们会用无线电通知我们。”

    罗杰没说话,只点下头作为回应。

    好一段时间的沉默,嘉铭回头,看了看后座的雷森,试探着问道:“你去德文城,是要去做什么?”

    雷森正闭目养神,眼睛都没睁开:“找人。”

    “找人?”嘉铭一愣:“我们也是要去找人,你是不是……”

    “我要找的,和你们的人应该没什么关系。”雷森直接打断道。

    对于闫娜,这个曾想拉拢自己加入游骑兵的女孩,雷森并不太关心。并非冷血,只是作为一个连自己还能活多久都无法确定的人,他不敢把时间浪费在别的事情上。他想的,只有尽快找到苏灵。

    见雷森显然没有多大热情继续聊天,嘉铭也不再说话。

    反倒是罗杰,忽然开口道:“德文城和我们游骑兵营地不一样,那里鱼龙混杂。年轻人,到了那之后你就要完全靠你自己了,你自己小心。”

    雷森又是好一阵沉默,许久后,忽然问道:“你们,知道圣徒会吗?”

    “好像……听说过。”嘉铭好一会思索:“据说是一帮信仰什么太阳神的家伙,好像挺神秘的样子。德文城应该是有他们的人,不过我们以前去的时候都没见过。”

    说完,嘉铭再次回头看后座的雷森:“你找的人,和他们有关?”

    “大概吧。”雷森说完,再次闭上了眼睛。

    从营地出来到现在,大概过去了半个小时,不远处,荒漠的尽头出现了一座城市。

    车子靠近过去。因为是大城市,不可能像游骑兵营地那样,外围全部垒起一堵墙,但是主要出入口还是有人把守着。入城的关口,就看见能够行车的大道被封住只剩下两条,其他都被大石块堵住,关口外的大道两侧各站着三个装备精良的士兵,还有一台动力装甲在巡逻,掩体,重火力武器,自动炮台一应俱全。

    甚至那些士兵,都是统一的服装和武器,看得出来,这些人背后的势力,一定非同小可。

    罗杰放慢车速,沉声对雷森叮嘱道:“这些,都是德文城城主米勒伽的人,城里面至少还有千八百号,动力装甲也有十几台。年轻人,我知道你有些能耐,但在这里,我劝你还是低调一点。”

    那台巡逻的动力装甲上来拦住了吉普车,看到是罗杰,还打起了招呼:“稀客啊,罗杰。这次来有何贵干?”

    “有些事情要处理一下,可能,还会找你们老大聊聊。”

    那台动力装甲的着装者点点头,没看嘉铭,却注意起了雷森。

    雷森的外骨骼,现在已经穿在了大衣底下,如果不把耳机和单片眼镜带上,咋一看看不出他身上有机械装备。但是动力装甲的对敌分析仪是可以检测出来的。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随意问罗杰道:“生面孔啊?你的人?”

    罗杰思索片刻,才道:“算是……我的朋友吧。”

    虽然算是一起作战过,雷森还救过自己的命。但罗杰很清楚,雷森根本不需要自己作为他的朋友,也不在乎。自己这么说,只是为了方便大家进城而已。

    “行,进去吧。”动力装甲挥挥手给后面的士兵示意,放行吉普车,又多叮嘱了罗杰一具:“在城里记得守规矩啊,就算遇到你们不喜欢的人,也别惹麻烦。别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罗杰没再说话,阴沉着脸踩下油门。

    等吉普车里去了,那动力装甲的着装者才疑惑地敲了敲金属脑袋。

    “分析仪是不是坏了?刚才那人的危险指数,怎么会分析不出来呢?”

    进城没多久,吉普车随意在一个接口停下。雷森识相地下了车,大家都有各自要做的事,接下来,他要靠自己了。

    没有道别,雷森正要离开,忽然又被罗杰叫住。

    “年轻人,好歹相逢一场,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雷森。”

    留下姓名,雷森信步离去。

    “雷森……雷森?”罗杰总觉得这个名字很是熟悉,思索下,竟和记忆中那个熟悉的古人,那熟悉的脸,都对上了。

    罗杰赶紧冲下车追了出去,可是放眼四周,已经没有了雷森的身影。

    “怎么可能呢……真的是他?怎么会这样?”

    罗杰站在原地,脸上依然满是震惊。

    此时的雷森正在德文城中闲逛,这附近的区域跟灵都一样,荒废破败,雷森曾经见过的那种繁华都市已经是过去式,目所能及的,都是死气沉沉,平民穿着破烂的衣服,目光中常伴饥饿贪婪,警惕地盯着所有一切,空气中也弥漫着硫磺和尘灰的气味。时不时能看见三五成群巡逻的士兵,平民看到他们走过,都是带着畏惧的神色躲的远远地。

    雷森并非漫无目的,他一直选择最破落、但尚有人烟的方向深入。最后走进了一条小巷子中,这里地上全是污水,夹杂着霉臭,墙角还有不知是人还是动物留下的尿骚,各种一言难尽的味道。

    这里是条死胡同,等雷森走到底,巷口却多了一群人。

    这些人手里拿着铁管木棍,穿着的皆是破衣烂衫,有些人连鞋都没有,头发乱糟糟的,不知多久没有洗过澡,还有苍蝇在脑袋上盘旋。

    其中一人拿起钢管指着雷森:“小子!身上有用的东西都交出来,不然打死你!”

    光脚那人盯着雷森的皮靴:“我要他的鞋,我感觉那应该合我的脚。”

    “都别废话了。”另一个尖嘴猴腮,脸长得像鼠的家伙嚷嚷道。“咱们把他打一顿,扒了他!”

    站在巷子最外面的是个胖子,满脸憨相:“我饿……”

    “吃吃吃!就知道吃!”鼠脸跳起来拍了胖子脑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