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恩斯上校。
这位上校是肖恩的老熟人,然而霍恩斯可不认识法兰克中尉,他的部下把法兰克中尉当作逃兵给抓住了。
霍恩斯是一位正统的职业军人,他痛恨逃兵甚于敌人,对于落单的帝国官兵,他没时间去仔细甄别,全部押上战场充当第1旅的敢死队。
用他简单而粗暴的话说,这是甄别敌我最有效的方式。
就在法兰克中尉被带上战场前的一天,他终于在说破了嘴皮之后,让看守的第1旅士兵替他向上级申诉。
法兰克中尉被带到了霍恩斯中校的临时指挥部里。
第1旅总是在行军与交战之中,他们白天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两个小时。官兵们穿的也是五花八门,因为过冬的物资奇缺,有穿着制式军大衣,有穿着草原牧民的羊皮袄,有的甚至穿的是从敌人身上扒下来的军衣——反穿着,但士气高昂。
正如霍恩斯上校的腰杆,总是挺的笔直。
“你跟肖恩-康纳利认识?还是皇储的参谋军官?”霍恩斯上校问。
“是的,长官。1831年乱党作乱时,康纳利伯爵时任热那亚民防军的司令官,而我当时是少尉,奉皇储的命令,在他军中当联络官。”法兰克道。
“你没有证件,也没有证人,我无法相信你的一面之辞。要知道,我们有许多国人做了奸细,这些臭虫跟我们的敌人称兄道弟,帮着残暴的敌人残害我们的同胞,这种行为令人不耻。他们比敌人更加危险。”霍恩斯挤出一点笑意,“当然,你能够说出肖恩跟我的关系,显然你不是一般的奸细。”
“长官,我不是奸细!”法兰克中尉申辩道,“我真的是康纳利伯爵的朋友。”
“那你说说肖恩的个人喜好?”霍恩斯问。
“个人喜好?”法兰克中尉道,“康纳利伯爵跟别的贵族不一样,因为您知道,他原本是一位平民,毫无作为贵族的自觉。比如他爱下厨房,他对吃食十分讲究,也很有想法,甚至亲自动手。要我说,他可以去当一个厨子。在我看来,他骨子里是一个懒鬼,但一般人看不出来,因为他总是动脑筋找最有效率的办法,并且无论多么棘手,他总找到正确的方法,这就是他最令人惊奇和钦佩的地方。”
“比如呢?”霍恩斯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他喜欢做计划,然后找到合适的人,充分给予这个人信任和支持,如果这个不够配合,那就用利益绑住他,剩下的就是监督和检查。他把这称之为‘管理’,这样他就可以自我放松了……”
法兰克中尉的描述,令在场的21师第1旅主要军官们哈哈大笑起来,其中一个大鼻子军官笑的最为豪迈。
这些军官最低的军衔也是少校。
他们是加利-诺里斯(绰号大鼻子)、约翰-史密斯、乔治-施密特、安德鲁-巴里特、迈克尔-班森,还有吉隆-博格等,他们都是肖恩曾经的战友。
“现在,我们相信你是肖恩的朋友了。”加利-诺里斯拍了拍法兰克中尉的肩膀道。
“那么现在,法兰克中尉,我们该谈谈正事了。”霍恩斯正色道。